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上午,田某状告微信号“兽楼处”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被告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将发表的文章内容予以删除,并在微信公众号首页和各大网站连续发布致歉声明15天。被告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原告田某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共计6万元。此案的判决说明( )
①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
②言论自由应当以守法为前提
③建立规则是为了限制人们的自由
④违反规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动车上吸烟罚款两次,不能再购买动车票。”这一规定说明了
A. 违反规则要受到舆论谴责
B. 违反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C. 社会规则保障社会秩序的实现
D. 社会秩序明确社会规则的内容
广东省丰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魏某某、张某某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法院分别判处魏某某、张某某等9名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社会正常运行需要秩序
②社会秩序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
③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④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崇尚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材料一:在网络平台上“人人都能发声”。可是,近些年来,一些发帖者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发表了许多非理性的跟帖评论,有的造谣生事、恶意攻击,有的言辞不当、脏话连篇,有的无中生有、故意制造混乱,有的胡乱编造、故意引起恐慌。互联网世界不同于现实世界,信息量庞大,传播速度快,扩散渠道极广,犯罪痕迹不易追踪,证据采集相对困难,使得很多不法分子打着“言论自由”“民主”“法治”的幌子,有恃无恐、恣意妄为。
(1)在网络上发表非理性的跟帖评论,是珍视自由的表现吗?为什么?
材料二:这学期开学,小强班里每个月换座位的方式变了,不是按身高有规律地调换,而是要按月考成绩来排,成绩出来后,从第一名开始自己挑选座位,成绩排在后面的同学因为没有选择权,只能坐在还没人坐的位置上,不是最后面就是边边角角的地方。这种排座位的做法引发许多家长和学生忧心忡忡。
(2)你认为怎样排座位才能体现平等?为什么?
材料三: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的种类、幅度,均由法律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无罪推定原则折射出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它是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
(3)根据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司法维护正义的认识。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要理解国家的基本制度,增强制度自信和国家认同,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材料一:最近几年,小明一家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小明的爸爸在国有企业当技术工人,年收入有20万元,小明爸爸因为工作成绩突出还被选为人大代表;小明的妈妈投资兴办食品加工厂,净利润超过了1000万,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她作为民主党派人士还提出了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这一建议被中央采纳。小明的爷爷虽然退休了,但是他作为村民议事会成员经常为村务管理献计献策,他自己也感觉颇有成就感。
(1)小明一家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离不开哪些制度?
材料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公平学生资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人生梦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结合材料和教材的相关知识说明,制度对于维护社会正义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每个公民都应该坚持宪法至上,认真学习宪法,坚决捍卫宪法。
小华同学在班会上介绍了他所做的几件有意义的事情。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通过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校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下载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和相关视频资料,积极参加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父母在我的提醒和陪同下,进行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
我在微信圈里发现本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行为,某自荐人在选民微信群中发红包。我提醒微信圈的群众切勿做违反宪法的事,并将这种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我把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发到县政府网站的“县长信箱”里。
结合小华同学的上述行为,针对“如何增强宪法意识,保障宪法实施”这个话题,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