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在一次演说中说:“试想明太祖驱除蒙古,恢复中国,民族革命已经做成,他的政治,却不过依然同汉、唐、宋相近,故此三百年后,复被外人侵入,这由政体不好的缘故……”据此他认为 ( )
A.应该致力于民族革命,推翻清朝统治 |
B.应该进行政治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
C.致力于社会革命,废除封建统治基础 |
D.必须迅速掀起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浪潮 |
张岱家、方克立主编的《中国文化概论》写道:“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具有一种时代性的缺陷,黄宗羲、唐甄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而只有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制度。”他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的根源是( )
A.资本主义萌芽十分微弱 |
B.中国传统文化的束缚和影响 |
C.黄宗羲等代表地主阶级 |
D.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
“自权利之祸于人心,破家族,削亲权,乱男女,蔑尊卑长幼,尽弃吾中国数千年之礼俗教治,而从事于其所谓平等自由之说。”该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最可能是( )
A.五四运动 |
B.维新变法 |
C.辛亥革命 |
D.新文化运动 |
从西周的“田里不鬻”到战国时期的“民得买卖”所反映出的实质问题是( )
A.私田开垦的增加 |
B.铁农具和牛耕的出现,生产效率提高 |
C.国君承认私田主人的土地所有权 |
D.生产关系发生巨大变化 |
“当今世界20万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美欧各占5万亿美元,日本3万亿美元……这也是共同分担国际责任的结构比例,要建立国际新秩序,就是离不开5:5:3的合作。”这一言论表明日本( )
A.不愿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 |
B.谋求成为政治大国 |
C.与美欧进行抗衡 |
D.确立美欧日三足鼎立格局 |
(16分)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近代以来,“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
材料一: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材料二:……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三:“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请回答:
(1)近代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律大多渊源于罗马法。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法实行的法律诉讼制度和原则中,至今依然起作用的有哪些?(3分)
(2)材料二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4分)
(3)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6分)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