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人的葡萄藤被别人毁坏,但是在诉讼时只能说是“树木不能说是“葡萄藤”,这个案例主要反映了罗马公民法
A.在处理个人财产上不够完善 |
B.注重形式,缺乏灵活变通 |
C.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
D.注重调解财产和民事纠纷 |
罗马皇帝哈德良说:“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A.皇帝颁布的法令是法律的组成部分 |
B.罗马没有法律 |
C.罗马法不能保证人人平等 |
D.罗马法保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公元前452—450年间。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此举的历史意义在于
A.在平民要求下设立,彰显民主政治的性质 |
B.保障平民利益,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C.用文字明示法律规定,是罗马法的渊源 |
D.作为罗马的基本法,标志罗马法的成熟 |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A.罗马法十分残酷野蛮 |
B.极力维护私有财产 |
C.此法典保护了雅典人民的利益 |
D.重视良好的道德的培养 |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是征服世界最为持久的征服。”那些“征服世界的法律”源于
A.《十二铜表法》 |
B.《查士丁尼新敕》 |
C.《查士丁尼法典》 |
D.《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
诗人爱伦坡曾说“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归于罗马”,罗马的最伟大之处在于
A.民主政治的发达 |
B.法律体系的缜密 |
C.建筑风格的独特 |
D.哲学思想的深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