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1791年12月15日批准了宪法第十条修正案:“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该修正案主要意图是
①扩大地方和人民权力 ②限制联邦政府权力
③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 ④确认宪法至上原则
A.①④ |
B.②③ |
C.①② |
D.③④ |
“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罗斯福提名了5位自己信任的最高法院法官,并被批准。人们称新法院为‘罗斯福法院’。它在解释宪法时既深刻又迅速,它扫除一切关于新的社会与经济立法是否合乎宪法的怀疑。”这个“罗斯福法院”( )
A.是罗斯福总统违反宪法的产物 |
B.是罗斯福总统操纵司法权的结果 |
C.有利于罗斯福新政的实施 |
D.虽违宪,但有利于实施罗斯福新政 |
美国历史学家布卢姆曾说:“独立战争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建立了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材料反映出美国制定新宪法的主要目的是
A.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 |
B.实现普通公民的平等 |
C.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
D.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 |
1787年宪法使独立后的美国从邦联制发展为联邦制共和政体,其重要作用是
A.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权益的要求 |
B.确立了美国的责任内阁制 |
C.扩大了美国的国际影响力 |
D.结束了松散状态,维护了国家统一 |
易中天在《艰难的一跃》中说,这部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部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彻底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这一文件是
A.《权利法案》 |
B.《1875年宪法》 |
C.《1787年宪法》 |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正是这个设计……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这段话称颂的“设计”应是
A.英国的《权利法案》 |
B.德国《德意志帝国宪法》 |
C.美国的1787年宪法 |
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