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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毕业生学业考试预测卷(一)语文试卷
一、名句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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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难度:简单

根据课文默写古诗文。

(1)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       ?(王磐《朝天子·咏喇叭》)

(2)       ,再而衰,三而竭。(《曹刿论战》)

(3)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李白《行路难(其一)》]

(4)崔颢的《黄鹤楼》中以设问的方式,表达远离故乡的游子浓烈的思乡之情的名句是:             

(5)默写韦应物的《滁州西涧》。

             

             

 

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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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难度:简单

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词语。

(1)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láng jí(    )的东西,又想起祖母。

(2)十几个别的少年也大悟,立刻cuān duo(    )起来,说可以坐了这航船和我一同去。

(3)有一些农妇把他当作了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他也只能dī méi shùn yǎn(    )、连声诺诺。

(4)森林是雄伟壮丽的,遮天蔽日,hào hàn wú yín(    )。

 

三、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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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难度:简单

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经不住大家的一再怂恿,他竟然真的用小石子砸街道两边的路灯。

B. 他总是不断地闯祸,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饶恕了他,看来其实是纵容了他。

C. 用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复习古诗文而影响了写作,确实是因小失大,顾此失彼。

D. 他外表的文静与内心的冲动相形见绌起来,让人弄不清哪个才是真实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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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难度:简单

下列对病句的修改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有没有长远的战略眼光是一个国家政治外交成熟的标志之一。(删去“之一”)

B. 最新网络调查显示:98.1%网民对习总书记提出的全球互联网建设和治理的中国主意表示拥护。(将“主意”改为“主张”)

C. 我们要努力为将来走入社会后能找到放飞理想的人生舞台。(在句末加“而奋斗”)

D. 通过使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自助通关,使旅客大大缩短了排队等候过关的时间。(删去“通过”或“使”)

 

四、语言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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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难度:中等

仿照画波浪线的句子,在横线上续写一句话,使之构成排比。

    不同的人读书的目的不同,对待书籍的态度也迥然有异:为了获得知识而读书的人把书籍看作可敬的智者为了寻求人生意义而读书的人把书籍视为指路的明灯                   

 

五、文言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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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难度:中等

孙权劝学

    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

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意思。

(1)往事耳

(2)蒙乃始

(3)及鲁肃寻阳

2.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

  (2)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紧扣“劝”字,依次交代了“劝”的原因、经过和结果,脉络分明,层次清晰。

B. 鲁肃发自肺腑的惊叹和“结友”的举动,从侧面反映了孙权劝学的成功。

C. 本文详写孙权劝学和鲁肃赞学,略写吕蒙“就学”,展现了史书记事简练的特点。

D.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中以自己当年求学的经历现身说法,强调了刻苦勤奋的学习态度的重要性;本文则以吕蒙学有所成的史例,突出了博闻强识对于人成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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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难度:中等

郗公吐饭

    郗公值永嘉丧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公名德,传共饴之。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周翼二小儿往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郗公亡,翼为剡县,解职归,席苫于公灵床头,心丧终三年。

    (节选自《世说新语·德行》)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郗公永嘉丧乱(遇到,碰上)    B. 在乡里,甚穷(饥饿)

C. 公于是独食(往常,从前)    D. 得存(一起)

2.请用三条“/”给文中画线的句子断句。

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

3.结合选文简要分析,本文表达了怎样的情感?

 

六、现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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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难度:中等

百岁老人的养生经验可靠吗

方舟子

    ①在微信上看到一份《江苏省百岁老人调查报告》,号称是“颠覆性的调查结果”。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到2010年底,江苏百岁以上的老人共有2153人,居全国前列。江苏这次调查了2095位百岁老人,将其生活经验归纳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不经常进行锻炼、喜欢吃豆制品、喜欢喝白开水、吃腌菜荤菜、大多爱喝粥、多吃江海河三鲜和当天菜、主食粗杂粮、常吃凉拌菜、爱吃白菜萝卜、葱姜蒜等。其中有的生活经验,例如不经常锻炼、爱吃腌菜荤菜,与现代保健常识不符,所以称之为“颠覆性”。

    ②在中国和其他国家,还有很多长寿之乡,那里的老寿星的生活经验此前也有人总结归纳过。对比这些长寿经验,五花八门,极具地方特色,很少有共同点。如果非要找共同点的话,就是往往发现有的长寿老人有很不健康的生活习惯。例如不抽烟、少喝酒是公认的保健常识,但有的长寿老人却抽烟、酗酒。例如活了122岁的法国卡门夫人是有可靠记录的最长寿的人,但是她21岁就开始抽烟一直抽到117岁。又如,心态好历来被认为是长寿之道,但《江苏省百岁老人调查报告》发现,固然有的百岁老人性格温和从不发脾气,但也有的百岁老人性格倔强,常发脾气,遇事想不开,他们只好把后者归结为“能通过宣泄达到心理平衡”,从不发脾气好,常发脾气也好,正说反说都有理。

