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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原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抚摸的神经生物学

饶毅

①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这种说法的流行乃因我们知识有限。

②手掌、手背有何区别?为什么可以通过抚摸安慰人和动物?

③长期以来,科学界研究躯体感觉限于痛、温、压、触,近十年则研究得日益广泛。

④最近对触觉的研究也逐渐明确。触觉可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一般的触觉用来辨别物体,特别的触觉用来交流感情,即所谓辨别性触觉和情感性触觉。

⑤我们常被手掌和脚掌“一叶障目”,手掌的作用特别强,我们一不小心就以为它代表全身。其实,手掌、脚掌无毛,其触觉只有辨别性,无感情。全身更多的部分有毛,对触觉的空间辨别程度远低于手掌,但起着情感交流的作用,抚摸的愉快不能通过手掌,只能通过有毛区的皮肤。

⑥英国利物浦大学研究提出情感性触觉与辨别性触觉从分布在皮肤的第一级神经元就不同,传入中枢神经系统的通路不同,最后到达的大脑皮层区域也不同。辨别性触觉最后到初级感觉皮层,情感性触觉到岛叶等情感性区域。

⑦这两个系统有多个差别。辨别性触觉所用的神经属于比较粗、传播速度较快的类别,情感性触觉所用的神经属于传播速度慢的类别。辨别性触觉神经末梢在有毛和无毛的皮肤下都有,在手掌的分布密集,所以手掌对触觉的空间分辨率较高。情感性触觉神经末梢在无毛皮肤中缺乏,只在有毛皮肤中,所以只有后者能够感受情感性触觉。辨别性触觉对他人和自我来源的触觉无差别,有同样的分辨率。

⑧情感性触觉在他人抚摸的时候效果远优于自我抚摸。这说明脑中有机制分辨他人和自我,可能是自我抚摸的同时有冲动传到情感系统,告诉它不要受骗了,这是来源于“自我、无情感交流”的触摸。

⑨这样,也可以说皮肤是社交器官,而且是面积最大的社交器官。有些病态也与此有关,比如有些人大叫:不要碰我!可能不仅是正常人避免交往的一种信号,也是病人的一种表现形式。轻轻地碰,不是因为产生一般的痛觉,而是会让社交异常的人产生更加不愉快的感觉。

(摘自2014年07月04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根据本文内容分析“手掌、手背”有何区别?

2.请分析第⑦段主要的说明方法及作用。

3.请简要分析第④段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1.根据本文内容分析,手掌无毛,主要属于辨别触觉功能,而手背有毛,主要属于情感触觉功能,起着情感沟通的作用。 2.使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作用是能更直接地突出辨识性触觉与情感性触觉的区别,突出情感性触觉的特征,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说明的效果。 3.“逐渐”是“渐渐”的意思,表明对触觉研究的明确程度,这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严谨性。 【解析】 1.文章开头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最后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内容讲解中回答这个问题,所以需要读懂文章,才知道究竟是什么。文章第④、⑤、⑦段重点讲解了相关知识,可从中提取信息。 2.本段对两个并列的对象进行了比较,分别对粗细、快慢、存在部位、功能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目的是突出情感性触觉的特征。而比较说明的一般作用是:能更好地突出被说明对象的特征,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说明的效果。结合本段内容整理出答案即可。 3.回答此题,首先要表明观点,不可以删,其次再回答不能删的理由。此题加点词不能删去,先要阐述“逐渐”这个词语的含义,再结合文章,阐述说明文语言严谨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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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耳朵

明前茶

①“在这里工作,我最感欣慰的一件事,是学生说,老师,我听到了,听到了刚才打雷的声音,听到了你手里的鼓声。”

②程老师今年37岁,在聋校已工作15年,她的嗓音像一个变声期声带遭受病患的人,沙哑、粗陋,时不时有破音。她自己开玩笑说:“我这嗓子完全成了一面坑洼不平的破锣,敲重了不行,敲轻了也不行……待会儿上课,这面破锣还得往重里敲。”她的办公室里有一只能装1.5升水的大茶瓶,里面长年泡着枸杞子和胖大海,金嗓子喉宝也准备了半抽屉,“只能减少一点嗓子眼里的毛刺感,想恢复大学时期的圆润嗓音,根本没有可能。”

