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句中加点成语使用不当的一项是( )
A. 季羡林先生学富五车,著作等身,是世人敬仰的“学界泰斗”。
B. 有些人一旦拥有了名利,就变得患得患失,不愿再冒风险放手一搏。
C. 在这片土地上,他像祖辈一样,孜孜不倦地耕耘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田园生活。
D. 听完演讲后,春江由衷地说:“李老师的这番演讲抛砖引玉,我们受益不浅。”
下列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
A. 一尘不染 鲜为人知 正襟危坐 锋芒毕露
B. 当之无愧 头晕目炫 广袤无垠 开卷有益
C. 家谕户晓 有例可援 深恶痛疾 简明扼要
D. 随机应变 悠游自在 优胜劣汰 众说纷云
下列词语中加点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 确凿(záo) 妆奁(lián) 戛然而止(jiá)
B. 蚌壳(bèng) 污秽(suì) 锲而不舍(qì)
C. 悲怆(cāng) 怜悯(mǐn) 方兴未艾(ài)
D. 亘古(gèn) 狩猎(shǒu) 吹毛求疵(cī)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写作。
让你们的心像小小的木板房,
打开它们的关闭了很久的窗子,
让我把花束,把香气,把亮光,
温暖和露水撒满你们心的空间。
——艾青《太阳的话》
同学们,这首诗让你联想到生活中的哪些人、哪些事、哪些情……请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不少于600字的。②除诗歌外,文体自选。③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和地名。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写《围城》的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钟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钟书总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到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的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过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捶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1、2、3都不认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发愤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的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的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真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1.结合文本,比较下面两个句子在表现人物的特点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①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②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
2.文章标题为《写<围城>的钱钟书》,但却从传主小时候写起,侧重写他的日常生活,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3.钱钟书博学多能,学贯中西,被誉为“文化昆仑”。本文却说他“痴气”旺盛。“痴气”旺盛的钱钟书为什么会成为大学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犯错
尤金
(1)在上海的一家餐馆里,负责为我们上菜的那位女侍,年轻得像是树上的一片嫩叶。
(2)她捧上蒸鱼时,盘子倾斜。腥膻的鱼汁鲁鲁莽莽地直淋而下,泼洒在我搁于椅子的皮包上。我本能地跳了起来,阴霾的脸,变成欲雨的天。
(3)可是,我还没有发作,我亲爱的女儿便以旋风般的速度站了起来,快步走到女侍身旁,露出了极为温柔的笑脸,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碍事,没关系。”
(4)女侍如受惊的小犬,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的皮包,嗫嚅地说:“我,我去拿布来抹……”
(5)万万想不到,女儿居然说道:“没事,回家洗洗就干净了。你去做事吧,真的,没关系的,不必放在心上。”
(6)女儿的口气是那么的柔和,倒好似做错事的人是她。
(7)我瞪着女儿,觉得自己像一只气球,气装得过满,要爆炸却又爆不了,不免辛苦。
(8)女儿平静地看着我,在餐馆明亮的灯火下,我清清楚楚地看到,A她大大的眸子里,竟然镀着一层薄薄的泪光。
(9)当天晚上,返回旅馆之后,母女俩齐齐躺在床上,她这才亮出了葫芦里所卖的药:
(10)女儿伦敦求学三年,为了训练她的独立性,我和先生在大学的假期里不让她回家,我们要她自行策划背包旅行,也希望她在英国试试兼职打工的滋味儿。
(11)活泼外向的女儿,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粗工细活都轮不到她,然而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却选择当女侍来体验生活。
(12)第一天上工,便闯祸了。
(13)她被分配到厨房去清洗酒杯,那些透亮细致的高脚玻璃杯,一只只薄如蝉翼,只要力道稍稍重一点,便会分崩离析,化成一堆晶亮的碎片。
(14)女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将那一大堆好似一辈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干净了,正松了一口气时,没有想到身子一歪,一个踉跄,撞倒了杯子,杯子应声倒地,“哐啷、哐啷”连续不断的一串串清脆响声过后,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闪闪烁烁的玻璃碎片。
(15)“妈妈,那一刻,我真有堕入地狱的感觉。”女儿的声音还残存着些许惊悸。
(16)“可是,您知道领班有什么反应吗?她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搂住了我。说:亲爱的,你没事吧?
(17)接着,又转过头去吩咐其他员工:赶快把碎片打扫干净吧!
(18)对我,她连一字半句责备的话都没有!”
(19)又有一次,女儿在倒酒时,不小心把鲜红如血的葡萄酒倒在顾客乳白色的衣裙上,好似刻意为她在衣裙上栽种了一季残缺的九重葛。
(20)原以为顾客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她反而倒过来安慰女儿,说:“没关系,酒渍嘛,不难洗。”
(21)说着,站起来,轻轻拍拍女儿的肩膀,便静悄悄地走进了洗手间,不张扬,更不叫嚣,把眼前这只惊弓之鸟安抚成梁上的小燕子。
(22)女儿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妈妈,既然别人能原谅我的过失,您就把其他犯错的人当成是您的女儿,原谅她们吧!”
(23)B此刻,在这静谧的夜里,我眼眶全湿。
(24)原谅别人便是放过自己。
(选自《2017年中国小小说精选》,有修改)
1.结合原文内容,用简洁的语言说说“葫芦里卖的药”究竟指什么?
2.为什么A处“她大大的眸子里,竟然镀着一层薄薄的泪光”?B处“我眼眶全湿”?请结合文意分别分析。
3.阅读第(2)段划线句,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腥膻的鱼汁鲁鲁莽莽地直淋而下,泼洒在我搁于椅子的皮包上。
4.你觉得文中的女儿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具体分析。
5.请你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对“原谅别人便是放过自己。”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