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最后一排
①上小学时,我一直是个自卑的女孩,因为丑,因为笨,因为脾气倔强、性格孤僻和同学们合不来……每次调座位,老师都把我安排到最后两排,只因为班上有好学生才有资格坐前排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到后来,虽然我个子很矮且是全班视力最差的一个,但我索性赌气似地主动要求老师把我固定到最后一排去。
②坐在最后一排的几乎都是调皮男生,我和他们无话可说,要想听课却又看不清黑板上的板书,所以每次上课,只是呆滞地盯住黑板做一些毫无意义的遐想。
③后来,班主任调走了,年轻漂亮的白老师接任。她说她对每个同学的情况都能知道得明明白白。我不屑地瞧着她:她真有那么大神通?她会知道我近视吗?她知道我是赌气坐最后一排吗?她会知道……
④没想到过了几天,她竟真的注意到了我。
⑤那天语文自习课上,我摊开练习本做题,其实我只做造句和一些想象性的题。我正噙着笔胡思乱想,一只手伸过来抽走了我的练习本:“小脑瓜想什么呢?”从未享受过如此“待遇”的我禁不住心头一暖,但还是老实地趴在桌上,胆怯地听着她翻阅的声音。
⑥过了世界上最漫长也是最短暂的几分钟,我畏惧地等待着习惯性的雷霆暴怒,却惊奇地听见她轻柔的笑声:“非常好,很有想象力。‘花骨朵们在树枝上聚精会神地倾听春天’,多有灵性啊。可为什么不说‘倾听春天脚步’呢?”
⑦“有时候春天是没有脚步的,是披着绿纱乘着风来的。”第一次受到了如此嘉奖,我顿时大胆起来。
⑧她没有说话,轻轻拍拍我的头,走上讲台用我的练习本讲起了造句。那半个小时使我第一次感到快乐、幸福、晕眩和陶醉。直到下课后同学们纷纷向我借练习本时,我才如梦初醒,惊慌失措地把练习本塞进书包里,要是让同学们看见那大片大片的空白,我该多丢人哪!于是我连夜把没做的题全部认认真真地补上了,通宵未眠。
⑨以后的日子里,白老师特别注意查阅我的作业,关切地询问我其他学科的情况,还抽空给我讲一些浅显的文学知识。A每当她带着清香的气息在我身后停下时,每当她弯下腰接近我低低地说话时,每当她带着微微的笑容慢慢离去时,我都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激动、惭愧和快乐。我这才发现,我以往的愤愤不平和自暴自弃是多么无知而愚蠢,我的虚荣和脆弱让我受到伤害是罪有应得,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积累起受人尊重和宠爱的财富、可以引以为荣的资本!——我只配坐最后一排。
⑩在我笨拙勤恳的努力下,我的各科成绩很快进步起来。可是由于近视看不清板书,仍给我的学习造成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障碍,但我没有告诉老师,B我有什么资格向老师提要求?
⑾一天,白老师在我旁边听数学课,她因没课本而和我一起合看。她看到我把黑板上的“8”写成“3”才知道我的近视。
⑿过了一段时间,白老师宣布进行语文测试并声明:“前五名有奖。”一向对考试毫不在意的我也禁不住跃跃欲试地忙碌起来——就是不获奖也要有进步啊!
