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词语书写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A. 闲遐 耐人寻味 精疲力竭 扬扬得意
B. 凛冽 五脏六腑 精打细算 勇往直前
C. 遗孀 姗姗来迟 千钧重负 小心冀冀
D. 严瑾 天涯海角 心有灵犀 海市蜃楼
下列加点字的注音,不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 拽出(zhuài) 告罄(qìng) 战栗(lì) 怏怏不乐(yàng)
B. 蹒跚(pán) 阴霾(mái) 毋宁(wú) 毛骨悚然(sǒng)
C. 烧灼(zhuó) 吞噬(shì) 炽热(zhì) 白雪皑皑(ǎi)
D. 点缀(zhuì) 羸弱(léi) 遨游(áo) 芸芸众生(yún)
根据要求作文。
如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拍下一张照片是最容易不过的事。照片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自拍照、毕业照、旅游照、新闻照等,比比皆是。照片记录了生活点滴,照片呈现了大千世界,有的令人喜悦、感动,有的令人痛苦、惭愧,有的令人思索、回味……总有那么一张照片会让你印象深刻。
请以《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文体自选(诗歌除外)。②600字以上。③文中不能出现考生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阅读下面的文字后,回答问题。
孤独温暖的旅程
铁凝
①有一个冬天,在京西宾馆开会,好像是吃过饭出了餐厅,一位个子不高、身着灰色棉衣的老人向我们走来。旁边有人告诉我,这便是汪曾祺老。当时我没有迎上去打招呼的想法。越是自己敬佩的作家,似乎就越不愿意突兀地认识。但这位灰衣老人却招呼了我。他走到我的跟前,笑着,慢悠悠地说:“铁凝,你的脑门上怎么一点儿头发也不留呀?”他打量着我的脑门,仿佛我是他久已认识的一个孩子。这样的问话令我感到刚才我那顾忌的多余。我还发现汪曾祺的目光温和而又剔透,正如同他对于人类和生活的一些看法。
②不久以后,我有机会去了一趟位于坝上草原的河北沽源县。去那里本是参加当地的一个文学活动,但是鼓动着我对沽源发生兴趣的却是汪曾祺的一段经历。他曾经被下放到这个县劳动过,在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他在这个研究马铃薯的机构,除却日复一日的劳动,还施展着另一种不为人知的天才:描述各式各样的马铃薯图谱----画土豆。汪曾祺从未在什么文字里对那儿的生活有过大声疾呼的控诉,他只是自嘲的描写过,他如何从对于圆头圆脑的马铃薯无从下笔,竟然到达一种“想画不像都不行”的熟练程度。他描绘着它们,又吃着它们,他还在文中自豪地告诉我们,全中国像他那样,吃过这么多品种的马铃薯的人,怕是不多见呢。我去沽源县是个夏天,走在虽然凉快,但略显光秃的县城街道上,我想象着当冬日来临,塞外蛮横的风雪是如何肆虐这里的居民,而汪曾祺又是怎样捱过他的时光。我甚至向当地文学青年打听了有没有一个叫马铃薯研究站的地方,他们茫然地摇着头。马铃薯和文学有着多么遥远的距离呀。我却仍然体味着:一个连马铃薯都不忍心敷衍的作家,对生活该有耐心和爱。
③1989年春天,我的小说《玫瑰门》讨论会在京召开,汪曾祺是被邀请的老作家之一。会上谌容告诉我,上午八点半开会,汪曾祺六点钟就起床收拾整齐,等待作协的车来接了。在这个会上他对《玫瑰门》谈了许多真实而细致的意见,没有应付,也不是无端的说好。在这里,我不能用感激两个字来回报这些意见,我只是不断地想起一位著名艺术家的一本回忆录。这位艺术家在回忆录里写到当老之将至时,他害怕变成两种老人,一种是俨然以师长面目出现,动不动就以教训青年为乐事的老人;另一种是唯恐被旁人称“老”,便没有名堂地奉迎青年,以证实自己青春常在的老人。汪曾祺不是上述两种老人,也不是其他什么人,他就是他自己,一个从容地“东张西望”着,走在自己的路上的可爱的老头。这个老头,安然迎送着每一段或寂寥、或热闹的时光,用自己诚实而温暖的文字,用那些平凡而充满灵性的故事,抚慰着常常是焦躁不安的世界。
④我常想,汪曾祺在沽源创造出的“热闹”日子,是为了派遣孤独,还是一种难以排遣的孤独感是他觉得世界更需要人去抚慰呢?前不久读到他为一个年轻人的小说集所作的序,序中他借着评价那年轻人的小说道出了一句“人是孤儿”。
