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有许多规定,如“严禁考试作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每位公民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这是因为( )
A.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
B.要维护良好秩序,就必须限制人们的自由
C.人们不能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D.这些规定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一群不法分子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过路群众,冲击商场、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当地的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18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5亿元。请问:
(1)这伙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我们青少年如何远离犯罪?
案例一:某夫妻将两岁的失聪女儿领到福利院门口后,撒腿就跑。福利院工作人员发现这个失聪女孩后,将其收留。后经过调查得知女孩的父母姓名及住址,福利院多次通知,他们都不肯领回孩子。福利院依法状告这对夫妻。法院认定这对夫妻犯了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小刚的爸爸与小明的爸爸两人合伙做生意,小刚的爸爸出资10万元,但不参与经营,小明的爸爸负责经营,但不出资。一年后,赢利两万元。但是,在如何分配利润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矛盾,多次协商并经他人调解,仍无结果,最后两人通过法律途径使此事得到解决。
案例三:“重庆第一贪”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2226万元,受贿金额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其妻付尚芳为夫洗钱943万元,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庆所办理的最大受贿案和因亲属受贿被以洗钱罪指控的全国第一案。8月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晏大彬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付尚芳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通过这三个案件,请你说说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 )
只有犯罪,才具有社会危害性。( )
自信的人对人对事能保持客观,目标明确,主次分明,完成任务时不被无关事情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