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诗歌,根据要求回答问题。(4分,每小题2分)
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刘禹锡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1.对本诗内容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诗题中的“酬”字,点出了刘禹锡对白居易在扬州热情招待的感谢之意。
B.首联点出诗人被贬谪之地,表达了诗人对朋友音讯隔绝时间之长的怅惘之情。
C.颔联“闻笛赋”“烂柯人”巧用典故,写出了诗人悲悼旧友、物是人非的感慨。
D.尾联写出了诗人借酒销愁、伤感消沉的情绪和对被贬二十三年的愤懑之情。
2.请从写法或内容角度对“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进行赏析。
阅读《鱼我所欲也》,根据要求回答问题。(12分,每小题3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
A.二者不可得兼:同时获得 B.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消除祸患
C.万钟于我何加焉:古代的一种高级官职 D.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因贫穷而感到困乏
2.翻译下面的句子。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下面对本文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舍生取义”,其中“义”的意思就是指为人处世要讲究义气。
B.文中的“是心”和“本心”意思是不一样的,前者指舍生取义之心,后者指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失义之心。
C.文章举了两个事例,并形成对比关系,其中“不食嗟来之食”是从正面举例论证。
D.文章开头用比喻手法和排比句式引出论点,生动形象,易于理解,增强了文章的吸引力。
4.舍生取义历来是中华民族最高道德标准,也是历代仁人志士追求的精神境界。请从中国历史上举一个这样的人物,并写出体现他舍生取义精神的一个名句或者一个事例。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藜
①孔子列国周游时,他和弟子们被陈蔡两国大军围困荒野。为避免承担杀天下大贤的恶名,他们只是围而不杀,等其粮绝饿死。孔子便带领弟子们,就地采撷野菜为食,将名为“藜藿”的野菜制成汤羹,那时候,这种野菜只有贫困下贱之人才会采食,滋味寡淡,难以下咽。孔子却欣欣然吃下野菜汤,讲道:昔年尧帝就住在简陋的茅屋中,吃粗粮,喝的也是这藜藿制成的汤羹。在被围困的日子里,孔子一直慷慨讲经诵歌,弦音不绝,直至楚兵解围。从此,孔子甘之如饴的藜藿汤羹,被看作清贫困顿却不失气节的象征。
②今人将植物分类中隶属于藜科藜属的植物,统称为藜,也就古人所说的藜藿。春日,藜萌发出嫩芽,可以采摘作为野菜,古时为贫贱人所食。例如白居易写青年士子尚未发迹时的贫困模样:“布衾不周体,藜茹才充腹。”意思是衣衫褴褛,权且采藜为食。相比于藜藿的低贱,精美的肉类和粮食则被称为膏粱,古人将“藜藿”和“膏粱”作为一对反义词,分别指贫贱与富贵。
③待到秋季,原本鲜嫩的藜可以长到近一人高,变成一大丛乱蓬蓬的野草。此时选取干燥的枝条,可以制作拐杖。魏晋时“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原本隐居山林不问俗务,却被司马师求贤若渴的姿态打动了——在得知山涛老母亲年迈时,亲赐了一根“藜杖”。那时候,“藜杖”被看作子女尽孝道时,应为父母准备的生活用品。司马师此举,意味将山涛之母当作自己的生母一般侍奉,也难怪山涛为他死心塌地地效命。而实际上,干枯的藜并不足够结实,或许古人是将几根藜杖捆绑在一起使用,所谓的“藜杖”,还是象征意义大于实用价值。