⑤我相信他是多么不乐意人是孤儿啊。他在另一篇散文中记述了他在沽源的另一件事:有一天他采到一朵大蘑菇,他把它带回宿舍,精心晾干(可能他还有一种独到的晾制方法)收藏起来。待到年节回京与家人做短暂的团聚时,他将这朵蘑菇背回了北京,并亲手为家人烹制了一份鲜美无比的汤,那汤给全家带来了意外的欢乐。
⑥于是我又常想,一位囊中背着一朵蘑菇的老人,收藏起一切的孤独,从塞外寒冷的黄风中快乐地朝着自己的家走着,难道仅仅为了叫家人盛赞他的蘑菇汤?
⑦这使我不断地相信,这世界上一些孤独而优秀的灵魂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将温馨与欢乐不求回报地赠予了世人吧?用文学,或者用蘑菇。
1.作者在回忆汪曾祺先生的时候,既有与汪老的直接接触,也有从书本中了解的汪老。阅读文章填写表格。
事件 | 印象 |
① | 目光温和而又剔透 |
下放沽源研究土豆 | ② |
③ | 一个从容地“东张西望”着,走在自己的路上的可爱的老头 |
带着自己采集、晾干的蘑菇回京,并为家人烹制 | ④ |
2.结合语境,按要求赏析下面句子。
(1)文中作者说汪曾祺先生的目光温和而又剔透,结合文章分别回答“温和”“剔透”这两个词语的含义。
(2)“我想象着当冬日来临,塞外蛮横的风雪是如何在这里肆虐,而汪曾祺又是怎样挨过他的时光。”这句话中加点的词有什么表达效果?
(3)文中“一位囊中背着一朵蘑菇的老人,收藏起一切的孤独,从塞外寒冷的黄风中快乐地朝着自己的家走着,难道仅仅为了叫家人盛赞他的蘑菇汤?”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3.从文章看,你读到了一个怎样的汪曾祺?
4.文章的标题“孤独温暖的旅程”有什么含意?
5.第⑤段中“我相信他是多么不乐意人是孤儿啊”这句话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6.结合文章内容,说说汪曾祺为什么说“人是孤儿”。
阅读下面的文字后,回答问题。
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的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人,思想和行动,范围太广,我想损之又损,只说说我深知,而且应该受到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语文"方面;这仍嫌范围广,只好再缩小,限于写作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这个像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说是不成问题,因为:一,看历史,似乎早已解决。那还是民初高喊文学革命的时候,以前言文不一致,如言,说"我觉得对",文则要写"余然之",既增加了无谓的负担,又不容易懂,所以应该合二为一。起初有些人,如林琴南之流,不以为然,但这是大势所趋,众意所归,不久就统一了天下,理,认定怎样说就应该怎样写,行,用笔写白话。二,看现实,写,都不用文言,而用普通话。但这里还隐藏着不少问题。由文学革命时期起,就应该有所谓白话指什么(如有孔乙己的白话,鲁迅的白话,北京市民的白话,等等),能不能这样写,应该不应该这样写等问题。这且不管,文学革命之后,许多知名的和不很知名的作家,以及广大的能执笔而不成家的,总是这样做了。成果呢?我的看法,除了少数人、个别文体(如小说、戏剧里的对话)之外,都是只能"不即不离"。不即,是与街谈巷议的口语不尽同;不离,是无论如何,总可以算作雅化的精炼化的条理化的口语。这都是过去的事了。值得重视的大问题在现在,流行的文的大多数,从用语方面看,与过去相比,不即的成分显然增加了,从而不离的成分就相应地减少了。这表现为冗长,扭曲,修饰,晦涩,不像话。不像话,有影响,是不自然,不简明,不易懂。这样写,有的来于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来于看什么,学什么;但更多的是来于认识(纵使是不很明确的),以为不这样就不成其为文,甚至不足以称为文。有认识为依据,不即而离的文就会发荣滋长,终于成为文风问题。叶圣陶先生坚决反对这种文风,他提出正面的主张,要"写话"。写话,粗略说是嘴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加细一些说是,所写,从用语方面看,要是简明而有条理的口头话。