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材料,按要求作文。
园丁告诉我,一颗颗破土而出的嫩芽背后,是经年累月在黑暗泥土里的挣扎;厨师告诉我,一锅鲜美好汤的背后,是长时间默默熬成的原汁;成功者告诉我,在光鲜亮丽的奖杯后,总是多次失败后不断的奋进……
同学们,生活中的每件事物都有它的另一面,做生活中的有心人,你可以从中获得许多启示。
请以“ 的另一面”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根据自己的理解,先把题目补充完整,然后写成一篇文章;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600字;④文中不要出现含个人信息的地名、校名、人名等。
书写
根据作文书写评定,要求卷面整洁,书写规范、工整。
语言运用
按要求表述。
具象(synthetic image) 文艺创作过程中活跃在作家、艺术家头脑中的基本形象。
具象与表象 表象只是保持在记忆中某一事物的形象;具象则是作家艺术家在生活中多次接触多次感受、多次为之激动的既丰富多彩又高度凝缩了的形象,它不仅仅是感知、记忆的结果,而且打上了作家、艺术家的情感烙印,受到他们的思维加工。
比如“热”的具象化表现为“出汗、敞着衣服、想吃冰激凌.....”,请把“奋斗”具象化,要求:情景完整,画面清晰,语言流畅优美。
武 技
李超,字魁吾,豪爽好施。偶一僧来托钵①,李饱啖之。僧甚感荷②,乃曰:“吾少林出也。有薄技,请以相授。”李喜,旦夕从学。三月,艺颇精,意甚得。曰:“师所能者,我已尽能之。”僧笑,命李试其技。李乃解衣唾手,如猿飞,如鸟落,腾跃移时。僧又笑曰:“可矣。子既尽吾能,请一角低昂③。”李即交臂作势,僧忽一脚飞掷,李已仰跌丈余,以掌致地,惭沮请教。又数日,僧辞去。
李由此遨游南北,罔④有其对。偶适历下⑤,见一少年尼僧弄艺于场,观者填溢。李在侧,不觉技痒,意气而进。尼便笑与合掌。才一交手,尼便呵止曰:“此少林宗派也,尊师何人?”李初不言,尼固诘之,乃以僧告。尼拱手曰:“憨和尚汝师耶?愿拜下风。”李请之再四,尼不可。众怂恿之,尼乃曰:“既是憨师弟子,无妨一戏,但两相会意可耳。”李诺之。然以其文弱故,易之。又年少喜胜,思欲败之。少间李腾一踝去,尼骈⑥五指下削其股,李觉膝下如中刀斧,蹶仆不能起。尼笑谢曰:“幸勿罪!”李归,月余始愈。
后年余,僧复来,为述往事。僧惊曰:“汝大鲁莽!惹他何为?幸先以我名告之,不然,股已断矣!”
(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有删改)
【注】①托钵:托着碗化缘。 ②感荷:感动。 ③昂:高。低昂,即高低。 ④罔:无,没有。 ⑤适:到……去;历下:地名,今济南历下区。 ⑥骈:并拢。
1.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
⑴子既尽吾能 ( ) ⑵但两相会意可耳 ( )
⑶尼笑谢曰:“幸勿罪!”( ) ⑷不然,股已断矣 ( )
2.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命李试其技 其一犬坐于前
B.李乃解衣唾手 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C.李请之再四 或异二者之为
D.幸先以我名告之 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3.用现代汉语翻译下列句子。
⑴李初不言,尼固诘之,乃以僧告。
⑵然以其文弱故,易之。
4.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5.请对李超的为人处事作简要评析。
浣溪沙
[宋] 欧阳修
堤上游人逐画船,拍堤春水四垂天①。绿杨楼外出秋千。 白发②戴花君莫笑,六幺③催拍④盏频传。人生何处似尊⑤前!
