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国民族认同内涵的演变
古代中国 | “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夏变夷”成为华夏中心观的主要基调 |
1845年 | 姚莹撰写《康蝤纪行》,“翼雪中国之耻,重边海之防”“徐筹制夷之策” |
1858年 | 《天津条约》規定,英法公使进驻北京,与政府交往用平等礼节,而清廷对此大为不满,战事再次爆发 |
1864年 | 王韬在《代上苏抚李宫保书》中称:“和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我一中国之中,此古今之创事,天地之变局,所谓不世出之机也。” |
19世纪末 | 1898年,康有为等人组织保国会,呼吁:“惟有合群以救之,惟有激耻以振之。” |
20世纪初 | 时人称:“危哉中国,各国竞争中心点也”,“建设本民族之国家,不可不排除妨害吾民族之魔力”,“欲思排外,则不得不先排满” |
1919年前后 | 陈独秀指出:““对外发展主义’,固然是中国人现在做不到的,而且我们也不赞成这一不合理的思想,但‘民族自决主义’,我们是绝对赞成的。” |
1924年 | 孙中山认为:“对于国外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国际平等地位,实现国家独立。” |
1935年 | 《义勇军进行曲》问世后,迅速传遍大江南北 |
——据彭明《近代中国的思想历程(1840~1949)》等整理
从材料中提取两条或两条以上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三、飲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頒布者,不能見诸施行。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襾大臣輔弼之,议院不得干预。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十、总揽司法权。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渉分岐。十二、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須交议院協议。十三、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钦定宪法大纲》(节选)
材料二:第三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四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第五条,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第六条,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第七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日本众议院之解散,皆以天皇之命行之。第八条,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此敕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若议会不承诺时,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第十条,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俸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第十二条,天皇規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第十三条 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第十四条,天皇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大日本帝国宪法》(节选)
(1)依据材料,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大日本帝国宪法》有关君主权力内容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钦定宪法大纲》产生的背景,并分别指出两部宪法产生的影响。
戴维·罗特科普夫在《外交季刊》上宣称:“如果世界向统一语言方向发展,那么这种语言就应该是英语。”二战后,美国对亚、非、拉美新兴独立国家的观念始终没有根本改变,极力把其社会模式和价值观念强加于人。材料旨在说明
A. 民族国家要极力抵制英语
B. 文化扩张是霸权主义的主要表现
C. 经济全球化模糊文化界线
D. 新兴独立国家应该保持文化自信
下图寓意是
1933年的苏联漫画
A. 西方遭到经济危机的破坏 B. 苏联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
C. 经济领域的冷战对峙状态 D. 资本主义国家向苏联学习
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早期,英国下院出现了“党鞭”。这一职位的设置是为了加强政党内部沟通和纪律监督,以适应议会斗争。但凡重大问题,特别是两党分歧严重时,表决前各党党鞭都会通报党的立场,并要求本党议员按照党的指示投票。“党鞭”在英国的出现
A. 加强了内阁的政治影响
B. 改变了议会至上的原则
C. 推动了工业革命的进程
D. 消除了两党之间的矛盾
在古希腊人心目中,酒神狄奥尼索斯象征着协调、融合和统一。梭伦改革前后,酒神的形象大量地出现在瓶画等艺术作品上。在雅典民主政体巩固和发展的过程中,城邦对狄奥尼索斯崇拜活动进行了细致的管理。这一现象反映出雅典民主政治形成过程的突出特点是
A. 以宗教活动为纽带
B. 建立在不断妥协的基础之上
C. 以文化认同为基础
D. 通过城邦的公共活动来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