⒀“第一名,乔小叶!”白老师大声念道。
⒁天哪!我是第一名!我愣住了。
⒂“这次考试,同学们普遍不错。特别是乔小叶,坐在最后一排,眼睛还近视,可她不怕困难努力进取,终于取得好成绩。我不但要给她应获的获品,还要给她一份特别奖励——坐在第一排中间座位上!希望同学们向乔小叶学习,世界上有最后一排的座位,但不会有永远坐在最后一排的人。”
……
(选自《读者珍藏版?我的故事》有删改)
1.请从第⑨⑩加线的句子中任选一个,指出修辞方法,并从修辞运用方面来说说表达作用(先写明句子序号再答题)。(3分)
2.请根据作者的思路来说说这篇文章为什么用“坐在最后一排”为题目。( 2分 )
3.第③段开头说“年轻漂亮的好老师”,可没有具体描写,请你根据加点词语在下面为白老师写一段描写性的文字。(不超过60字)(5分)
秋天的怀念(16分)
史铁生
①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静,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来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来:“那就赶紧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④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⑤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走,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⑥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⑦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
1.第①段的故事发生在什么季节?是根据哪些语句知道的?(4分)
2.第①段的“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句中的“无常”是什么意思?本段中最能表现“我”“无常”的两个词是什么?(3分)
3.“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这句话中,加点词的作用是什么?(2分)
4.文中加横线的三个句子反复写母亲“悄悄地”“出去”“进来”,联系上下文,分析一下母亲这样做的原因分别是什么?(3分)
5.文章结尾处写“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请补出“母亲没有说完的话”的内容。(2分)
6.本文可分为三段,用“‖”在下面划分。(2分)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输不丢人,怕才丢人(11分)
①电影《梅兰芳》中有个十三燕,是个曾名重一时的“伶界大王”。后来,梅兰芳迅速崛起,大有取而代之之势,他与梅兰芳唱对台戏时落于下风。眼见败势已成,他却没有选择逃避。即使面对空旷的戏台,他仍然一丝不苟地坚持唱完了最后一场,并且在临死前留下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输不丢人,怕才丢人。”所以,尽管十三燕是个失败的人物,但却是令人敬佩的,因为他道出了一个做人的基本真理,而且自己就是实践这一道理的榜样。
②大千世界,我们不论干什么,只要与人对阵,参与竞争,都会有输赢,见高低,而世界上没有常胜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百战百胜只是神话。因为,天外有天,你厉害还有比你更厉害的,你有降龙十八掌,人家可能有葵花宝典;你有屠龙刀,人家有打狗棒。而且,“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几年你得势占优,再过几年,你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所以,输不丢人。如果害怕丢人,就永远不要参与竞争,就干脆远离红尘。
③楚汉之争,项羽的最后悲剧,就在于他的怕丢面子,怕面对江东父老的指责。还是杜牧的《题乌江亭》写得好:“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如果项羽能够包羞忍耻东渡乌江,那么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如果项羽能够忍受打击卷土重来,或许历史将被重新改写。
④“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结局并不美妙,不会因为不怕就能克敌制胜,创造奇迹,但不怕虎的精神却是历来被人赞颂的。看《动物世界》,常见这样的镜头,一大群野牛被一只狮子追着跑,我就想,这么多野牛要是团结起来,就是踩也把狮子踩死了,可就是因为怕,总是被狮子欺负,甚至成为狮子的牺牲品。与野牛相比,人是有理智的,“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可正因为如此,有些人反而怕得更多,野牛不过怕丢掉性命而已,人还要怕丢面子,怕名声不好,怕被人议论,怕遭人嫉妒,怕不好出门见人,总之是前怕狼后怕虎,结果是害怕丢人却偏偏丢人,不想丢人却处处丢人。
⑤人,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既然出来打天下,既然要与人争高低,输赢都是正常的。奥运会上的百米赛场上,无论谁输给博尔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因为那小子是百年一出的短跑奇才,不管你被拉下多大差距,谁也不会笑话你。而你如果因为害怕而退赛,因害怕而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不战自败,那就丢人丢大了。在北京奥运会的乒乓球馆里,我们还看到许多非洲国家的乒乓球运动员,水平连我们的业余选手都不如,仍然面无惧色与世界一流高手过招,观众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其中就是对他们不怕精神的鼓励。输球之后,他们照样大大方方地和对手握手拥抱,向观众致谢,他们是虽败犹荣。体育竞赛如此,行行业业也都应该如此。只要不怕强手,敢于“亮剑”,屡败屡战,自强不息,我们就可能杀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即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
⑥“输不丢人,怕才丢人。”诚哉斯言!