【注释】 ①四垂天:天幕四面垂地,水天相接。 ②白发:老翁,这里是作者自指。 ③六幺:唐代有名的歌曲之一。 ④拍:歌的节拍。 ⑤尊:通“樽”。
1.上片“绿杨楼外出秋千”,一个“出”字,让你仿佛看到了一幅怎样的画面?请展开联想和想象,描绘这幅画面。
2.从词的下片,你读到了一个怎样的词人形象?请结合词句内容简要分析。
作家寄语中学生写作
王蒙:
我觉得中学时代非常重要,一个喜好文学的人往往在中学时代就表现出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个性,乃至处于萌芽状态的才华。尽管中学生的知识、经验还相当有限,思想、心理也还不那么成熟。但是中学生特别敏感,开始用一种成人的眼光,或者说努力学着用一种成人的眼光来看待世界、看待人生。他开始用什么样的眼光、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情感来看待世界、看待人生,这对他一生的影响非常深远。
我希望中学生把作文写好,但是我不喜欢看那种年轻人做老年语、做未老先衰语的作品。我希望中学生能保持青少年的单纯和朴素,不要说空话、套话。如果太像大人的作品,等于瞄准了一些作家的创作,让人感觉到有一些勉强,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文章应多一点朴素的、单纯的、直抒胸臆的语言,不需要加太多的修饰。“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大家应多写这样的文章。
最真实地袒露自己,用许多辞藻、妙笔生花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
钱理群:
我想抄一段鲁迅的话,赠给年轻朋友:
“我们要说现代的,自己的话;用活着的白话,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直白地说出来。”
“青年们先可以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了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的真心的话发表出来。真,自然是不容易的。……但总可以说些较真的话,发些较真的声音。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必须有了真的声音,才能和世界的人同在世界上生活。”
我希望我们的中小学生,从现在开始,一辈子说自己的话,说真话,至少说较真的话。
余华: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一种乐趣,一种创造的乐趣。最初写作时的主要乐趣是对词语和句子的寻找,那时候最大的困难是如何让自己坐下来,让屁股和椅子建立友谊,我刚开始写作时才二十岁出头,这是一个坐不住的年龄。想想当时我的同龄人在到处游荡,而我却枯坐在桌前,这是需要极大的耐心来维持的,必须坚持往下写,然后突然有一句美妙的语言出现了,让我感受到喜悦和激动,我觉得自己艰难的劳动得到了酬谢,我再没有什么可抱怨了,我枯坐桌前也同样有无穷乐趣。
对一个长期从事写作的人来说,有时候写作已经不单纯是在写作,更像是一种人生经历,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写作,长达一年或者几年几十年的时间,写作者的情感往往和作品中人物的情感同舟共济,共同去承受苦难,也共同去迎接欢乐。这时候得到的乐趣会让我们相信,虚构的世界比现实的世界更加引人入胜。
我要谈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任何一个写作者同时也是读者,写作者必须重视自己读者的身份。正是在阅读很多经典作品时带来的感受,才会不断纠正自己在写作过程中的错误。
(文章有删改)
1.通读上述材料,概括三位作家的主要观点。
王蒙:
钱理群:
余华:
2.作家王蒙对中学生“开始用成人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人生”持肯定态度,但反对中学生作文“太像大人的作品”,你认为他的说法前后矛盾吗?为什么?