③跟她去听课,只花了十分钟,我马上明白聋校老师的嗓子何以成了这副模样。

④程老师教的是中重度听力障碍的孩子,儿时的疾患是不可逆转的,有的孩子戴上助听器,也只能听到一点点声音,老师上鼓乐兼舞蹈课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仅有的听力变得更敏锐,训练他们集中注意力,强化与这个世界的联络。我看到音乐教室被特意铺上了杉木地板,这是一种质地较软的地板,走上去响动很大,脚底板的震动很厉害。所有的孩子进门前都脱了鞋,有几个穿丝袜的孩子被程老师带到一边,老师从自己的包里拿出短筒棉袜让他们换上。程老师解释说:“丝袜打滑,但不脱鞋又不行,因为要靠老师脚下的用力跺踏,把节拍通过地板的震动传递给孩子们,帮他们理解舞曲的节奏。”也就是说,中度听力障碍的孩子不完全是以耳朵来听到声音,还用他们的脚底板和手心来感受声音——程老师曾为一名学生无法听到鼓声而焦急得嘴上起了燎泡,有一天,她无意识地抓住学生的手,放在震动起伏的鼓面上,孩子马上露出欣喜和豁然开朗的表情:“老师,我听到了!”那是12年前的事,受此启发,聋校的老师筹集资金,把音乐教室、体育教室都铺上木地板。

⑤年复一年,因为用力跺踏,老师脚下的那块地板就会沉陷,换上去的杉木地板颜色和原来的不一样。

⑥一堂鼓乐兼舞蹈课,对我这样外来者的耳朵和心脏都是折磨,鼓声,咚咚咚的跺脚声,老师的喊叫声,学生发音古怪的喊叫声,交织在一起,我开始耳朵发胀,头疼欲裂,胸口堵得慌,甚至还有一点恶心感。

⑦尽管老师如此卖力,课上到一半,还有一小半的孩子露出茫然的表情;程老师不得不把这一部分孩子召集起来,让他们在她周围围成一个圈,蹲下去,用手掌和脚心同时感受老师舞蹈的节奏。为了让地板的震动更清晰,程老师脱掉了袜子。

⑧还是有女孩不能理解舞蹈的节奏,她冲着弯腰聆听的老师发脾气,嗷嗷叫,再不愿一字一顿地表现自己的不满,而是暴躁地打起了手语,动作幅度大到几乎扇到程老师脸上。

⑨我注意到,一直到宣布下课,程老师都牵着那位挫败者的手,脸上满是平静的神色

⑩程老师说:“刚来聋校当老师时,遇有这种情况,连老师也会蔫掉好几天;甚至学生哭,老师跟着哭;后来校长说,这样不行,请你们不要表露同情和挫败,这会进一步刺激这些敏感的孩子,保持自己的坚韧和宁静,才能帮助他们,去应对不可避免的失败。校长还说,就算在正常学童所在的学校,一个教育者,也不可能每做一件事都是成功的。”

⑪这番话对程老师启发很大,她后来自学了心理学。现在,她完全懂得如何让那个女孩忘掉舞蹈课上的挫败:她带着女孩到外面的花园里去浇花,还跟女孩玩了个游戏:让她闭眼,伸出手来,将清凉的水缓缓地、一滴一滴地滴到她的手心上。我看到,那缓慢的水滴,无声地落下,渐渐地,把女孩满脸的暴躁之气都滤去了。

(选文有删改)

1.结合全文,请简要概括与程老师有关的主要事件。

2.从人物描写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一直到宣布下课,程老师都牵着那位挫败者的手,脸上满是平静的神色。

3.文章第⑧段写女孩遭受挫败后,暴躁地用手语表达不满。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阅读下面链接材料,结合文章内容,请简要谈谈你从中得到的感悟。

(链接材料)

