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令?户令》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说明了我国古代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
A.嫡长子继承制 B.庶子继承制
C.子女轮流继承制 D.世袭继承制
“(楚庄王十六年)伐陈,杀夏征舒。……已破陈,即县之。”“(韩桓惠王十年)我上党郡守以上党郡降赵。”这说明春秋战国时期
A.楚国和赵国分别分封了陈国和韩国
B.楚庄王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
C.秦国在新征服的地方设立了郡县
D.出现了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的局面
中华民族起初不过山东、河南等处的小小几个部落,几千年间不断成长,最后长成泱泱雄风的大国。以下地区属于自秦朝开始就归入中央王朝版图的是
①云贵地区 ②西藏地区 ③岭南地区 ④东北地区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有学者将中国西周王朝的政治制度称为“家国一体”制度,其理由主要是
A.西周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相结合的政治制度
B.西周首创”家天下”制度
C.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D.西周时神权与王权紧密结合
近代史上根据条约开放的商埠(通商口岸)
英国在中国开放的商埠(通商口岸)
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天津条约(1858年6月26日):牛庄(后改为营口)、登州(后改为烟台)、台湾(台南)、潮州(实际在汕头)、琼州(实际在海口)、镇江、汉口、九江
北京条约(1860年10月24日):天津、大沽
烟台条约(1876年9月13日):宜昌、芜湖、温州、北海
新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1890年3月31日):重庆
藏印议订附约(1893年12月5日):亚东
续议缅甸条约附款(1897年2月4日):腾越、梧州、三水(三水县江根墟)
续议通商行船条约(1902年9月5日):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
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4月27日):江孜、噶达克、亚东
俄国在中国开放的商埠(通商口岸)
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8月6日):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
北京条约(1860年11月24日):喀什、库伦(今乌兰巴托)、张家口
伊犁条约(1881年2月24日):肃州(嘉峪关)、乌鲁木齐、哈密、古城(奇台)、吐鲁番、科布多、乌里雅苏台
日本在中国开放的商埠(通商口岸)
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沙市、重庆、苏州、杭州
通商行船续约(1903年10月8日):长沙、奉天(沈阳)、大东沟(丹东)
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12月22日):菲尼克斯(凤城)、辽阳、新民屯(新民)、铁岭、通江子(通江口)、法库门(法库)、宽城子(长春)、吉林、哈尔滨、宁古塔(宁安)、珲春、三姓(依兰)、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
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1909年9月4日):龙井、局子街(延吉)、头道沟、百草沟
阅后请回答:
(1)依据材料分别概括英国、俄国、日本在我国开辟的商埠(通商口岸)的时空特点。(14分)
(2)依据所学知识分析西方列强在我国开辟大量商埠(通商口岸)对我国的影响。(6分)
某班的历史兴趣小组在学习古代政治制度的时候,收集了一些法律条文。(20分)
甲同学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整理如下:
《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乙同学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看到了下列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请回答:
(1)根据甲同学搜集的信息,概括《秦律》的特点? (8分)
(2)从乙同学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中,你认为哪些规定值得肯定?(8分)
(3)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制定《秦律》和《民法大全》的共同目的。(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