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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藏在时光里的真情 作文要求:(1)要自由、有创意地表达出真情实感。(2)文...

题目:藏在时光里的真情

作文要求:(1)要自由、有创意地表达出真情实感。(2)文体不限。(3)不少于500字。(4)文字和标点书写规范、整洁。(5)文中不得出现考生本人姓名以及毕业学校名。

 

参考例文: 藏在时光里的真情 时光匆匆,推着我们长大,那些藏在时光里的真情,静静地珍藏在我心房,永远温暖着我。 ——题记 儿时,我一回到家,就喜欢投入父亲的怀抱,那感觉如大山,可以阻挡风的来袭。那感觉如巨浪,可以拍击一切黑暗的巨石。而父亲不管脸上挂着多少疲惫,不管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毛巾里还隐约散发着一种汗味。都会把我抱起来举过头顶,我咯咯的笑着,父亲也笑着。他还喜欢用他那仙人球上的刺一样的胡子来扎我的脸,弄的我又痒又疼要逃跑,他却哈哈大笑。现在想想,那笑声里,藏着的是多么可贵的真情啊。 七岁,放学回家,我爱吃的蒜苔炒饭和红烧肉就已经在桌上等我了,我边吃边和我的父母分享学校里发生的趣事,诉说我的进步和烦恼,爸爸吃饭还哼着小曲,一不留神我和妈妈碗里多出两块肥美的五花肉,又香又劲道,红烧肉可是爸爸的拿手菜,比饭店里的大厨还要地道,可是,看看爸爸,他正津津有味的吃着凉拌土豆丝呢,我趁爸爸不注意,夹了我碗里的一块肉放在爸爸的碗中,一低头我碗里的怎么没见少?原来妈妈把她碗里的放在我的碗中,我们三人开怀大笑,那转了一圈的红烧肉里藏了多少真情啊! 十二岁,我开始为了学习而忙碌,妈妈每天都会端来一杯热牛奶,放在我的写字台上,是“它”一直陪伴我学习到深夜,牛奶会一直是温的,因为妈妈怕我喝凉牛奶生病,过一会看牛奶放凉了,我没喝,她就再去热,妈妈用她的爱呵护着我,多少个寒夜悄悄从我身边走过,外面的风声呼呼地吹着,我不觉得冷,因为我的热牛奶,蕴藏着温暖的母爱。 拾起记忆的碎片,在餐桌上,爸爸妈妈把好的肉给了自己,他们却吃着几乎是骨头的肉;在吃咸鸡蛋时,爸爸妈妈总是把蛋黄挖给我吃,他们却吃蛋清;在买衣服时,爸爸妈妈都是先给我买,他们却是最后买;在吃苹果时,爸爸妈妈把又大又红的苹果给我吃,他们却吃有小有丑陋的苹果;当大雪纷飞时,爸爸妈妈用他那弯了腰的脊背背我去上学,爸爸妈妈却走在那深厚的积雪中……原来,在这些细碎的时光中,隐藏着太多的真情,值得我铭记,值得我感恩。 【解析】 这是一篇命题作文。“藏”指不容易被人发现或者被人忽视的事情,“藏在时光里”限制了本文应以回忆往事为主。“真情”意思是真挚的感情,规定了事件的性质,也就是能体现了某种爱的事件。同学之爱,亲人之爱,老师之爱,陌生人之爱等都可以写入文中。创作本文,应以“真情”为写作内容的重点,以自己对这份爱的感激、怀念、歌颂之情为表现的主旨。可以抒写父母对自己无私的关爱,表达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可以写同学对自己的多次帮助,表达真挚的友情;可以写初中三年来班主任对自己的关注和教导,表达对老师的感激;可以写爱心人士对孤寡老人多年的照顾,表现人性的美好的歌颂。文章适合写成记叙文。从生活中选材,写出真情实感,以真情来打动读者与评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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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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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古典诗词,不仅隽永典雅,而且寓意深远。为了便于对古诗词深入理解,近期,你所在的年级开展了“诗人我了解"的综合实践活动,请你完成下面任务。

(1)请将下面的人物与其相对应的别号及朝代进行连线。

青莲居士     李清照     北宋

香山居士     李白       唐代

易安居士     白居易     唐代

东坡居士     苏轼       南宋

(2)请写出除了(1)题中提到的人物之外你最喜爱的一位诗人(词人),并说明理由。

(3)仿照下面的示例,任选我国古代两位诗人续写句子。

示例:屈原和李贺,神情飘逸,气质不凡,展示出狂放不羁的浪漫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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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