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只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 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致付之一笑。这里为题目所限,不能牵涉过多,甚至挑起论辩。专说我的看法,写话,虽然其中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但大体上说,或当作行文用语的一个高标准看,总是既正确又对症。说正确,因为这是坚持文学革命以来求言文一致的老传统。说对症,因为时下的脱离口语甚至有意远离口语的文风正在制造"新文言"。称为文言,是因为只见于书面,嘴里并不这样说。新文言,就其难于为绝大多数人轻易了解说,会比旧文言更糟,因为旧文言简短,新文言冗长,旧文言直说,新文言要多绕弯子。不简短,不直说,再加上结果的难于了解,就成为症。去症要有对症药,那就是写话,写话的主张会碰到两种性质的难易问题。一种是执笔之前,刚才说过的,认为这样就不成其为文,下里巴人,不屑于。认识,属于一念之差,可是变却大不易,要慢慢学,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求速成办不到。另一种是执笔之后,我的经验,就说是下里巴人吧,写得简明自然,让下里巴人听着像话,不是容易,而是很难。这也要靠慢慢学(多念像话的文),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此外还要加上叶圣陶先生提到的办法,写完,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话,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在文风方面,叶圣陶先生还特别重视"简洁"。简洁应该是写话之内的一项要求,这里提出来单独说说,是因为叶圣陶先生常常提到,有针对性。他是带着一些感慨说的:"你写成文章,给人家看,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意思没变,就证明你不行。"关于繁简,关于修改,鲁迅提到的是字句段。叶圣陶先生只说字,我的体会,一是偏重用语,二是意在强调,精神是可简就决不该繁。可是现实呢,常常是应简而偏偏要繁。繁简有时牵涉到内容方面,意思无价值,甚至更坏,当然以不写为是。内容还会引来其他性质的复杂问题,这里不管,只说用语。用语的可简而繁,近些年来大为流行,种类和花样都很多,几年前我在拙作《作文杂谈》的"累赘拖沓"一题里曾较详细地谈到,这里不能多说。我的想法,值得重视的不是多用少用一两个字,而是应该少用而偏偏多用的这种热爱冗赘的心情,它扩张,无孔不入,就会成为风。举最微末的两个字为例。一个是"了",势力越来越大,占据的地盘越来越广,如"我见到老师","他坐在前排",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我见到了老师","他坐在了前排",成为既累赘又别扭。另一个是"太",如"吸烟不好","那个人我不认识",也是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吸烟不太好","那个人我不太认识",成为不只累赘,而且违理。像这样的废字,删去不只是意思没变,而且是变拖沓无理为简洁合理,可是竟然很少人肯删,也就无怪乎叶圣陶先生感慨系之了。
1.选文第1段第一句话的作用是什么?
2.作者用了一个什么词来表述叶圣陶先生的语文主张?这种风格具体讲的是什么?(用文中的原话回答)
3.作者是怎样说明叶圣陶先生注重文风简洁的?
4.说说作者在选材方面的特点和作用。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
①这有时使我想到《论语》上的话,一处是,“A______,则吾未之有得。”②一处是,“B____________何有于我哉!”③两处都是孔老夫子认为虽心向往之而力有未能的,可是叶圣陶先生却偏偏做到了。④因此,我常常跟别人说:“叶老只要是A______,就能B____________所以确是人之师表。”
(1)在横线上补填语句。
(2)①②句中都有一个标点符号使用错误,请指出并修改。
(3)第④句是一个病句,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