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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作文。 请以“别样的幸福”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联系自己的生活体...

根据要求作文。

请以“别样的幸福”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联系自己的生活体验写作。

(2)文体不限,文章不少于500字。

(3)文中不要出现真实的人名等信息。

 

别样的幸福 幸福如一杯茶,苦尽甘来给人以激励。 幸福如一场酣雨,阴雨过后,给人以心灵洗礼。 生活处处渗透着幸福。 绿叶上的露珠是幸福的。一夜寒风磨砺,朝阳中披金的瞬间,也写尽了生命的美丽,即使要被蒸发,成为大地记忆里永远的泪滴。 秋日的菊花是幸福的。瑟瑟秋风做长笛,万花凋谢,仍傲骨于天地。即使面临凋零,努力开放,谱写秋日五彩歌曲。 露珠、菊花,也许他们生命短暂,也许他们面临困境,但,他们却绽放了最绚丽的生命之花,写出了生活最美丽的诗篇。他们的一生并不卓越,却很充实。他们面对“微小”生命并不放弃,他们用慧眼发现了点滴的幸福,早晨披金瞬间,秋日百花凋零,唯我独芳,感恩生活,奋发向上,这便是幸福。 幸福,并不需要什么做装饰。不需要钻石来点缀,不需要“美餐”来安慰……也许幸福只是一杯茶,一双手,一个关切的眼神,在你面对焦渴,面对失败,面对痛苦时,幸福女神也同样光临,她告诉你,微笑,执著。幸福原来无处不在。 当学生时代毛泽东引领的学生与三千敌军周旋,激情与无谓,镇定与从容,那是幸福。 当刘胡兰在敌人刺刀下喊“我是共产党”时热血与永生,那是幸福。 当南方冰冻,却军民一心,众志成城那是幸福。 当达赖搞分裂,中国人民高唱国歌,高举国旗,那是幸福。 许幸福中掺杂“不幸”,但我们依旧快乐,别样幸福不就是苦中作乐,不就是五味生活吗?幸福不分贫穷,幸福不分贵贱。幸福与你交朋友的方式很多,也许他正在你与小伙伴的招呼声中,也许他就在妈妈关切的眼神里。或许他是你失败后的重新振作,跌倒后的爬起……幸福是生活中的快乐汤,开心果。 让我们擦亮心灵的窗户,一起去寻找那别样的幸福! 【解析】 试题分析:这是一道命题作文,注意是命题作文,我们应审清所给材料,明确写作范围,可以采用“增加内涵法”,即在理解话题含义的基础上,在话题的前面或后面做前展或外延,增补新的信息或新的因素,从而达到缩小外延、化大为小、明确范围、方便入题旨的目的。幸福来自平凡生活;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爱与被爱是幸福的真谛;幸福存在于奋斗(拼搏、阅读、劳动)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就是幸福等。 要写出有新意的作文,就要站得高。抛开自己的小世界,展现大视野,更多地想想他人,社会,甚至宇宙。你可以写夸父弃杖为桃林,为后日解渴,你可以写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虽每日被山鹰啄食也无怨无悔。还有许许多多像郭明义、阿里木一样,乐于奉献的人们,他们的幸福是社会的财富。 从题目分析。别样的幸福.那么就是不平常.比较特殊的。这点可以从一个侧面推出。比如;对一个乞丐来说,有饱饭吃,有安稳觉睡,就是幸福。对于山区贫困少年来说,有学上,不用在去走几公里的山路,那也是幸福. 考点:写作能力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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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望晴(4分)

【唐】 雍裕之

        尝闻秦地西风雨,为问西风早晚回?                  

