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方式正确的有( )
①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②为维护国家安全建言献策
③检举、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④监督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开展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③④ D. ①②③④
波兰作曲家肖邦说:“祖国,我永远忠于你。为你献身,用我的琴声永远为你歌唱和战斗。”可见,维护国家安全( )
A. 是作曲家的事 B. 与国家无关
C. 是军人的事情 D. 人人可为
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养,树立国家安全观,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因为维护国家安全需要( )
A. 我们每个人作出贡献
B. 个别人的努力
C.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D. 公安机关的贡献
新时代,新行动
法治思维是坚持法律至上,以合法性判断为前提,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以权利义务的分析为线索来分析判断问题的思维方式,新时代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行动
(案件回放)
2018 年初,成都一位小姐姐(网名旦旦)的爱犬走失,经多方打听,旦旦联系到了捡狗人何某,不料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甚至声称要火烤狗肉。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旦旦登门索要,何某为藏匿小狗(该宪物狗价值 5000 元),不慎将狗从六楼跌落摔死旦旦伤心憤怒,随即将她和何某的聊天记录公布网络,此事引发网民强烈谴责。随后网友对何某进行“人肉搜索”,大量何某的个人信息被曝光,何某受到了来自网民的各种辱骂和恐吓,
(学以致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額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以上案例引发了同学们的讨论,请你参与,完成以下问题
(1)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失去爱犬的旦旦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_______或者_______,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网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义行为?请简要说明理由。
新征程,新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解读)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下面记录了最近一次宪法修订过程:
2017 年 9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建立宪法修改小组,随后,来自各地区各部门的118份书面报告、党外人士座谈会的讨论,凝结成 2639 条修改意见,推动形成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
2018年 1 月 18 日至 19 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2018年 1 月 30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以反对2票,弃权3票,赞成2958票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相关链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山全国人民代衣大会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三分乏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为什么宪法的修改要如此严格?
(我探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什么要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
新征程,新举措
(宪法宣誓)
材料一:3 月 1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第二十七条增加了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
3 月 17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了庄严而又隆重的宪法空 9誓仪式。新当选的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国家副主席分别进行宪法宣誓。这是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材料二:
(1)我国为什么要在宪法中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并由国家领导人带头实施?
(监察改革)
材料三: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作出重大部署,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暑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材料四:2018 年 3 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規定独立行使監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2)简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并说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