3.根据你对上述文字的理解填空。
作家余华认为“写作是一种乐趣”,他的乐趣分两个层级:最初写作时,乐在 ;长期从事写作后,乐在 。
4.余华觉得“正是在阅读很多经典作品时带来的感受,才会不断纠正自己在写作过程中的错误”,你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吗?请举出一个你自己亲身经历的实例来证明这一观点。
卖蚯蚓的人
汪曾祺
⑴ 我每天到玉渊潭散步。玉渊潭有很多钓鱼的人。钓鱼旺季常可以碰见一个卖蚯蚓的人。
⑵他慢慢蹬着一辆旧自行车,有时扶着车慢慢走。走一截,扬声吆唤:蚯蚓来——
⑶有的钓鱼的就从水边走上堤岸,向他买。来买的掏出一毛钱,他就从一个原来装油漆的小铁桶里,用手抓出三十来条,放在一块旧报纸里,交过去。有人只买五分钱的,也有人要求再添几条。
⑷“添几条就添几条,一个这东西!”蚯蚓这东西,泥里咕叽,原也难一条一条数得清,用北京话说,“大概其”就得了。
⑸ 这人长得很敦实,五短身材,腹背都很宽厚,看起来是不会头疼脑热、感冒伤风的。衣服都是宽宽大大的,褪了色,而且带着泥渍,但都还整齐。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只看到风、太阳和尘土。只有他剃了头,刮了脸,才看到本来的肤色。新剃的头皮雪白,下边一张红脸,看起来就像一件旧铜器在盐酸水里刷洗一通,刚刚拿出来一样。
⑹天天见面,熟了,我们碰到了总要点点头,招呼招呼,寒暄两句。有时他在钓鱼人多的岸上把车子停下来,我们就说会子话。我问他一天能卖多少钱。
⑺“一毛钱三十条,能卖多少!块数来钱,两块,闹好了能卖四块钱。”
⑻“不少!”
⑼“凑合吧。”
⑽“您一直就卖蚯蚓?”
⑾“不是!我原来在建筑工地上当壮工。退休了。退休金四十几块,不够花的。” 我算了算,连退休金加卖蚯蚓的钱,有百十块钱,断定他一定爱喝两盅。我把手圈成一个酒杯形,问:“喝两盅?”
⑿“不喝。烟酒不动!”
⒀那他一个月的钱一个人花不完,大概还会贴补儿女一点。
⒁“我原先也不是卖蚯蚓的。我是挖药材的。后来药材公司不收购,才改了干这个。”他指给我看,“这是益母草,这是车前草,这是红苋草,这是地黄……这玉渊潭到处是钱!”
⒂“您怎么会认药材的?是家传?是学的?”
⒃“不是家传。有个街坊,他挖药材,我跟着他,用用心,就学会了。这北京城,饿不死人,你只要肯动弹,肯学!”
⒄ 我在玉渊潭散步,经常遇见的还有两位,一位姓乌,一位姓莫。乌先生在大学当讲师,莫先生是一个研究所的研究员。乌先生听我和卖蚯蚓的闲谈,问我:“你为什么对这样的人有兴趣?从价值哲学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人属于低级价值。”
⒅莫先生不同意乌先生的意见:“不能这样说。他的存在就是他的价值,你不能否认他的存在。”“他存在,但是充其量,他只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填充物。”
⒆他们争执不下,转过来问我什么看法。
⒇我说:“我只是想了解了解他。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这样的人在北京还不少。他们的成分大概可以说是城市贫民。捡破烂的、捞鱼虫的……我对他们都有兴趣,都想了解。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用你们的话说,是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对于这个世界,我所倾心的是现象。我不善于作抽象的思维。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你们可以称我是一个生活现象的美食家。这个卖蚯蚓的粗壮的老人,骑着车,吆喝着‘蚯蚓——蚯蚓来!’不是一个丑的形象。——当然,我还觉得他是个善良的、有古风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至少不是社会的蛀虫。”
(选自《汪曾祺全集•小说卷》,有删改)
1.文章第⑸段,作者用了整整一段文字描写了卖蚯蚓者的外貌,你认为有必要吗?为什么?
2.作者称自己是“一个生活现象的美食家”,对这句话,你是怎么理解的?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回答。
3.你喜欢文中那位卖蚯蚓的人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及理由。
4.我们都曾学过汪曾祺先生的《端午的鸭蛋》,你认为本文和《端午的鸭蛋》在语言上有哪些共同特点?试概括出本文的语言特点,并举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