年过半百的林声进老师,他是80年代初的师范生,多才多艺,36年如一日坚守农村教学。家住山村的学生,放学须经过一条小溪,每逢下雨水位上涨,他都要亲自护送学生到家。中午,他看护学生午睡;晚上,他辅导学生功课;深夜,他遍查校内门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孩子发烧了,牙疼了,他亲自带进城治疗。他像慈祥的爷爷关爱儿孙般地照顾着每一位学生……如今临近退休,他依然担任三、四年级的语文老师和四年级的班主任工作,学生们都亲切地称他为“爷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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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赵春亮

①伫立在门外,听着尖厉的寒风狼一般呜呜地啸叫,孩子压抑的哭声断断续续传到耳中,女人心里开始隐隐作痛。

②返回屋内,女人先将刚才打罢孩子丢在地上的布鞋规规矩矩摆放在床脚,才拉过他,柔声问:“儿子,刚才被妈打疼了吧?”孩子眼噙着泪花摇摇头,不说话。女人又说:“打你是想让你记住,做人就得一五一十,来不得半点虚假。”孩子点点头:“妈妈,我只是想让你高兴。”女人一把搂过儿子说:“儿子,你的成绩已经很棒了,你不该自己改分数的。”

③擦干眼泪,女人才想起,日子一晃已经跌进了腊月,年味也开始在山村弥漫。在男人没回来之前,得把家里拾掇一下,让在建筑工地上受苦了一年的男人能过个舒舒心心的年。女人眯着眼想:得买几张年画儿,新添几双筷子,还得再买口炖肉的铁锅,顺便再给儿子买点零食……

④女人从抽屉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50元的票子,决定去趟镇里。

⑤前天下了一场小雪,山坡上全白了,山路逶迤在大山半腰,像是一条黑色的腰带。路有些湿滑,女人索性步行,反正也没事,权当活动活动筋骨,顺便欣赏一下雪景。行人很少,冷风一吹,女人觉出一些冷意,顺势将围巾裹得更严实了一点。

⑥快到镇上时,女人朝兜里掏了一把,立刻就惊出了一身冷汗。衣兜竟然漏了一个大窟窿,哪还有钱的影子?该不是装其他衣兜里了吧?女人将全身上下翻了个遍,仍是没有。今天路上的行人不多,即便丢在路上,也未必就被人捡起,女人心存侥幸扭头便往回走,循着原路回去兴许能找到。女人再没有了来时的心定气闲,开始有些慌乱,两眼不住地在地面逡巡,幻想着那张绿色的钞票能突然出现在眼前。

⑦男人在建筑工地上挥汗如雨的场景浮现在女人的眼前,女人一阵心疼,眼泪开始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怎么能这么不小心呢?50元,抵得男人干上小半天了。儿子平时嘴馋,每次去镇上总是望着商店里花花绿绿的零食流口水,自己狠了几次心都没舍得给他买。这下可好,新崭崭的50元大钞竟然就这么无声无息消失了。女人感觉热乎乎的眼泪终于淌了下来,瞬间便被冷风吹得没了一丝温度。

⑧离家越来越近,北风仍是不徐不疾,希望也越来越渺茫。一张薄薄的钞票丢在地上,风一吹,说不定早飞到哪里去了呢!女人越发懊恼、失望和自责。女人不由得将搜寻范围扩大到路边的雪窝和树丛中。

⑨就在女人将要绝望时,路边一抹红色突然跃进视线,一张红彤彤的钞票竟然静静地躺在路边的雪地上,像是一簇燃烧的火苗。走近一看,天啊,分明是一张百元大钞。

⑩女人弯腰捡起钞票,心中不由暗暗高兴。老天爷,你让我丢了一张五十的,却又来了一张一百的,是对我的补偿吗?可转念一想,自己的50元终究还是丢了,这个丢了100元钱的人岂不是更加着急?女人头脑中不由地想起刚才教儿子的那些话:做人就得一五一十。这样想着,女人静静地立在风中,她坚信,那个丢钱的人和自己一样,一定会循着原路寻来的。

⑪直到天擦黑,女人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儿子从屋里扑出来,大声说:“妈,你骗我,你又出去揽活了吧?还说去给我买零食?”女人笑了,心里想,等会儿一定要一五一十地给儿子讲讲今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这时,只听儿子又说:“钱都没拿,你还说去镇上?”