    ③其实这些所谓长寿之乡的长寿经验,归纳的是当地的生活习惯,当地大多数人都是那么生活的,但是当地大多数人并没有因此长寿。在任何一个地方,特别长寿的百岁老人都只是少数。他们特别长寿的原因,不是因为这些生活习惯,更不是因为不良生活习惯,而是因为他们碰巧有某种长寿基因,使得他们对不良生活习惯有更强的免疫力,如果他们有更良好的生活习惯的话,说不定能活得更长、更健康。某个地方之所以有比例相对较高的百岁老人,是因为那里碰巧有些人携带着长寿基因,那个地方相对较闭塞,小范围通婚的结果让当地某种长寿基因的频率比较高。所以所谓长寿之乡,往往是在偏僻的地方。何况一些所谓长寿之乡其实是炒作出来的。

    ④也就是说,百岁老人得以长寿,主要是由基因决定的,与他们的生活方式基本没有关系。如果对真正的长寿之乡进行基因普查,寻找长寿基因,借此发现长寿机制,是有科研价值的;但是去归纳总结百岁老人的生活经验,则没有什么意义。你是不具有长寿基因的普通人,梦想遵循这些所谓长寿经验就能长寿,是要落空的。如果连某些百岁老人的不良生活习惯也照搬,则是找死。

    ⑤科学保健知识并不是根据百岁老人的生活经验归纳总结出来的。而是用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离体实验、动物实验、人体临床试验等科学方法,做了大量的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它不能保证每个人能因此健康长寿,但是对普通人群来说,它提供了健康长寿的最大可能性。

    (选自《新华每日电讯》,有改动)

1.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本文的标题以设问的方式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和思考,突出了全文说明的重点内容。

B. 第②段举法国卡门夫人的例子,是为了说明有的长寿老人有很不健康的生活习惯。

C. 第③段在排除不科学的长寿原因基础上,指出百岁老人长寿是因为他们的长寿基因,与各大媒体炒作的所谓养生经验、生活方式毫无关系。

D. 本文条理清楚,先由“颠覆性的调查结果”引出话题,接着深入分析长寿老人长寿的真正原因,最后指出普通人群健康长寿的科学方法。

2.下列对养生经验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 不爱发脾气的老人大多比爱发脾气、遇事想不开的老人更长寿,因此,保持好心态是一条重要的养生经验。

B. 一些老人特别长寿,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某种长寿基因使他们对不良生活习惯有更强的免疫力。

C. 在长寿之乡进行基因普查,发现长寿基因和长寿机制,比所谓的养生经验更有科研价值。

D. 与百岁老人的生活经验相比,科学保健知识为普通人群提供了健康长寿的更大的可能性。

3.看了《江苏省百岁老人调查报告》这篇文章后,被奶奶逼着锻炼和吃新鲜青菜的爷爷决定还是按照原来的生活习惯宅在家里,吃腌菜荤菜。请你根据文中知识劝说他。

    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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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难度:中等

味精

周海亮

    这么多年,我从一个城市来到另一个城市,从一种职业做到另一种职业,大丰却一直固守小镇,操一把短柄炒勺,每天挥汗如雨。

    大丰说他对美食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疯狂热爱。他说的美食,无非是鸡鸭鱼肉。大丰又白又胖,看人的时候,眼睛眯成一线。这种模样的人,最适合当厨子。

    “大丰饭馆”在镇上开了二十年,大丰将他的炒勺舞了二十年。再忙他也不雇厨师。他说好东西不能让别人碰,他不放心。

    他说的好东西,无非是鸡鸭鱼肉。

    我和大丰是同村,同学。从小学到初中,关系密切。小学的时候,需要自带午饭,到中午,我和大丰会各自啃完一个从家里带到学校的馒头。我的菜则是一头大蒜。

    大丰很少往学校带大蒜。他父亲在镇上国营饭店干厨师,日子过得比一般乡下人好很多。大丰带到学校里的,是一小包白色粉末。他每吃一口馒头,都会低下头,吝啬地舔一下那些粉末。他陶醉的表情令我垂涎三尺。

    开始我认为那应该是白糖或者麦乳精一类的东西。直到有一天,当我眼巴巴地瞅着陶醉中的大丰,大丰慷慨地将纸包推给我。你尝尝,他说。

    我用舌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味道尚未尝及,触电般的麻酥感已瞬间让舌尖战栗。随之而来的是舌尖上无法表达的鲜美通过味蕾一点一点传遍全身,我因那种从未体验过的鲜美而哭泣。

    是什么?很久后,我问他。

    味精。他得意扬扬地说。

    那时我尚不知味精为何物。我顾名思义,味精就是“百味之精”。直到后来我尝遍人间美味,才发现世上绝无任何一种味道与味精相同。味精是发酵出来的,用了玉米一类的东西。换句话说,味精只是粮食的变异,类似于酱、醋、酒……

    后来我家也有了味精。有味精,不管什么菜,都有了同一种味道。我喜欢那种鲜美,它让年少的我幻想那些白色结晶体里藏着鸡鸭鱼肉和生猛海鲜,它让白菜和萝卜也能焕发出生机和生命。然味精毕竟是稀罕之物,所以,记忆里,整个小学时代的午饭,伴我的都是一头大蒜,而伴大丰的,必是一小包味精。