④藜,在我国极为常见,是一年生草本,产于我国南北各地,生于路旁、荒地、田间、房前屋后。李时珍称,某些种类的藜茎紫红色,又名“胭脂菜”“鹤顶草”。古代方士采石练丹,将其或捣乱煮成干粉,或烧为灰粉,可用于提炼硫磺、矾石等矿物,并用于制作汞和砒霜。至于民间,则因藜中多含碱,烧为灰土可用于洗涤衣物,故而称这为“灰涤菜”,而后简化为“灰菜”或“灰灰菜”。
⑤明朝《野菜谱》中将藜称为灰条,曰:“灰条处灰条,采采何辞劳。野人当年饱藜藿,凶岁得此为佳肴。”但如果食用过量,有可能导致皮肤浮肿,甚至出血,所以明清时即使在民间,除非饥荒岁月,否则很少有人将藜当作野菜食用。倒是有人将含碱的藜叶捣烂,涂抹于蚊虫叮咬之处,用于消肿解毒。藜的茎枝烧成灰后,涂抹可治瘊子,或用于将痣点掉,可谓古人廉价的美容药品。 (选自《博物》2014年第三期)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说明内容。
2.请指出本文第①段表达方式,并分析其作用。
3.第⑤段划线句使用了 的说明方法,其作用是: 。
4.下列对文章内容、写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采用了并列式结构,这种写法可以使文章条理分明,层次清晰。
B.古人将“藜藿”和“膏粱”作为一对反义词,分别指贫贱与富贵。这种用法从修辞角度看是借代。
C.“或许古人是将几根藜杖捆绑在一起使用,所谓的‘藜杖’,还是象征意义大于实用价值”,若去掉加点词,文义改变。这个词语的使用,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D.结合本文学到的知识,对唐朝诗人陈子昂的诗句“肉食谋何失?藜藿缅纵横!”正确的理解是:朝庭官员们的决策多么错误,以致于那些清贫困顿却不失气节的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乡间读书人
王往
乡间读书人有草木味的书香。
书到了乡间,就和泥土、庄稼、牲畜联系到了一起,成了他们的一部分,有了麦秆味儿,有了汗水味儿,有了炊烟味儿。乡间的生活未必诗意,乡间的阅读却伴随着诗意。我常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个放羊的老汉,躺在河坡上,天上云在飘,脚下水在流,他脱下鞋子当枕头,跷着腿,仿佛放浪形骸的古代贤人一般沉醉于阅读。我也常见这样的情景:一个小媳妇锄草或施肥归来,手脸不洗,就拿了一本书在瓜棚下或巷口看得入迷。此时,无论相貌美丑,她的姿态都有一种沉静之美、一种文化之美。女人一旦捧书在手,就有了神韵,有了雅致,即使她是一个村姑或农妇。
在乡间,书来之不易,读书人的图书来源稀缺。往往靠互相交换。他们的手是粗糙的。传递的动作却是恭敬的。这个村上和那个村上爱读书的人必然是最亲的朋友。他们读书,不求名著,自费出版的文集也好,拿了诺奖的名著也好;旧书摊上买的也好,捡来的也好;雅的也好,俗的也好,只要能说个事儿,他们就能看下去。他们对精神食粮和物质食粮的要求不高,能打发掉时光就是好书。
但是他们也有寂寞的时候,这个寂寞来自于交流的不便。有一次,我去一个老同学家玩,他的父亲得知我爱好写作后,非常高兴地和我谈起了《史记》,娓娓道来。我对《史记》并无研究,几乎接不上话。他说他前些日子看了一本盗版的《史记》,多有错漏,他竟然根据早年的记忆和自己对文字的理解一一加以纠正,让我佩服之极。
有一天,他找到我们单位,给我带来了一些土特产。我极不自在,我说:“你是长辈,不能这样,应该是我去看你。”
他说:“我们是朋友啊,都爱读书。”然后,他又说:“你面色不好,是不是经常熬夜?”