⑫女人一怔,赶紧跑进屋里。看见那张绿色的钞票果然安静地躺在桌子上,女人瞬间觉得自己好幸福啊,搂着儿子大笑,眼泪又快流出来了。

1.请阅读第③~⑫段,填写下表。

情 节

“女人”的情感

准备买年货,出发去镇里。

心定气闲

快到镇上时,发现钱丢了。

A

B

暗暗高兴

想到失主急,静立风中等。

C

回到家里时,见钞躺桌上。

幸福、激动

 

 

2.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列句子。

路边一抹红色突然跃进视线,一张红彤彤的钞票竟然静静地躺在路边的雪地上,像是一簇燃烧的火苗。

3.联系语境,解释文中加点的词语。

(1)做人就得一五一十,来不得半点虚假。

(2)女人笑了,心里想,等会儿一定要一五一十地给儿子讲讲今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

4.结合具体内容,简要分析小说中“女人”是怎样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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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境遇

禹正平

①知青年代,我下放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一天晚上,我们几个知青在大队部刚开完早稻抢插动员大会,急着往回赶路。那天刚下过雨,山村的夜一片漆黑,我们凭着感觉匆忙走在泥泞的土路上。

②我怕踩湿脚,努力去分辨眼前的路,但脚下黑黝黝的,偶然见到一个淡淡的亮点,以为那是一块平整的路面,于是径直踩上去,却是一洼积水,心里顿时涌出一种难以言状的失落感。同行的老乡说,亮光的地方是水,漆黑的地方是路。果然,依照老乡的说法,避开那些亮光,一直走到知青屋,我再也没有踩湿脚。

③如今,我早已离开了那个小山村,成了城市的一分子。为了奔自己的前程,我带着美好的向往奔波在人生路上,风餐露宿,艰辛辗转,有时看似找到了一段光明的道路,却陷入了糟糕的境地。突然想起当年老乡所说的话,才慢慢明白,不只是泥泞的乡间夜路上,在人生的路上,有时那些看似光亮的地方,并不一定是坦途,很可能是打湿你信念的积水之渊

④那年,是我下乡的第一年,冬天来临时,我的房间里冰冷冰冷的,找不出一块取暖的木炭。

⑤过了几天,我跟着老乡去50里开外的大山里挑炭。天刚蒙蒙亮,我们已吃过早饭,每人带了几个熟红薯当中餐,各自挑着一担箩筐出发了。一路翻山越岭,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一座大山的半山腰,争先恐后地钻进刚烧好的木炭窑。我们平时买的木炭是黑色的,而刚烧好的木炭是灰白色,留有二三十度的余温。装好木炭,称好重量,我们陆续走出炭窑,吃完中餐,便开始往回走。

⑥第一次进山挑炭,我显得有些兴奋,不晓得怎么分配体力,挑着80来斤的木炭,一路急匆匆地往前赶。还没到回程的三分之一,脚就开始抬不动了。每走一步,好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慢慢地我落在了其他人的后面。

⑦冬季日短又是山路,我走走停停,心里只有一个愿望,再难也要坚持走回去。可是当黑夜来临时,我离知青屋还有10来里。这时,山道弯弯,荒野无人,黑影幢幢,已看不清脚下的路。落单的我有些害怕了,慌乱之中,一脚踩偏,摔倒在路边的灌木丛里,右脚割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箩筐里的木炭散落一地。当我狼狈不堪地收拾好一地鸡毛,再次上路时,才发现脚也崴了,无助的我只能一瘸一拐地艰难前行。不知什么时候,天下起了小雨,汗水伴随着雨水湿透了衣衫,坎坷黢黑的山路将归程变得更加艰辛……当转过又一个山坳,孤独无助的我惊喜地发现山对面几位老乡举着火把,高喊着我的名字寻我而来。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⑧许多时候,上帝给了我们黑暗的境遇,但是并没有剥夺我们向往光明的权利;给了我们坎坷的遭遇,但并没有剥夺我们战胜困难的勇气。人生旅途,山高水长,不如意事常八九,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而是要学会在黑夜中,在自己的心里点亮一盏前行的灯,痛并快乐着走下去,完成那一时段该完成的使命。

(选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1.本文写了黑夜里的哪两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分别概括。

2.结合语境,理解下列句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有时那些看似光亮的地方,并不一定是坦途,很可能是打湿你信念的积水之渊

(2)当我狼狈不堪地收拾好一地鸡毛,再次上路时,才发现脚也崴了,无助的我只能一瘸一拐地艰难前行。

3.根据语境,想象第⑦段“我”“惊喜”的心理,用第一人称写出“我”的心理活动。(50左右)

4.读完文章,请简要谈谈你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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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何喜欢怀旧?