        白发老农如鹤立,麦场高处望云开。

注①秦地:指今陕西关中一带,战国时属秦国。
1.第三句运用比喻的修辞有什么表达效果?(2分)
2.在《农家望晴》和白居易的《观刈麦》中,两位诗人抒发的思想感情有什么相同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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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秦之楚(10分)

苏秦之楚,三日乃得见乎王。.谈卒,辞而行。楚王曰:“寡人闻先生,若闻古人。今先生乃不远千里而临寡人曾不肯留愿闻其说。”对曰:“楚国之粮贵于玉,薪贵于桂,揭者②难得见如鬼,王难得见如天帝。今令臣食玉炊桂,因鬼见帝。”王曰:“先生就舍③,寡人闻命矣。”

注:①卒:完毕 。②揭者:接待宾客的近侍。③就舍:回到宾馆。
1.用“/”给下面的文字断句(断2处)(2分)

今先生乃不远千里而临寡人曾不肯留愿闻其说。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2分)

苏秦之楚,三日乃得见乎王。
3.你如何评价苏秦和楚王这两个人物?(4分)

苏秦:                                     

     楚王:                                     
4.文中苏秦揭示楚国现状的话可用一个成语来概括,即            。现在这个成语常用来形容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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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 “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呜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1.下列各句中加点的字不属于名词活用为动词的一项是(    )(2分)

A.乃丹帛曰:“陈胜王”。      B.置人所鱼腹中

C.呜呼曰:“大楚兴,陈胜王”   D.卒中往往语,皆指陈胜

2.对下列句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的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3分)

  ①陈胜、吴广乃谋日    ②当立者乃公子扶苏

  ③家祭无忘告乃翁      ④失败乃成功之母

  A.①和③相同,②和④相同。  B.①和②相同,③和④相同。

  C.①和③不同,②和④相同。  D.①和②相同,③和④不同。
3.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2分)

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
4.节选部分是怎样表现陈胜非凡的领导才干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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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场上的非主流(15分)

      ①他出生在意大利的富豪家庭,父亲是钢铁大亨,其家族企业涉足50多个国家。在很多人眼里,他这辈子只要守住家业即可,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然而,当他接触足球后,突然觉得,跟绿茵场相比,钢铁经营之类的事情简直索然无味。从此,他的梦想是成为职业球员。父亲骂他没出息,说:“我可以买下一家足球俱乐部给你经营。”他却说:“如果我整天躺在你的钱上睡觉才是没出息。”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毅然走上足球之路。

      ②在意大利足坛,防守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教练还是球员,都不敢越战术纪律的雷池一步;防守能力出众的球员,尤其容易出人头地。而他,天生就流淌着进攻的血液,更热衷于在球场上穿针引线,随时给对手致命一击。因为他的足球思想违背了主流理念,导致他一度被排挤而成为边缘人物。

      ③不得志的他,被租借到小球会布雷西亚。在这里,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罗伯特·巴乔。在巴乔的指点下,他迅速成熟,并开始走向辉煌。

      ④2001年,他加入AC米兰队,主教练安切洛蒂独具慧眼,认为他的另类踢法正是意大利足坛的稀缺品种,决定对他委以重任。在实战中,他逐步成为球队的“大脑”,确立了领袖地位,为AC米兰摘取无数荣誉,并于2006年率领意大利队赢得了阔别24年的世界冠军。2012年6月,欧洲杯烽火重燃,意大利对抗世界霸主西班牙,又是他精准如导弹的传球,令意大利先拔头筹。赛后,西班牙媒体评价他为“绿茵场上的达·芬奇”。

      ⑤他就是皮尔洛,国际足坛巨星。在他的商业家族里,他是非主流的;在他的足球王国里,他也是非主流的。他用另类的方式诠释着成功:靠自己,做自己,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做到最好,才能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
1.请从“商业家族”和“足球王国”两个方面,概括皮尔洛“非主流”的具体表现。 (4分)

  (1)                                                      

  (2)                                           
2.本文题目为什么是《绿茵场上的非主流》,而不是《足坛巨星——皮尔洛》呢?请结合文章内容简析。(4分)
3.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一直到结尾才点明“他”就是“皮尔洛”,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2分)
4.王浩棋同学读到本文第④段中的“绿茵场上的达·芬奇”时,既感新奇巧妙,又有些许困惑:不同领域的两个人,为什么能联系在一起呢?于是查找了达·芬奇的相关资料,请你帮他完成探究。    (5分)

