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頒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并分析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题文)如图是1960~2015年全球GDP和贸易平均增长率发展示意图。
据图可以得出的历史结论是当时
A. 发达国家占据全球化主动地位
B. 全球化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
C. 新兴经济体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D. 经济全球化呈现逐渐放缓趋势
如图最有可能反映的是
A. 一战期间的欧洲
B. 二战之前的欧洲
C. 北约华约的对峙
D. 欧盟建立并扩大
英国光荣革命前,内阁是国王的高级咨询机构,并无实权。威廉三世即位后任用两党人士入阁参谋,但由于政见不同,内阁成为吵架的场所。1693年开始从多数党派中遴选阁员组阁,提供咨询意见。这些变化
A. 使行政权由国王转移到内阁手中
B. 有利于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C. 使内阁成为英国政治权力中心
D. 体现了君主立宪制度的本质特征
雅典公民有权对公民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提出控诉,如理由正当,陪审法庭将废除该决议,并处罚责任人。如控诉证据不足,则要处控诉者巨额罚金。据此可知雅典
A. 陪审法庭具有立法权
B. 司法审判效率低下
C. 公民享有法律否决权
D. 民主监督机制合理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曾在天津、北京开设了两个证券市场,还在几个大城市开办公私合营的投资公司,准备发行债券。这些举措主要是基于当时
A. 经济成分复杂的客观现实
B. 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
C. 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实施
D. 尽快完成资本积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