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举行“我和我的祖国”专题学习活动,请你参与并完成以下任务。
(1)(我为祖国歌唱)“快闪行动”是一种新的传播方式,深受青少年人群的喜爱。2019年我国各地借助“快闪”形式,唱响《我和我的祖国》,为祖国庆生,为时代喝彩。以下为一则相关消息,请给它拟写标题。(不超过20字)
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值此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由共青团烟台市委主办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活动在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山景区举行。烟台各界300多名青年挥舞手中的五星红旗,齐声同唱《我和我的祖国》,传递爱国心声。
(2)(我为祖国自豪)班级有三名同学被推选参加全校组织的朗诵比赛,分别选出对下面三首诗歌的感情基调指导恰当的一项。
①《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舒婷)( )
②《我爱这土地》(艾青)( )
③《乡愁》(余光中)( )
A.深沉真挚、悲愤痛苦 B.低回掩抑、如泣如诉 C.热情舒缓、清新明快
(3)(我为祖国奉献)根据以下图片,补写对联。
2020年春,中国大地疫情爆发。84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亲临武汉一线,发出“新冠病毒可以人传人”的首断,开启全民抗击疫情的节奏。
专访中,钟老说到武汉集体唱国歌时,他的声音低沉,泪水在眼眶打转。一向以铁血硬汉示人的他哽咽了……
上联:眉锁愁云,唯恐瘟君情放浪
下联: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厨师的书法
周华诚
①老余煨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オ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③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个大厨,没有一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④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原因一是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是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⑤但老余最大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毛笔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⑥一人一瓶啤酒,我和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⑦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就一天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相通吗?”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オ变得最重要。
⑭这就是境界,也是人生。
⑮对老余来说,做莱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⑯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要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煨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吗?也只好得罪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オ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家王羲之、张旭有没有参加过‘省展’‘国展’?肯定没有嘛。”人家又说:“老余,你的饭店这么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连锁店?”老余又摇头,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选自《人民日报》2019年8月14日,有改动)
1.从老余的角度,概括本文都写了哪些事。
2.你如何理解第⑫段画线句子中加点的字?
3.老余为什么给自己的饭店改名为“途中”?
4.有人说文中写老余得罪熟客的第⑯段可有可无,你怎么看?请说说你的理解。
5.你认为文中的老余是一个怎样的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蝙蝠鼠中仙
秦自民
①蝙蝠的样子有点像老鼠:尖嘴、细牙、小眼,还有一对能竖立的耳朵,而且也跟老鼠一样喜欢夜晚活动。也许是由于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喜老自嘲》中有“蝙蝠鼠中仙”这样的诗句,蝙蝠也被称为鼠仙。
②古今中外,人们对蝙蝠毁誉参半。唐代诗人孟浩然写道:“虫之属最可厌莫如蝙蝠,而今织绣、图画皆用之,以福同音也。”可见,由于蝙蝠的“蝠”与幸福、福气的“福”同音,使得人们对蝙蝠青睐有加,建筑物、装饰品、家具、服装、瓷器、玉器、书画上经常有蝙蝠图案,尤以门窗上雕刻五只蝙蝠最为常见,寓意“五福临门”。
③不过,很多人不喜欢蝙蝠,可能是受到一些传说的影响。明朝学者冯梦龙在《笑府》中编了一个故事:凤凰寿,百鸟朝贺。唯蝙蝠不至。凤责之曰:“汝居吾下,何如此倨傲?”蝙蝠曰:“吾有足,属兽,贺汝何用?”一日麒麟生诞,蝙蝠亦不至。麒亦责之。蝙蝠曰:“吾有翼,能飞,属禽,何为贺欤?”继而,凤凰与麒麟相会,语及蝙蝠之事,相与慨叹曰:“今世风恶薄,偏生此等不禽不兽之徒,实无奈他何!”这个故事嘲讽了那些卑鄙无耻、没有立场的人。
④在西方,蝙蝠是吸血鬼的化身,传说罪恶的灵魂能转世成吸血蝙蝠继续作恶。这些故事的流传给蝙蝠带来了邪恶的坏名声。而事实上,蝙蝠家族中也确实有吸血蝙蝠存在,如分布在美洲热带地区的普通吸血蝠、白翼吸血蝠和毛腿吸血蝠。
⑤人们把蝙蝠和吸血鬼联系起来,可能与蝙蝠是夜行性动物有关。白居易在《洞中蝙蝠》中说蝙蝠“黑洞深藏避网罗”。蝙蝠白天隐藏起来,既有利于安全,也有利于安静地歇息、降低体温和代谢速度,这样既可以延年益寿,又可以养精蓄锐,到了夜晚可以精力充沛地外出觅食。
⑥南宋诗人范成大在《高楼曲》中有“岁暮天涯客,黄昏蝙蝠飞”的诗句。的确,蝙蝠很善于在漆黑的夜晚捕食蚊、蝇、飞蛾等昆虫。捕食昆虫既满足了蝙蝠的口腹之需,也帮了人类的忙,因为这些昆虫大多数是有害的。事实上,蝙蝠是世界上最好的害虫杀手之一。
