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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词语书写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 朗润 小心翼翼 各得其所 轻飞漫舞 B...

下列词语书写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 朗润   小心翼翼  各得其所   轻飞漫舞

B. 瘫痪   尴尬      烂慢       蛛丝马迹

C. 点缀   博学笃志  众目睽睽   人迹罕至

D. 荫蔽   竦窒      祷告       恍然大悟

 

C 【解析】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字形的辨析,要结合平时课文中所学词语来辨析字形,要结合汉字的拼写规则来掌握字的书写,对一些多音字、形近字、形声字要能准确辨析。错别字,主要是因音同或形似而错,掌握这个易错点,根据汉字的特点,结合词义字义辨析判断。A.“轻飞漫舞”应为“轻飞曼舞”;B.“烂慢”应为“烂漫”;C.正确;D.“竦窒”应为“竦峙”。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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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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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加横线词语注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A. nòng     披suō      湖pō        痪tǎn

B. sǒu      鲜nèng     水zǎo        倜dǎng

C. bo       摇yè       絮叨xù        收liǎn

D. suǐ     蝉tuì       桑shèn      石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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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下列加点字注音或根据拼音写汉字。

_____   ____临     qī ____斜       nì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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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真情在生活中流淌”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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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节能“大衣”:发泡水泥

  为了能够阻挡夏天的炎热和冬天的寒冷,国家规定在建造楼房时必须给建筑物穿一件用保温材料做成的节能“大衣”,以减少夏天室内冷气和冬天室内暖气的外流。然而近年来,由于墙体保温材料被点燃而引起的高楼火灾却频频发生。目前国家已禁用易燃的有机外墙保温材料,取而代之的是无机保温材料,发泡水泥就是其中的一种。

  发泡水泥,顾名思义,是一种有“泡泡”的水泥。“泡泡”是如何生产的呢?首先,将发泡剂用机械搅拌方式或者高压空气雾化气动方式进行充分发泡,形成大量大小均一、直径适宜的稳定的泡沫。然后将泡沫与水泥浆均匀混合,经过发泡机的泵送系统进行现浇施工或模具成型,经自然养护,就形成了一种内部含有大量封闭气泡的轻质混凝土。

  20世纪30年代,瑞典开发研制了发泡水泥,在挪威应用一举获得成功,后来在欧美地区迅速得到广泛应用。1973年为了节约能源,韩国推广应用发泡水泥,随后日本也积极推广。在韩国、日本的带动下,东南亚国家也开始广泛应用发泡水泥。我国最早的发泡水泥应用,是上世纪50年代黑龙江地区的墙体保温层工程。该工程由前苏联专家指导施工,效果良好,至今近60年依然完好无损,仍在使用。

  最早的保温办法,是增加墙体厚度,但不能达到节能和环保的要求。后来有了新型复合墙体。但这些复合墙体大多采用聚苯乙烯材料,这种材料属于易燃,且在冬季供暖时会随着温度的升高而释放有害气体。而通过发泡水泥技术制作的节能“大衣”,除了阻燃,还有很多优势。发泡水泥属于气泡状隔热材料,水泥内部的那些封闭气泡,可以使混凝土轻质化和隔热化,保温、隔音的效果特别好。它还有强度高、不变形的特点,其抗压抗裂性是普通混凝土的8倍。用在楼层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既可以支撑地暖管材和地面承重,又可以隔热、隔音。

  在制作发泡水泥的过程中,发泡剂必不可少。这种发泡剂的原料为植物性或动物性的脂肪酸,合成体为水溶性,不含苯、甲醛等有害物质,绝对安全环保。

  发泡水泥的耐久性强,使用年限大于50年,可与建筑物同寿命,一次施工可使建筑物终身保温。从使用成本、应用范围上看,发泡水泥也极具吸引力。目前,发泡水泥在楼层间地板施工中已得到广泛的应用,但作为外墙保温“大衣”,还亟待推广。相信这种新型环保材料会带给我们更加安全节能的居住环境。

1.根据选文第二段内容,给“发泡水泥”下个定义。

2.文章为什么将发泡水泥称为“安全的节能大衣”?