老马说:“当初,我的身子骨儿好,心眼好,一直混到如今了,我落到现在的样儿!身子好?铁打的人也逃不出去咱们这个天罗地网”。

①选文出自《______》,作者是________

②老马是这部作品的次要人物,在作品中仅出场两次,这一人物对塑造主人公的形象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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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不是评价《儒林外史》的一项是(   )

A.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声态并作。

B.这部小说“秉持公心,指摘时弊" ,将讽刺的锋芒隐藏在含而不露、耐人寻味的叙述中。

C.这部作品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命运,而且反映了以作者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对社会理想的探索和追求。

D.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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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益生菌

细菌是一种低等的生物,它比人类更早地来到地球上,人类出现以后,它不请自到,寄生于人体内外,人体的皮肤上就附着大量的细菌,弄不好就长个疖子生个疮;鼻腔里的细菌可引起鼻炎,若向下发展则可引起气管炎、肺炎;咽喉部位的细菌可引起扁桃体爽;泌尿系统里的细菌可以引发肾炎、膀胱炎;胆囊里的细菌可以引发胆囊,反正细菌所到之处,只要人的免疫力不济皆可致病。

人体内细菌的大本营在肠道,并主要在结肠之中。据估计,肠道中的细菌超过1000种,总量高达100万亿个。如此多的细菌在人体肠道中生存,不可能不对人体产生影响。人们按照习惯的思维想来:这些细菌如果都造起反来,那还了得?幸而在人体肠道内的这1000种细菌良莠不齐,而且据研究90%为双岐杆菌族,它们紧贴肠壁生长,在肠黏膜上形成一道屏障,可以阻挡致病菌入侵,而且还能产生抑菌素抑制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实在是扮演了一个人体卫士的角色。长期使用广谱抗菌素的病人反而会产生腹泻,因为广谱抗菌素既抑制了对这抗菌素敏感的致病菌,也抑制了能保护肠道的“好的”细菌,如果肠道中还有对这抗菌素不敏感的致病菌,便会引起腹泻。因此对广谱抗菌素大多规定有“疗程",不能长期使用,便是这个道理。

肠道菌群的研究还只是在起步阶段,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民众而言,首先是理解细菌并非皆是有害之物,在人们肠道中存在着大量有益的细菌可以称之为“益生菌”,对于这些益生菌理应着意保护。比如:切勿滥用广谱抗生素、泻药及消炎止痛药;注意饮食卫生,避免腹泻丢失益生菌;避免长期摄入高糖、高脂食物及久坐少动的生活习惯,可以维持肠道菌群的正常状态。

益生菌之于人实在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共生是指相互的需要,人需要益生菌,益生菌也需要人体提供给它养料,有利于益生菌生长繁殖的养料称为“益生元”,可溶性纤维素中的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菊糖等皆属此列。这些“益生元”主要存在于麦麸、豆类、水果、干果、蔬菜茎叶之中,经常摄取,有利于益生菌的生长,有益于人体健康。

对肠道菌群的研究至今尚不足20年,但益生菌对人体健康的意义不容忽视,我们对其应多加爱护。

1.文中第二段“人体内细菌的大本营在肠道,并主要在结肠之中”一句中的“主要”一词能否删掉?为什么?

2.从文中看,广谱抗菌素为什么不能长期使用?

3.文中的画线句子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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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厨师的书法

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陈晓卿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也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人家什么没有吃过?偏要七弯八绕,去大山深处,国道边上,在老余的小饭店吃一顿,放下筷子,却是赞不绝口:“道道菜都好吃。”

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一人家都叫他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莱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在江湖上混?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那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老余聊天,并非瞎扯。瞎扯有什么后果,说不定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老余的聊天,是海聊,神聊,一瓶酒一开,一支烟一点,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老余有聊天的天赋,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不在厨艺,也不在聊天,乃在于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于是他开始学写字。然而, 那时候一个代课老师,有什么出路呢,后来老师还是不当了,他出了门去,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一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小饭店,是啥呢,其实是一个“道场”。道场是什么意思,我的理解是,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一个地方.转移到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老余答日,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不过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二三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生活过得充实一一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就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你再看,余是在走字底上面的,说明我是坐车走的,这就不那么辛苦了。这是一种快乐。坐着车行走,一路上看看风景,那不是很好吗?

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什么地方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明白笔墨的性情。

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这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热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策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得极其深入,运用极其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了。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这就是境界,这也就是人生。

1.品读文章,概括本文都写了与老余有关的哪些事?

2.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3.老余为什么给自己的饭店改名为“途中”?

4.文中的老余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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