⑦蝙蝠之所以对害虫有那么大的威力,部分的原因是由于即使在漆黑的环境中它也能“看见”猎物。但是,蝙蝠的视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长处,他的看家本领是回声定位能力。
⑧正如人眼能根据从物体反射回来的光波分辨物体的形状、大小和颜色一样,蝙蝠的耳朵能根据从物体反射回的超声波分辩物体的方位、距离、大小和性质。这种通过对回声的频率强弱以及发出与收到回声的时间间隔等进行分析来探测目标的方式就是回声定位。蝙蝠喉部通过声带震动而定向发射超声波,这种声波人的耳朵是听不到的,但对蝙蝠很重要。如果被堵塞耳朵,即使在明亮的环境中,蝙蝠也会像醉汉一样乱撞;如果只蒙住双眼,蝙蝠的行动却不“盲目”,依靠回声定位蝙蝠能准确地发现目标、确定飞行方向,甚至1分钟内可连续捕捉到10余只飞行中的昆虫。
⑨鉴于蝙蝠的出色表现和非凡本领,荷兰动物行为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廷伯根认为:“不论以何种标准而言,听觉冠军都该属于蝙蝠。”正因为如此,蝙蝠也成了仿生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⑩ , 。蝙蝠虽没有真正的翅膀,却有功能绝不亚于翅膀的翼手,蝙蝠家族因此得名“翼手目”。蝙蝠有一系列适应于飞行生活的结构特点。前肢为构造极其轻巧的翼手,这种翼手宽大灵活,操控性极佳,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换形状产生升力,因此,蝙蝠在空中急转弯的本领远胜于鸟类。此外,蝙蝠胸、肩部的强大肌肉集中在躯干部,胸骨具有和鸟类一样的龙骨突起,锁骨也很发达。这样的构造使蝙蝠飞起来更加灵巧自如。
⑪独特的飞行能力和回声定位本领,使蝙蝠具有高超的捕食能力。大多数蝙蝠以昆虫为食,也有一些蝙蝠的喜好与众不同。
⑫世界上有一种蝙蝠具有罕见、奇特而又令人惊诧的饮食习惯,它们的猎食目标竟然是水中的鱼。兔唇蝠就是这样一位渔夫。它能利用超声波探测到猎物,强大的飞行能力能保证它轻盈地掠过水面,而修长的脚趾和锋利的爪子,使其能轻而易举地抓到浅水中浮游的光滑的小鱼。
⑬得益于漫画中的超级英雄“蝙蝠侠”,蝙蝠的形象在今天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的确,蝙蝠不是老鼠,蝙蝠是像神仙一样飞行的哺乳动物,蝙蝠是鼠中仙。
(选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1.选出下列对本文分析有误的一项( )
A.文章以白居易的诗句为题目,既明确了说明对象,又揭示了说明对象的特征。
B.文章第④段中加点的词语“吸血鬼”,用语活泼,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生动性。
C.蝙蝠是夜行性动物,昼伏夜出,蝙蝠白天隐藏起来只是为了延年益寿和养精蓄锐。
D.文章按逻辑顺序,说明蝙蝠的别称、外形、名声、习性以及特殊的身体机能。
2.简析选文①~④段引用诗文和传说的作用。
3.选文第⑫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表达作用?
4.在行文过程中,选文特别注重内容的衔接过渡,结构的严谨契合。请仿照文中三处画线句子,在第⑩段横线处补写一个句子。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问题。
何陋轩记
王守仁
昔孔子欲居九夷①,人以为陋。孔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守仁以罪谪龙场,龙场古夷蔡②之外。人皆以予自上国③往将陋其地弗能居也;而予处之旬月,安而乐之。夷之人其好言恶詈④,直情率遂。始予至,无室以止,居于丛棘之间,则郁⑤也;迁于东峰,就石穴而居之,又阴以湿。予尝圃于丛棘之右,民相与伐木阁之材,就其地为轩以居予。予因而翳之以桧竹,莳⑥之以卉药,琴编图史,学士之来游者,亦稍稍而集。于是人之及吾轩者,若观于通都焉,而予亦忘予之居夷也。因名之曰“何陋”,以信⑦孔子之言。
(选自《王文成公全书》,有删改)
(注释)①九夷:指边远之地。②蔡:周代古国。其地在今河南南部,同“夷”所指。③上国:国都。④詈:骂。⑤郁:阻滞。⑥莳:栽种。⑦信:通“伸”,伸张。
1.请用“/”给文中画横线句子断句。(标2处)
2.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
①守仁以罪谪龙场(__________)
②就石穴而居之(__________)
③因名之曰“何陋”(__________)
3.选出下列各句中与“安而乐之”中“之”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 )
A.居于丛棘之间 B.就石穴而居之 C.民相与伐木阁之材 D.何陋之有
4.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5.从选文中你能看出“何陋轩”是如何来阐明孔子“何陋之有”的观点吗?请结合《陋室铭》及选文内容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诗词,选出鉴赏有误的一项( )
满江红
秋瑾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徒思浙。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A.“为篱下黄花开遍”,是化用陶渊明“采菊东篱下”和李清照“人比黄花瘦”的诗句。以自然景观的清秀明丽反衬青春蹉跎而又无可奈何的内心烦闷与彷徨。
B.“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一句中,“强派”写出了作者的无奈,而“殊未屑”则又表明作者对贵妇人的生活并不留恋,相反加以蔑视。
C.“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将身不能为男儿,心却不让须眉的苦闷表达得淋漓尽致,运用短句,节奏沉缓。
D.这首词基调高昂,语言刚健清新,通过层层表述,曲折地反映了革命者参加革命的复杂矛盾心情,真切感人。
默写填空。
(1)夕日欲颓,________。(陶弘景《答谢中书书》)
(2)________,谁言天地宽。(夏完淳《别云间》)
(3)晓镜但愁云鬓改,________。(李商隐《无题》)
(4)古诗中的“家国情怀”总令人为之热血沸腾。吟“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想象辛弃疾在骑马引弓乘胜杀敌声势中的磅礴壮阔之景;咏“________,________”,感受陆游在风雨之夜僵卧孤村梦境中的忧国忧民之情;诵“________,________”,体会李贺在雁门边境军号震天、色彩斑驳中的报效朝廷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