晓风

①近几年,回力鞋、铁皮青蛙重返市场,英语课本里的“李雷、韩梅梅”掀起怀旧热潮,怀旧产品和卖点几乎涵盖衣食住行各方面。思想上,父母辈总在怀念那个年代“国家什么都管”,连“80后”都开始追忆“那些年追过的女孩”了。不久前,新浪网一项2493人参与的调查显示,43.7%的人有时怀旧,37.5%的人经常怀旧。不少人担忧,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已经陷入集体怀旧的情结中了呢?

②一般来说,怀旧是甜蜜与温馨的,甚至还有点不自觉的幻想成分。或许这也是人们喜欢怀旧的一个原因,如果怀旧总是噩梦,相信就没人喜欢怀旧了。但是,今天在我们心目中的旧日美好事物,大都经过了我们的想象力的美化。因为人的记忆是会骗人的,大多数的人总会不自觉地把记忆中的痛苦和不如意的部分过滤掉,把美好的部分更深刻地留存下来。在达尔文“物竞天择”的理论中,生存下来并繁衍后代的人,都以乐观者为多。因为总是把不如意的事情夸大而把愉快经验遗忘的话,人恐怕很难活得下去,天生性格如此的人,可能大多数命短,留下后代的机会也少。因而能在今天生存的人,大都有点为自己“隐恶扬善”的基因。而且因为怀旧的都是从前的事,多数是发生在每个人年轻时的事,青春岁月大多是美好的,与自己青春年少时的经验相连的事物,自然也觉得特别可爱。

③从更深的心理学层面分析,怀旧隐含着人的“退行”心理,这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当我们面临矛盾和冲突时,我们就会通过怀旧、通过对过去的回忆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保护。

④怀旧是寻找一种安慰。所以,尤其是在危机之下或社会动荡时代,怀旧能给人以舒适、亲切等情感,成为人内心的庇护所。因为对未来,我们总有着各种各样无法预期的焦虑,只有对过去,我们能自由而单纯地在脑海里为之加工,进行评价分析、解读重构。当下社会压力增大、人际关系疏离、工作不稳定等社会现实,让很多人通过怀旧来逃避现实。当面临矛盾和冲突时,我们会通过对过去的回忆来寻求心灵上的安慰。

⑤此外,怀旧还可以增加亲密感。怀旧是对过去的一种重构与思念,包括对一种已经发生的事件的可掌控感和安全感。将这一保护或认同进一步放大,怀旧也可以唤起共同兴趣社团成员间的亲密感并获得群体性的认同。彼此一起缅怀过去,可以增添爱与亲密感。从社会学角度看,在人生经历重大转变的时刻,人们需要用怀旧来保持身份,对过去的感知可以唤醒过去的自我,清晰地认识、定义自己,因此怀旧是自我感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⑥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机体逐渐老化,新陈代谢及内分泌功能不断减弱,老年人的思维、记忆、理解等各种能力均有降低,但“阅历丰富”的大脑贮存的“往日信息”却根深蒂固,遇到某种刺激极易触景生情,往事在脑海中不断涌现。当人步入老年时,人们对自我能力衰退的恐惧,对外界掌控力下降的恐惧,对退休之后完全未知生活的焦虑,很容易触发“怀旧情绪”,以期能获得心理安慰和情感支持,能抓住过去的掌控感与安全感。此外意识到生命所剩无多,心里隐隐产生恐慌,于是反复回想过去的时光并加以美化,安慰自己。在这些时候,怀旧通过退行到过去替代性地满足了人的本能欲求。它所造成的时空错觉,正好能以一种象征的方式带给人安全和爱。

(选自《百科知识》2017.10B,有删改)

1.选文从哪些方面来说明人们喜欢怀旧的?请简要概括。

2.选文第①段运用的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第②段中加点的“可能”一词能否删去?为什么?