    我考上高中,去县城,大丰却留在镇子。国营饭店被他父亲承包,他成了父亲的帮厨。后来他父亲被一锅热油烫伤了手,他便开始了主厨生涯。他对烹饪这件事情有着极高的天赋,不过半年时间,镇里人就全知道大丰饭店能把普通的家常菜肴烧出不同的滋味。

    一次我从学校回家,大丰一定要拉我尝尝他的手艺。三个菜一一尝过,鲜美无比。问他为何能烧出如此不同滋味的菜,他神秘地告诉我,因为味精。

    因为味精。味精家家有,但大多人舍不得多放。所以出锅前,多放点味精就是了。大丰说,我是赶上了好时候啊!我爹以前,最多只能再加勺高汤。

    大丰赶上了好时候。他可以承包镇里的饭店,可以往菜里大把大把地撒味精,可以去省城的烹饪学校培训半年,但他父亲不能——他超过他的父亲,理所当然。后来我读大学,大丰还开他的饭店;后来我到处打工,大丰还开他的饭店;后来我在城市扎根,大丰还开他的饭店。除了他脸上的皱纹和两鬓的白发,这么多年,他的饭店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我的生活却每一天都在改变。我没工作。我有工作。我吃不饱饭。我吃得饱饭。我天天吃饭店。我反感吃饭店。我喜欢吃味精。我讨厌吃味精。这一切不过发生在近十年的时间,十年里,我从一个青年人,变成一个中年人。

    春节回老家,大丰一定要我尝尝他的手艺。

    我叮嘱他,千万别加味精啊。

    为什么?

    食本味。我说,加了味精的菜,都成一个味了。

    菜上来,四菜一汤。我尝一道菜,再尝一道菜。我怔住,起身,冲进洗手间,剧烈呕吐。大丰跟过来,问我,怎么了?

    菜里加味精了?

    习惯了啊。大丰无奈地冲我说,总提醒自己别加别加,但炒完菜,还是条件反射般地撒些进去。不过我记得你特别喜欢味精……

    以前我的确特别喜欢味精。可是至少五六年时间,我没有吃过一粒味精。味精让我恶心,让我有想呕吐的感觉,更让我想起贫穷并且苦难的童年。

    我一边呕吐一边想,也许因为味精,大丰永远是个让别人瞧不起的乡下人。

    尽管我不这样认为。尽管大丰也不这样认为。

    (选自《小说月刊》2016年第4期,有删改)

1.根据选文内容,按要求填空。

2.对比是本文最主要的艺术手法,请举一例,说明其表达效果。

3.文中画线的句子能删去吗?为什么?

4.有人认为,本文的标题若改为“变化”会更好,你的意见是什么?为什么?

 

七、命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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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难度:中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

生活总有些往事让我们铭记,每当想起便禁不住心潮澎湃。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爱,令我备觉温馨;老师同学对我的真挚情感,令我不胜感激;陌生人之间的偶然故事,也曾令我感慨良多……

请以“想起这事我就    ”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把题目补充完整,横线处可以填上如“兴奋”“气愤“悔恨”等词;

(2)自选文体;

(3)不少于500字;

(4)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姓名和校名。

 

八、文学作品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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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难度:中等

阅读下列名著选段,完成小题。

    (A)“妈大概起来了,我呢,才下工回家。”保尔想到这里,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加快了脚步。“学校把我赶出来,倒也不坏,反正那个该死的神父不会让你安生,现在我真想吐他一脸唾沫。”保尔这样思量着,已经到了家门口。他推开小院门的时候,又想起来:“对,还有那个黄毛小子,一定得对准他的狗脸狠揍一顿。要不是怕给撵出来,我恨不得立时就揍他。早晚要叫他尝尝我拳头的厉害。”

    (B)当黄胡子押送兵走到保尔跟前的时候,保尔猛然向他扑去,抓住他的步枪,狠命向下压。刺刀啪嗒一声碰在石头路面上。彼得留拉匪兵没有想到会有人袭击,愣了一下。他立刻尽全力往回夺枪。保尔把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枪上,死也不松手。突然一声枪响,子弹打在石头上,蹦起来,落到路旁的壕沟里去了。

    朱赫来听到枪声,往旁边一闪,回过头来,看见押送兵正狂怒地从保尔手里往回夺枪。那家伙转着枪身,扭绞着少年的双手。但是保尔还是紧紧抓住不放。押送兵简直气疯了,猛一使劲,把保尔摔倒在地。就是这样,枪还是没有被夺走。保尔摔倒的时候,就势把那个押送兵也拖倒了。在这样的关头,简直没有什么力量能叫保尔撒开手里的武器。

1.联系原著说说,选文(A)中神父和“那个黄毛小子”与保尔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2.联系原著,选文(B)中保尔为什么要冒死救朱赫来?随后保尔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3.上述选文中的保尔具有怎样的个性特点?主要运用了怎样的描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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