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蒲安臣(1820-1870),美国对华合作政策的代表人物。19世纪中期蒲安臣积极参加废奴运动,参与组建了共和党。1861年被任命为美国驻华公使。1865年8月,蒲安臣把《万国律例》送给总理衙门“参酌援引”,使新任普鲁士公使被迫让步。
1867年清政府准备派团出使外国,蒲安臣被任命为中国首任全权使节。1868年7月,蒲安臣代表中国与美国签订了中国近代首个对等条约《蒲安臣条约》。美国在条约中声明不干涉中国内政。美国则通过这一条约得到廉价的华工,解决了劳动力紧缺的问题。此后,蒲安臣代表中国与英、法、普等国先后签订了类似条约,但俄国在会谈中竭力回避中俄领土纠纷等实质内容,令蒲安臣心情抑郁愁闷,不久病逝。清政府为表彰其担任驻华公使时及出使期“为国家效力”,授与一品官衔并发放抚恤金一万两白银。
——摘编自《中国近代史简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蒲安臣的经历反映的时代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蒲安臣的行为。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政府请求国际联盟解决东北问题。1932年1月,国联成立以英国人李顿爵士为团长的调查团。1932年10月2日,《国联调查团报告书》在日内瓦、南京、东京三地同时公布。报告书称中国抵制日货运动是“中日冲突的重要原因”。报告书主张:既不应该维持“满洲国”的现状,也不应恢复到“九·一八”事变以前的状态,中日两国都应从中国东北撤出武装力量,东北由西方列强各国共管。
对于国联调查团的整个调查过程,李顿坦言:“我们在中国的使馆为中国辩护,而我们在东京的使馆为日本辩护,这件事最是有趣。”
——《名声扫地的李顿调查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李顿调查团对东北问题态度的依据和解决办法。国联的态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国联对中国东北问题持上述态度的原因。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北宋中期,对外贸易失控现象较严重。广南、福建、两浙、山东各路,违法商船,恣其所往,诸系禁物,私行买卖。来设市舶司的密州等地违禁贸易尚未止绝。针对这种情况,1080年(元丰三年),北宋政府颁布了“元丰市舶条”,规定:只有广州、明州、杭州能放行外贸商船;其中杭州、明州市舶司掌管日本和高丽的贸易,其余几十个国家、地区的贸易都由广州市船司掌握;外贸商船返回时,必须先到原放行市舶司纳税贸易;两广沿海前往海南岛的船只必须事先向广州市船司申领出海凭证;市舶司最高长官改称“市舶提举”,由本路转运副使兼任,不再由地方军政长官担任。
——摘編自章深《北宋“元丰市舶条”试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元丰年间市泊管理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北宋元丰年间市舶管理改革。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国民族认同内涵的演变
古代中国 | “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夏变夷”成为华夏中心观的主要基调 |
1845年 | 姚莹撰写《康蝤纪行》,“翼雪中国之耻,重边海之防”“徐筹制夷之策” |
1858年 | 《天津条约》規定,英法公使进驻北京,与政府交往用平等礼节,而清廷对此大为不满,战事再次爆发 |
1864年 | 王韬在《代上苏抚李宫保书》中称:“和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我一中国之中,此古今之创事,天地之变局,所谓不世出之机也。” |
19世纪末 | 1898年,康有为等人组织保国会,呼吁:“惟有合群以救之,惟有激耻以振之。” |
20世纪初 | 时人称:“危哉中国,各国竞争中心点也”,“建设本民族之国家,不可不排除妨害吾民族之魔力”,“欲思排外,则不得不先排满” |
1919年前后 | 陈独秀指出:““对外发展主义’,固然是中国人现在做不到的,而且我们也不赞成这一不合理的思想,但‘民族自决主义’,我们是绝对赞成的。” |
1924年 | 孙中山认为:“对于国外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国际平等地位,实现国家独立。” |
1935年 | 《义勇军进行曲》问世后,迅速传遍大江南北 |
——据彭明《近代中国的思想历程(1840~1949)》等整理
从材料中提取两条或两条以上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三、飲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頒布者,不能見诸施行。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襾大臣輔弼之,议院不得干预。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十、总揽司法权。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渉分岐。十二、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須交议院協议。十三、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钦定宪法大纲》(节选)
材料二:第三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四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第五条,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第六条,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第七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日本众议院之解散,皆以天皇之命行之。第八条,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此敕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若议会不承诺时,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第十条,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俸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第十二条,天皇規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第十三条 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第十四条,天皇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大日本帝国宪法》(节选)
(1)依据材料,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大日本帝国宪法》有关君主权力内容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钦定宪法大纲》产生的背景,并分别指出两部宪法产生的影响。
戴维·罗特科普夫在《外交季刊》上宣称:“如果世界向统一语言方向发展,那么这种语言就应该是英语。”二战后,美国对亚、非、拉美新兴独立国家的观念始终没有根本改变,极力把其社会模式和价值观念强加于人。材料旨在说明
A. 民族国家要极力抵制英语
B. 文化扩张是霸权主义的主要表现
C. 经济全球化模糊文化界线
D. 新兴独立国家应该保持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