因为总是把不如意的事情夸大而把愉快经验遗忘的话,人恐怕很难活得下去,天生性格如此的人,可能大多数命短,留下后代的机会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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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好,为何你还黑着眼眶熬着夜

蒋硕

①最近,朋友圈被一篇名为《失联九天,一度被下病危通知书……》的文章刷屏。文章作者自曝脑出血经历,大有九死一生之惊险。讲述生死故事之余,作者将此次发病归咎于熬夜等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殷殷嘱咐:“一定要规律作息,朝六晚十。”诸如“器官睡眠有多重要”“睡6小时与8小时面容对比”之类帖子趁热出炉,一众转发党更高声疾呼“真的不要再熬夜了”。然而,有用吗?劝来劝去,仍有23%以上的国人保持着长期熬夜的习惯。为什么明知熬夜不好,却总是黑着眼眶熬着夜呢?不妨一起来看看“熬夜的心理机制”。

②“被动熬夜”似乎占据熬夜人群中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从“我不得不熬夜”的生态,到“我是个熬夜的人”这一自我认知的修改,中间包含着若干微妙的心理暗示,比如“我很辛苦”“我是付出者”“我过着值得同情的/值得羡慕的(某些需要熬夜的工作是高回报的)生活”“我在为未来努力”,这些暗示在日复一日的熬夜中变成了熬夜者的人物设定,而为了进一步完成人设,熬夜的行为又被不断固化和放大。稍加留意就会发现,那些热衷强调自己“睡得比狗还晚”的人,往往并不打算放弃让他们晚睡的工作或生活。谁知道那种“受虐”的无奈与抱怨里,是不是有着独特的满足呢?

③对于我们成年人,已经有判断利弊的能力,但对于“别熬夜”这类约束性信息,还是会作出“叛逆”的第一反应。何况,这种叛逆成本极低,并不需要真正的对抗,自己得意就是了。和“叛逆”一样宝贵的是“自由”。熬夜人群提出的熬夜理由中,不乏这样的说法:“只有深夜才能享受独处的自由。”这也是一种低成本的享受。不论读书、清扫、看球、打游戏、泡吧、发呆还是吃夜宵,一个人做起来似乎别有滋味,对于那些白天身不由己或要面对复杂人际关系的人来说,这短暂的自由尤为宝贵。此时的熬夜,其实是对现实的逃离,比起辞职、离婚、甩掉整个朋友圈等等不可企及的高昂代价,晚睡一会儿算什么呢?

④没人说健康不重要,看到网友惨痛的切身经历,我们内心的警钟也会响上一两声。但这些明确的意识难以转化成改善作息习惯的行为,不得不说,这是“即时回报优先”的心理作祟。和上述熬夜带来的种种“享受”相比,健康是一项长期收益,它的回报过于遥远,并且很难切实感受到,人们对这种未来、无形的收益,反应不敏感。同时,心理学告诉我们,个体的独特性决定了“感同身受”这件事并不存在,即使他人对疾病的描述细致入微,人们仍然无法真正意识到同样的问题可能危及自身。所以,同情归同情,感叹归感叹,劝诫箴言归劝诫箴言,熬夜的人仍然黑着眼眶——尽管再危险。

⑤那么,到底,熬夜的人们该怎么办呢?健康第一当然是无可指摘的正确。但生物钟与现实生态的多样化,也决定了我们无法按照统一标准去生活。如果“不熬夜”变成新的刻板要求,带来的困扰可能比睡眠不足更糟。所以,不必因熬夜而抱有罪恶感,也不必为6小时或8小时焦虑,听从身体的感受,没有什么比它更真实。心理学(尤其人本主义)相信人会改变,也从不否认改变的艰难。而一旦真实的感受与需求呈现,一切艰难,又都不在话下。

(选自《科技日报》2017.09.26,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明知不好,人们还黑着眼眶熬着夜”的原因。

2.选文第②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结合文章内容说说第①段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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