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探究题。
某中学“身边有正义”的校园论坛上,一位网名为“旋风小子”的同学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在公交车上,面对行凶作恶的歹徒或者小偷,很多人选择袖手旁观;面对公众场合他人的呼救,很多人选择袖手旁观;面对大街上不慎摔倒的老人,很多人选择袖手旁观……这些场景,近年来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也将当下人性的冷漠暴露无遗。互帮互助、见义勇为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在被一些人遗忘。
帖子一经发现,立刻引来了网友的互动:
网友“正义之剑”:人们的冷漠,必然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面对非正义行为,我们要善于见义勇为,见义巧为。
网友“山中隐士”:我认为这些人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事不关己,找麻烦干嘛呀?
(1)你认为“山中隐士”的说法正确吗?请跟帖回应。
(2)如果像“正义之剑”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会有何作用?请你继续发帖探讨。
(3)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正义?请你为身边的正义之士献计献策。
2018年1月5日,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1)请分析罗某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
(2)针对罗某的行为,请你谈谈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3)这件事给我们什么启发?
某校女生张某、王某到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们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厉制止。工作人员将两名女生非法拘留达1个多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法院经审理,判决商场向两名女生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向两名女生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4000元。
请结合教材有关知识回答:
(1)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2)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这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刑罚处罚.该项规定( )
①有利于维护考试公平、促进教育公平
②有利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③使对作弊的处罚有法可依,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④能够杜绝考试中的作弊行为.
A. ①②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如图漫画《合》说明( )
A. 我国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B. 我国完善分配制度,逐步实现品平均分配
C. 有了正义的制度,就一定能实现社会公平
D. 我国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差距已消除
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
A. 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行政机关 C. 国家检察机关 D. 国家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