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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你积累的名著知识完成下列题目。 《傅雷家书》是傅雷及其夫人写给两个儿子主要是...

运用你积累的名著知识完成下列题目。

《傅雷家书》是傅雷及其夫人写给两个儿子主要是_______的家信摘编,收录从1954年到_____年共______封家信,主要讲的是_____________

 

傅聪 1966 100多 如何教育孩子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名著的理解,本题的难度不大,主要考查考生对名著有关知识的识记能力,平时要注意多阅读,多积累,多识记。《傅雷家书》是傅雷及其夫人写给两个儿子,主要是傅聪的家信。主要讲的是如何教育孩子。据此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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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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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1)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给加点的字注音。

_____ mí散__________

选文画线句运用了__________的修辞手法。

(2)“朦胧”一词在本文中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___

(3)选段主要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感官角度描写看社戏途中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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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写古诗文中的名句名篇。

①关关雎鸠,在河之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诗经·关雎》)

②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③挑兮达兮,在城阙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白《诗经·子衿》)

④默写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颔联和颈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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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这样总结现代人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思考交给了电脑,把联系交给了手机,把行走交给了汽车,把健康交给了药丸……诚然,人们在过分追求便捷、享受便利时,无形中丢失了原来应该拥有甚至必须终生坚守的东西。作为中学生,也应该很好地自我反省: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我们是否曾丢失过什么?

请以《不该丢失的________》为题目,写一篇600字以上的文章。可以叙写个人经历,也可以就此发表你的看法、感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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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

碗底香

陈小庆

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牛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这叫碗底香。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娘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球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曾经他想让儿子穿,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穿。

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了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这些碎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好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家里才翻盖了房子,儿子才能说上对象。

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柳树下吃午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下最好的,直到吃完了饭,才会认认真真吃掉那些最好的,让一顿饭有了悠长的香味。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肉已没有了,但他碗底有香,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调整好了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劲过于大了吧,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几乎支撑了他全部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1.小说中的:“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赏析。

2.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3.小说结尾写那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姜,其实这并不突然,作者在前文已有几处暗示,请找出并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应进城打工者生存的艰辛,也有人认为是倡导一种先苦后甜的生活观。你认同哪一个观点?请结合小说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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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与快乐

常小仙

①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今年这天,一位著名的网红用戏谑的方式介绍了“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很幽默地应了读书的景。说真的,不要一提读书,大家条件反射就是“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囊萤映雪”……其实,能够抛弃功利心,读书本是一件快乐的事。

②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孔子说:“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董卿也曾说过:“读书让人学会思考,让人能够沉静下来,享受一种灵魂深处的愉悦。”这些名人都把读书当成了一种愉悦的活动。

③纳兰性德有一句诗:“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这个“赌书泼茶”讲的就是一件读书的乐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才女李清照和她的丈夫赵明诚。夫妇二人都是金石爱好者,那时居家贫俭,每每需要把衣服典卖了,才能买些碑文、水果回家。但他们并不感到辛苦,吃着水果,展玩买回来的碑文法帖,自己觉得已然是神仙眷侣。他们日常有个消遣,那就是吃过饭后,烹杯热茶,夫妇相对而坐,指着满室的书籍和史册,互相拷问某个典故出自何书、几卷、几页,谁能答对,谁先喝茶。李清照博闻强识,说中就举杯大笑,每每把茶泼洒在怀中不得饮,这就是“赌书泼茶”的典故。那段清贫的岁月,因为有书相伴,而芳香四溢。正由于他们爱读书、趣读书,生活才变得丰富生动。

④以读书为乐的人,通常都是读书得法之人。好读书,因而会读书;会读书,因而更好读书。年轻的诸葛亮还没有出山之时,就在读书充电的方法上,显露出与众不同的特色来,他奉行的是“观其大略”。“观其大略”的准确含义,就是注意观察和吸收书籍当中的重点和精华。此处的“大”是重大的大,也就是书中的重点;而“略”是战略的略,也就是书中的精华。正是由于诸葛亮重视知识的广博胜于精深,他才选择“观其大略”,最终成为一个足不出户就知天下事的智慧达人。大文豪苏轼曾发明“八面受敌”读书法,把研究内容分为八个方面,每读一遍书,只集中精力攻破一个方面的问题,以求把书读精读透。欧阳修读书“计字日诵”,他统计了《孝经》《论语》《诗经》等十部经典的总字数,规定每日熟读300字,细水长流,终于把40多万字的书全部背完。汉代学者董遇提倡利用“三余”时间读书,即“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雨者晴之余”。这种方法类似于现在的合理利用“碎片化”时间,效果也很好。

⑤也听说过一个读书的狠招:学英语,背字典,背一页撕一页,如果心疼书,就好好用心记,一次记牢。明代学者张溥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每读完一篇新文章,就工工整整抄在纸上,高声朗诵一遍,就把纸扔到火炉里烧掉,然后再抄写,再朗读,再烧掉。如此反复七遍,直到彻底理解、背熟为止,他把自己的书斋命名为“七录斋”。

⑥其实,不管用什么方法,把书读进脑子里,读进心里,就是成功。

⑦真正会读书的人,善于心领神会,能够触类旁通。既不一味执着,也不在字面上纠结;既能读出趣味,也能收获颇丰。当你感受到自己的进步,读书的快乐自然随之而来。

(选自《青年文摘》2017年11期,有改动)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选文第②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从下面A和B中选出最适合第③段的论据,并阐述理由。

A.武亦姝平时就喜爱背诵古诗文,享受着诵读的美感和乐趣。在《中国诗词大会》总决赛上,她凭借着丰富的诗词积累和“把比赛看成非常好玩的游戏”的心态,过关斩将,一举夺魁,尽显王者风范。

B.邴原是三国时代魏国的著名学者。他小小年纪变成了孤儿,家境清苦没钱上学,蹲在学馆外的窗下哭泣,先生深受感动,破例让他免费就读。他矢志读书,刻苦求学,终于成为一方名家。

4.用简洁的语言概述本文④~⑥段的论证思路。

5.结合自己的读书经历,说说你还有哪种成功的读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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