(作者齐夫,原文有改动)
1.请在下列段落序号间用“‖”将文章分成三部分,并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3分)
答:①②③④⑤⑥
中心论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①段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2分)
3.第②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说说它在文段中的作用。(2分)
4.参照下面的提示,请补写出第④段的论证提纲。(2分)
________,举野牛的例子论证“ 怕”会输才丢人的道理, ________
5.根据你对第⑤段中“体育竞赛如此,各行各业都应该如此”这句话的理解,补写一个实例。(2分)
姚明的告密信
(美)莱斯利·亚历山大 谢素军译
那天晚上12点37分,网页的E-mail提示意外地“嘀”了一声,我收到一封来信,是关于姚明的。
这让我回忆起9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个时段,同样是关于姚明,我收到了一封告密信。一位来自中国的热心球迷警告我,他对姚明很熟悉,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姚明的状态了,他慎重地在信里分析了姚明的身高、体重、转身、跳投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这确实吓出了我一身冷汗,他竟然连姚明受了多少伤、什么地方容易受致命伤都告诉了我,毫无疑问,写信的人非常熟悉姚明。
中国有句俗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姚明真如信中所说,那我作为火箭队的老板可就亏大了,必须趁着他那圈状元的光环尚未退去,早点寻个好价钱交换出去。所以,收到信的第二天,我便秘密地组织了一个针对姚明的调查组。
我想,后来我在福布斯NBA财富榜上一跃排到了第9名,财富陡增至12亿,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这封告密信。因为它,我真正地了解了姚明。他确实受过伤,但在身高上极具优势,在体力上超越了一般的东方人,在速度上更是难能可贵,总之,那次源于告密信的调查促使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姚明应该是核心,因为他有这个实力。
中国的NBA市场就像那封告密信所隐藏的商机一样,十几亿人关注姚明,每一场火箭队的比赛收视率都处在联盟前列,我的火箭队能不赚钱吗?谢谢你,姚明!谢谢你,告密者!
9年过去了,我没想到还会收到一封信,而且依旧是关于姚明的,同样是对姚明的身体状况、运动状态的分析,同样列出了种种不利于姚明的信息。但我的心情却与9年前完全不一样了,因为后面落款的位置不再是一片空白,而是清清楚楚地写着“姚明”两个字。
我相信这封信是姚明自己写的。虽然我一向冷静,但这封信的内容写得非常诚恳,不怕大家笑话,用老伴的话说,我看得简直有点老泪纵横了。
姚明告诉我,他萌生了退役的想法,岁月不饶人,应该把位置让给新人。这些话我都可以理解,但让我震惊的话在最后。姚明说:“对于这个邮箱,你一定似曾相识吧。现在可以告诉你了,9年前的那封告密信,是我自己写的。”
姚明竟然自己告自己!但细细想来,他真是个聪明人。一个中国篮球选手进军NBA非常不容易,要想有所成就,就必须让自己的名字跳出来,让自己的实力摆出来。他做到了,那封告密信的目的不是告密,而是挑战和宣言。
但姚明第二封信的目的是什么呢?我想,他是真的要离开了。他那么坦诚,我又怎么可以耍什么花招呢?他是个聪明的“小巨人”,我可不想做一个愚蠢的“小老板”而得罪所有中国球迷。
我得向姚明学习,要想让自己的球队占据有利位置,首先得有实力,其次便是向媒体、球迷写一封“告密信”。人生的种种比赛,皆不过如此。(《读者》2011年第21期)
1.文中共写了两封信,这两封信的内容分别是什么?姚明为什么要写这两封信?(4分)
2.面对姚明写来的两封信,姚明的老板是如何做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4分)
3.文中最后一段中的“告密信”是指什么?(2分)
