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罗斯福提名了5位自己信任的最高法院法官,并被批准。人们称新法院为‘罗斯福法院’。它在解释宪法时既深刻又迅速,它扫除一切关于新的社会与经济立法是否合乎宪法的怀疑。”这个“罗斯福法院”( )
A.是罗斯福总统违反宪法的产物 |
B.是罗斯福总统操纵司法权的结果 |
C.有利于罗斯福新政的实施 |
D.虽违宪,但有利于实施罗斯福新政 |
美国历史学家布卢姆曾说:“独立战争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建立了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材料反映出美国制定新宪法的主要目的是
A.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 |
B.实现普通公民的平等 |
C.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
D.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 |
1787年宪法使独立后的美国从邦联制发展为联邦制共和政体,其重要作用是
A.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权益的要求 |
B.确立了美国的责任内阁制 |
C.扩大了美国的国际影响力 |
D.结束了松散状态,维护了国家统一 |
易中天在《艰难的一跃》中说,这部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部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彻底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这一文件是
A.《权利法案》 |
B.《1875年宪法》 |
C.《1787年宪法》 |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正是这个设计……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这段话称颂的“设计”应是
A.英国的《权利法案》 |
B.德国《德意志帝国宪法》 |
C.美国的1787年宪法 |
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1787年宪法“采取了比人类迄今所建立的任何政府所采取的还要多的防范和其它难以逾越的措施,以防止走向暴政。”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 )
A.允许各州有自治权 |
B.保障人民基本权利 |
C.确立三权分立原则 |
D.实行民主共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