3.文中划线句子运用的说明方法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4.结合文章内容说说,如果你要推销“发泡水泥”这种产品,你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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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米胡同里面看夕阳

  当我把一篇文章的最后一行字写完时,长舒了一口气。掷笔抬头的一瞬,方觉得满室生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见无限的黄昏把远处的瓦灰色楼房和近处的几排高大的杨树,装点得那么辉煌和潇洒,往日在青白的日头下所见的那黯淡,那单调,竟残雪般地散尽了。 

  坐在桌前,就这么把全身心浸在酽酽的黄昏里,转目镜中,见满头披垂的乌发,竟也染上了黄昏的一片幽情,无数根发丝犹如满月朗照下的一片草地,柔和而安详。  

  就在这时,我猛然发现了自己的发间有一根白丝,像一线雪从山崖上飞旋而下,动人心魄地飘垂着。  

  哦,白发!我不由在心底深深地叹息了一声。我有了第二根白发了,在我23岁的这个春天的傍晚。  

  第一次见着白发是在初中,14岁,被同学拔下来后,我就像扔冰棍纸一样随便地把它扔掉了,因为青春好长好长呢。  

  这次见着白发,是在9年之后的黄昏的天光中,我的心底里叹息复叹息,不知青春是否已驶到尽头,泪水忍不住地往外涌了。 

  我把白发拈在手中,想到户外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消磨一下静寂得让人忧愁的时光。  

  走出瓦灰色的楼房,踏过一片方形的石板地,便到了炒米胡同了。这条胡同很长,胡同两侧是土灰色或深褐色的四合院。没有炒米的香味,倒有洋槐的气息沁人心脾。  

  我把步子放得轻轻的、慢慢的。夕阳在要沉沦的一刻,爆发着如火的金光,整个胡同都盛满了黄昏,恍若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的长廊。一群鸽子不知听到了什么哨声,忽地从一处暗淡中飞起,或灰或白,一律都徐徐地向着天空飞去。我手上的那根白发,竟被辉映得这么光华灿烂。  

  我的步子放得更轻,更慢。因为我看到了在炒米胡同两侧的每一家的院门口,几乎都坐着一位老人。他们一样的表情,一样的姿势,在悄然领略、享用着迷人的夕阳。  

  他们的头发全都斑白了,满面的皱纹里横溢的金光,使他们的脸显得更为祥和。他们的脸上,唯有嘴角在微微抽动,大概是在咀嚼黄昏吧。  

  他们那表情,真是人世间少有的平和,实在是柔和得不能再柔和,安详得不能再安详了。  

  我的泪水在他们的面前竟然悄然收敛了。手中拈着的白发,也不知不觉地飘到地上,就像一片零落了的秋叶,随风而逝了。  

  炒米胡同很长很长,黄昏在这里却很短很短。夕阳从地平线上消失后,那浓浓的光就变成了淡淡的,最后淡得融进天色,瓦灰色的楼房依旧瓦灰,洋槐的叶子恢复了浅绿。我也渐渐地融入了这一片宁静的黄昏中。  

  胡同两侧的老人,吃过了夕阳这个大大的金饽饽里的几丝香甜,那满头的白发似乎都能变成年青人琴上的几根柔和的弦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炒米胡同有太强太旺的生命在天地间存息。而我那根雪样的白丝,跟老人们满面的黄昏比起来,不知要淡多少呢。

1.体会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就在这时,我猛然发现了自己的发间有一根白丝,像一线雪从山崖上飞旋而下,动人心魄地飘垂着。

2.体会“夕阳在要沉沦的一刻,爆发着如火的金光,整个胡同都盛满了黄昏,恍若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的长廊”一句的作用?

3.说说你对“他们的脸上,唯有嘴角在微微抽动,大概是在咀嚼黄昏吧”中加点词的理解。

4.文中划线句子写道:我的泪水在他们的面前竟然悄然收敛了。手中拈着的白发,也不知不觉地飘到地上,就像一片零落了的秋叶,随风而逝了。你能说说作者情感变化的原因吗?

5.如何理解题目中“看夕阳”一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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