我说:“是的。”
他说:“不要太辛苦啊,看书作文就是玩,好玩就行了。”
我在感谢他关心的同时,却生出了自责:我的读书写作,目的性强,为了发表,为了获奖,为了名气,丢失了多少纯粹的快乐?是的,乡间读书人只是为了乐趣,乐趣就是阅读的全部意义。
他们阅读不是为了考研,不是为了颜如玉和黄金屋,也不是要到哪去卖弄,甚至不是为了长知识,在他们,阅读不是为了消遣,就是为了快乐,好玩,有趣!他们不会因为看书而疏忽了庄稼,忘记了饲养牲畜。
我母亲也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她是我们村里解放前出生的唯一识字的女性,她写字习惯繁体,阅读则不论简繁。2008年的秋天,我从广州回江苏老家,见到母亲戴着眼镜,坐在墙边读书,发丝银白,我第一次发现身材矮小、衣着粗陋的母亲是那么美。想到她老人家一生劳碌,想到她如此喜欢阅读却很少有阅读时间,想到自己并没有给她创造幸福的晚年,心头一阵难过。我没有叫她,只是站在不远处的地方看着她。看她偶尔扶一下眼镜,看她的目光缓缓地在书页上移动。我感觉到那沐浴着她的阳光仿佛都成了闪烁的文字,我感觉到她成了来乡间访问的学者。以往,因为母亲性格过于刚强,对子女过于严厉,期望值过高,使我们在压力下常和她发生口角,产生抱怨。但在那一刻我所有的抱怨都被她读书的姿态打败,同时,涌现了深深的幸福感,我为有这样的母亲自豪,我几乎流下了泪水。好久好久,母亲在翻页后,抬起了头。我走向前,说:“妈,你在看书?我回来了。”母亲仿佛有些害羞,笑笑,轻轻地合上书说:“我看得慢,半天才看几页,不晓得什么意思。”
我看到那本书的封面,竟然是风格前卫的《花城》杂志。这是我前一年带回家的,我想她老人家看不懂也很正常。我问母亲:“家里的书都喜欢哪些?”母亲说:“逮到哪本就看哪本,磨时间,能看到字就好。”然后,又看着封面说:“这本书也不错。有空还要看,看书有意思。”
我琢磨着母亲的话,她说的肯定是大实话,只要看到文字就亲切,有意思就行,但是其中未必不隐藏着她对昔日人生的缅怀。她曾说,当年,她执意嫁给有过婚史的我父亲,原因就是看中了我爷爷是私塾先生,我父亲有一手好字。虽然,时代的风暴无情地摧残着这个家庭,也打碎了他们想像中的美好爱情,但是,母亲没有抱怨书,没有抱怨文化,她也希望我们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看着取下眼镜的母亲,仿佛转瞬间她又变了一个人。我一直后悔那天没有带上相机,拍下母亲读书的样子。
我想那是文化的面目,是文化的姿态。
是的,乡间的读书人,不是为了文化,但是能够享受文化,本身也是一种文化,何况这种享受又在不经意间传承了文化。
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天,阳光饱满,文字闪烁,我跟上母亲身后,嗅着乡间的草木,嗅着散发草木味儿的书香。 (选自《2013年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阅读全文,对乡间读书人读书的目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为了改变命运,走出乡村 B.为了打发掉时光
C.为了乐趣和快乐 D.为了消遣寂寞
2.文章两处用到“草木味”一词,请分析其作用。
3.作者对老同学的父亲和母亲两个形象的塑造,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请任选一人分析其作用。
4.看书看得很慢,甚至看不明白意思,但母亲却读得那么认真,那么专注,为什么?请根据文章的内容答出两点原因。
5.有人认为,一篇成功的小小说,通常具有小中见大、精巧构思、出人意外、细节感人或惜墨如金等特点。请结合其中一点,谈谈这篇小小说的成功之处。
6.作者写了读书的两种态度,你更欣赏哪一种?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观点。
综合性学习
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是母亲节。初三(2)班准备组织一次以“歌颂母爱”为主题的班会。
1.请你为班会做一个简单而有感染力的开场白。(50字左右)
2.班级打算邀请部分家长参加班会,甜甜觉得妈妈衣着土气,不够入时,不想让她来参加,对此,你打算怎样劝说甜甜改变主意?
古诗词默写填空
①长风破浪会有时, 。( 李白的《行路难》)
②塞下秋来风景异, 。(范仲淹的《渔家傲》)
③李商隐《无题》中的“ , ”与“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有异曲同工之妙,都被后人用来表达奉献精神。
④王之涣的《凉州词》中的“ , ”表达诗人思家怀乡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