4.说说你从姚明身上品悟到了什么?(2分)
揭开冬虫夏草之谜(8分)
汪宗俊
①您见过冬虫夏草么?这是一味奇妙的中药。它的形态异常奇特,既像动物又像植物。说它是植物吧!它的根部分明是条虫,有着红色的头和嘴,还有八对整齐的脚;说它是动物吧!在虫的头部却长出了一株小草,每逢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之时,此草迅速生长钻出地面。尽管它没有繁茂的枝叶,也不能开出鲜艳的花朵,而只是一根紫红死的小棒,却能亭亭玉立在崇山峻岭的植物群落之中,迎风招展,楚楚动人,这样为它传奇式的身世更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②医药学家为了揭开冬虫夏草之谜,不辞辛劳,翻山越岭,长途跋涉,进行实地考察与潜心研究,终于发现,它竟是一桩“真菌杀虫、冒名顶替的谋杀案”,通过缜密取证侦破,做出了公判。
③原来,在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四五千米的高山雪线和峡谷地带,昼夜温差大、冰冻时间长,生活着一种抵御严寒极强的昆虫,名叫虫蝙蝠蛾。它的身上长满花斑,乍看酷似美丽的蝴蝶,每逢春暖花开季节,它们翩翩起舞,寻找配偶,雌蛾产卵土中后悄然死去。虫卵经过一个月左右,蜕皮变成幼虫,为了取食和活动的需要营造了深约20厘米的隧道,以后长得又白又胖的在冰土层中越冬。此时一种真菌的子囊孢子成熟后,随风飞扬,纷纷撒落在地上,随雨水渗至土中。一旦遇到蛰居在地下过冬的蝙蝠蛾幼虫,便施展出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内的战术,进入虫体,吸取营养、萌发菌丝,过着悠然自得的寄生生活。而幼虫则被折磨得烦躁不安,死去活来,拼命用头部向上顶,企图挣扎解脱出来,但离地面3-4厘米处就一命呜呼了。然而,寄生菌继续繁衍生息,翌年春末夏初,从表面看一条幼虫像老蚕,实际上它们早已被蚕食殆尽,只剩下一具具可怜的躯壳。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但这根微型金箍棒仅有4-11厘米长,上部稍膨大,呈椭圆形,显紫红色,且长出一些小球体,里面多长着更多的小孙悟空,即真菌的子囊孢子,待它们成熟后,又继续祖辈的衣钵,代代相传,繁衍子孙,这样便不断地产生冬虫夏草。
④足见冬虫夏草是大自然绝妙的杰作,它既是昆虫与真菌的结合体,又是动物与植物的联合体。
1.阅读第一段,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说明冬虫夏草的外形。(2分)
2.“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一句运用了 的说明方法,这样的好处是什么?(2分)
3.第三段中“蛰居”一词如果调换为“躲藏”好不好?请说明理由。(2分)
4.文中有一句话归纳了说明中心,请找出来,誊抄到下面空白的地方。(2分)
阅读下列材料写出你探究的结果: (2分)
材料一:一个劳改犯人外出修路时,捡到1000元钱,不假思索地交给警察。警察轻蔑地说:“别来这一套,用自己的钱变着花样贿赂我,换资本减刑,你们这号人就是不老实。”囚犯万念俱灰,晚上他越狱了。
材料二:材料一中的那位囚犯亡命途中大肆抢劫。抢得大量钱财后,乘上火车,由于车挤站在厕所旁,这时一位漂亮的姑娘上厕所。关门时发现门扣坏了。她走出来轻声对他说:“你能帮我把门吗?”他看着姑娘纯洁无邪的眼神点点头。刹那间,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下一站,他到车站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材料三:一对中年夫妇,摆个油条摊点,由于人手少,就随便在油锅旁边放个纸盒让顾客买油条时把钱放在盒子里,因为他们夫妇的真诚和随和,小摊的生意非常红火,吸引着好多人绕远到他的摊子上买油条。
材料四:从前有一个猎人,养一条狗,外出打猎时把狗留在家里看护儿子。回来后发现儿子不见了,而狗嘴全是血,猎人顿时火起射杀了狗,这时儿子从床底下钻出,告诉父亲,狗是因为咬正要吃自己的大蟒蛇而满嘴鲜血的,猎人后悔不已。
探究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