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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 A.罔然 恣睢 言行相顾 涕泗横流 B.谀词...

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

A.罔然       恣睢       言行相顾       涕泗横流

B.谀词       旁鹜       润如油膏       重蹈覆辙

C.灵柩       睿智       十拿九稳       怒不可遏

D.亵渎       阴晦       原弛蜡象       红装素裹

 

C 【解析】 试题分析:此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同音异形字的把握。A项中“罔“应改为”“惘”,B项中“旁鹜”应改为“旁骛”要区别两字只需记住“鹜”是“野鸭”的意思。D项“弛”改为“驰”,“弛”是“松弛”的意思,“驰”是奔跑的意思。 考点:识记并正确书写现代常用规范汉字。能力层级为识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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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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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读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

A.扶(yè)       抽(yē)       成吉思(hàn)

B.禁(gù)       笑(chǐ)      一黄土(póu)

C.拮(jù)       落(yǔn)      聒不舍(qiǎng)

D.留(zhì)      田(pǔ)       上欺下(m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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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面两个题目中任选一个作文

题目一:           也很重要(请把题目补充完整后再写作)

题目二:读下面的材料,然后作文。

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见到这样的情景:鲜艳的花朵遭到了随意的蹂躏,可爱的小猫、小狗遭到无辜的虐杀,低收入者受到无端的鄙视,残疾人受到莫名的嘲弄……作为生命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不应该漠视任何生命,要真爱生命,敬畏生命。

要求:①请根据材料自选一个角度作文,题目自拟。

②字数在600字以上。

③书写工整,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文面清秀。

④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校名和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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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生命鞠躬

张强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轻易地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先穿回草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的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⑧儿子手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杆在一点一点缩短,退出它的身体的草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⑨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⑩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⑪儿子手握着草杆再也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的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⑫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

⑬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1.根据全文内容,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3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

2.文章第②段中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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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篇小说那几个词最能表现蚂蚱生命力的顽强?文中哪一个细节可以证明?(2分)

                                                                  

4.在小说中,我对蚂蚱的情感态度是怎样变化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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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说结尾写道“我”向一只蚂蚱鞠躬,你是怎样理解“我”的这一举动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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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我”看来,蚂蚱是害虫,专吃庄稼,因此用草杆穿透它的身体给儿子玩。你对“我的做法是否赞同?为什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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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为什么歌唱

①英国大提琴演奏家哈里森每天都会在小树林练琴,有一天,一只夜莺突然飞来,与他的琴声合奏,接下来,越来越多的夜莺加入其中。1924年,BBC录下这些人与鸟的二重奏,在广播里播放,80多年过去了,这段录音成为珍贵的历史研究资料。如今,人们把自然界的鸟儿组成一个交响乐团——键盘手乌鹊、背景音乐红尾雀、鼓手啄木鸟、电吉他苍头燕雀、歌手夜莺……

②鸟儿为什么歌唱?它们的大脑构造如此小巧,却将如此庞大的一部分用于音乐。让我们进入奇妙的探索之旅。

③一只澳大利亚琴鸟歌唱前通常要花好几个星期搭建它的舞台——一个直径约一米的土堆。园丁雄鸟要花费数个星期建造精巧复杂如同艺术品的窝,而且一定要用蓝色的物品来装饰爱巢,如果找不到蓝色花瓣,它会从数公里外的餐桌上带回蓝色的塑料汤匙。这些举动,其实都是为了最美妙的音乐来临。按照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理论,“鸟男们”如此特殊的歌舞只有一个解释——取悦雌性。因为澳大利亚的这片丛林里,是个“男多女少”的卖方市场,琴鸟姑娘每年仅产卵一枚,受荷尔蒙困扰的小伙子们竞争格外激烈。

④这一学说得到了科学的印证。科学家研究了从38000只日本鹌鹑身上提取的大脑样本,然后将其分别放在光线下接受时间长短不一的照射。他们发现,当春天来临时,鸟儿就开始唱歌是因为春天日照时间比冬天长,在鸟类特殊的大脑细胞与阳光的共同作用下,其体内便开始分泌荷尔蒙。它们用唱歌来吸引异性。

⑤然而,这只是众多解释之一。另一种令人信服的理论指出,鸟儿歌唱是为保卫自己的领地。理论上,这叫“波盖斯提假说”,这个名字出自著名的同名电影,它讲述了一个法国士兵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通过模仿许多士兵说话声,使得敌人相信堡垒里住满了军团而不是只有一个人,他靠自己的力量保卫了一个堡垒。鸟儿正是用这种方式保卫自己的领地,它们通过模仿其他生物的尖叫有效地赶跑敌人。

⑥还有更多的研究者致力于“快乐说”:鸟儿歌唱就是为了快乐。尽管这一观点还缺乏许多论据——科学还没有发展到能够计算快乐的地步。

⑦理论越来越陷入无序,五花八门。甚至有科学家用诗歌来解释。他分析云雀歌唱的发音、节奏、韵律,得出的结论是:这就是一首捷克斯洛伐克诗歌。结局不难想象:这个鸟类研究科学家最后真的成了诗人。

⑧当然,人们往往更加相信拿着手术刀的科学家。在鸟儿热情的歌唱开始之后,他的大脑被取出,在干冰中冻结,用机器将大脑组织切成只有10微米厚的切片。“一曲未终”的鸟儿换来了最新的发现:只有鸟儿歌唱的时候才能进行蛋白合成。当一只金丝雀学习一首新歌的时候,它的大脑的顶部会出现新的脑细胞,这跟人类18岁开始脑细胞将一个接一个地衰老死去的古老教条全然不同。

⑨全世界有将近100个实验室在研究鸟类的大脑。有的实验室每年要杀死大约2000只鸟儿。“它低头唱歌,脑袋就掉下来了。”鸟类没有签发同意手术的表格,所以科学家更喜欢用“牺牲”而不是“杀死”来描述鸟儿因科学研究而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他们更愿意信奉:动物就是机器。

⑩如今很多动物保护者质疑这种科学实验伦理。或许正如有人所说:鸟儿是森林的喉舌,它们能告诉我们的比我们所知的更多。鸟儿为何歌唱?与我们人类歌唱的理由是一样——因为我们能够歌唱。

1.第①段在文中有什么表达效果?(2分)

2.对于“鸟儿为什么歌唱”,文中提出了哪几种解释?(3分)

3.第④⑨两段中的数据,有什么作用?(3分)

4.“科学家更喜欢用‘牺牲’而不是‘杀死’来描述鸟儿因科学研究而失去生命的那一刻”,如果是你,会用“牺牲”还是“杀死”来描述?请结合文章内容说明理由。(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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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

1. 解释下列加点词在文中的含义。(2分)

(1)故有所不辟也   患:          (2)尔而与之  蹴:

2. 下列句中不含通假字的一项是(      )。(2分)

A.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B.祗辱于奴隶人之手

C.莫春者,春服既成

D.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 用现代汉语翻译句子。(2分)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翻译:                                                  

4. 本文反复论证了一个什么观点?主要用了哪些论证方法?(2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作者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列举了“不食嗟来之食”的事例,请你给本文补充—个论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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