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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新出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删除了“敢于斗争”和“见义勇为”,...

在北京市新出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删除了“敢于斗争”和“见义勇为”,取而代之的是“主动报告”以及遇到侵害“善于斗争”等字眼。这样做的目的是  

A.由公安部门专项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B.由公安人员负责,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C.这是为了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D.有利于培养未成年人的聪明机智

 

C 【解析】 试题分析: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生活经验不足,容易受到外界伤害。将“见义勇为”改为“善于斗争”,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所以观点C符合题意,本题选择C。 考点: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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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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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是( 

A.护送儿童过马路 

B.路遇伤病者奋力抢救

C.为伤员献血    

D.因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对同学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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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自家阳台放置花盆,不小心坠落砸伤他人。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这是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表现     

B.这是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李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C.李某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D.李某不是故意的,所以不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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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生命健康权是“1”,名誉、金钱、友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这个数字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后面的“0”再多也是“0”.这告诉我们(   )

A.拥有了健康必然拥有金钱、友情     

B.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C.不健康的人不可能拥有名誉、地位    

D.要运用一切手段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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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名12岁的少年晚饭后与父亲在街上散步,因用脚踢到路边的栏杆而触电受伤致残。据调查,事故为电线老化漏电所致。该少年在父母及律师的帮助下,把市电力局告上法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判决被告赔偿少年各种损失38.8万元。从材料中可以看出  

①该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②我国公民的权利有法律保障

③该少年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该案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⑤电力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A.①②③⑤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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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网报道,云南玉溪有一市民因不满律师官司中的表现,使他败诉,便将该名律师骗至一出租屋并关了三天。其行为侵犯了该名律师( 

A.肖像权           B.人格尊严权        C.隐私权             D.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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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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