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到明清时期,中华法系已走到尽头。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统治者对法律做了一些调整,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独立化的道路。……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而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晋两国铸刑鼎公布法律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近代时期的不同影响并分析导致这种不同的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贞观十四年(公元641年),魏征上书唐太宗,说:“广臣闻君为元首,臣做股肱……君虽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唐太宗也经常对臣下说:“主欲知过,必藉忠臣。公等每看事有不利于人,必须极言规谏。”……贞观时期被后世称道的原因在于君主给了臣子更多的尊重和参政机会,让这些臣子在君臣道义的要求下去参与社会治理,进而在制度设计上为君臣共治的实现提供了许多条件。
——摘编自王亚南《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研究》
材料二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而钱穆却认为:“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但宋之于唐,却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有变动的,只是迫于时代,迫于外面一切形势,改头换面,添注涂改地在变。纵说它有变动,却不能说它有建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贞观”时期君臣共治得以实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陈寅恪和钱穆对赵宋王朝的不同观点,结合所学知识任选一种观点加以论证。
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被告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A. 缺乏作为法律的严肃性
B. 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C. 坚持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D. 侧重维护贵族利益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固定年息最高为8.33%,以限制高利贷盘剥,给予债务人30日的“宽限时间”,监禁债务人时不得使其挨饿。这些规定
A. 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的垄断
B.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民要求
C.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形成
D. 推动了罗马帝国的对外扩张
罗马法学家将罗马法区分为公法和私法,相比较而言,罗马私法发达,对简单商品经济的重要关系均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而公法却始终未发展到私法的发达程度。其主要原因在于
A. 奴隶制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
B. 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
C. 适应罗马长期对外扩张需要
D. 法学家研究的中心在私法问题
雅典将领阿里斯蒂德被公民大会陶片放逐后,仅过了两年就被召回,因为波斯大军入侵,需要他参与作战。打败波斯后,他得以重新任职,而指挥战争获得胜利的功臣地米斯托克利却被陶片放逐。由此可见
A. 多数人的意愿不一定代表公平与正义
B. 直接民主导致了雅典的派系纷争
C. 陶片放逐法是对将领去留的表决办法
D. 主权在民容易导致城邦内部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