       材料一:达·芬奇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意大利把他作为文化的象征。他的杰作《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是欧洲艺术的拱顶之石,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珍品中的珍品。

      材料二:达·芬奇很早就下定决心,要做一个研究者,一个教师,尤其是一个艺术家。他眼光独到,做事干练,具有艺术的灵魂。他多才多艺,在绘画、雕塑、发明、音乐和医学等诸多领域都卓有建树。

      材料三:达·芬奇说,兴趣——这就是为着一件事物本身而爱好它,不为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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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残疾乞丐的“丐帮”挑战文明底线(16分)

[事件缘起]  

《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在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约有3000人,而在东莞城区就有1000余人。在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的背后,往往是残暴的犯罪集团。他们故意使小孩、老人致残,然后逼他们乞讨。 (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媒体观点]  

“丐帮”真实的残忍触痛民众心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2006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所增添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单设这么一个罪名,足以证明该现象的普遍和危害有多大。在天桥上,在广场上,人们对残疾人和儿童乞讨的现象也早已相当熟悉。许多人也了解到,这类乞讨往往是有组织、被控制的,乞讨者收到钱后,组织者要拿走很大一部分。然而,关于这个罪名中“暴力”、“胁迫”到底到什么程度,人们很难想像到。

出现残忍的恶行,是一个社会的失败。我们不禁思考:残忍的恶行从何而来?我们不能单纯把所有残忍恶行出现的原因,都归结到社会问题上。正如引发轰动的连环枪手周克华,他枪杀无辜平民,不是社会的问题,根子上是他自己的问题。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也一样,不见得所有的“丐帮”都是如此地毫无人性,毫无恻隐之心,但做出弄残儿童、给孩子喂安眠药然后扔掉的穷凶极恶之徒,根本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对待这样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用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黑砖窑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曾组织“拉网式排查”;吊诡的是,发生在大街小巷的翻版黑砖窑,却被长期无视。媒体都能深入调查,当地警方为何从未行动?

    当然,所谓“丐帮”绝不只是东莞一地的现象,各地都有残疾乞丐游走街头,他们身后,也许也存在着类似的暴力犯罪团伙,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的平庸之恶,让他们长期逍遥法外无法无天。

    在一个以和谐、进步为目标的社会,这样的事态令绝大多数人感到严重不适,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威胁。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任何恶行都并非与己无关,应当完全杜绝这种恶行。为“免于恐惧”,“免于不适”,同时也为所有人的幸福,人们应当向残忍宣战。

[网友评论]   

鹤顶红:造成这种反人类的恶行出现,责任在于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受到问责。

    天晴心会暖:拒绝向乞丐施舍,就是断绝这个行乞市场最有力的手段!

    Tutu: 美国人有一句话说,连儿童都保护不了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逼自己的孩子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赚钱,不惜摧残孩子的心灵。残害他人的孩子,残忍的伤害其身体,为自己谋取利益,这难道也是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值得骄傲吗?还讲什么“文明底线”,故意残害儿童还有底线吗?简直就是混蛋禽兽!

    木棉:挑战文明的底线了!一定要严惩!

   原点:如果我是法律的执行和修订者,对手段极其残酷的犯罪者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1.阅读[媒体观点],就“丐帮”问题,媒体都有哪些观点?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回答。(4分)                                             

2.“相比几年前黑砖窑的曝光,所谓‘丐帮’无疑比黑砖窑更黑。”请你说说“丐帮”比黑砖窑“更黑”在哪里?(4分)

3.要想消除这种“丐帮”现象,你认为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做起?(4分)
4.有人认为网友Tutu的言语太尖锐太不文明了,你怎么认为?请谈谈你的看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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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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