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自先秦开始已有“法治”的思想,其内涵随时间发展而不断变化。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8分)
材料一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韩非子·难三》
明君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韩非子·有度》
材料二
鉴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有不少缺陷,尤其是它仅为政府之规制而非为国民之规制,因而孙中山提出应另制新法。他在给参议院的咨文中说:“查临时政府现已成立,而国民组织之法尚未制定,应请贵院迅为编定颁布,以固民国之基。并据法制局局长宋教仁呈拟《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五十五条前来,合并咨送贵院,以资参叙。”但被参议院拒绝。原因有两个,一是认为组织法的名称,不能包括“人权”的内容,因而主张制定一份名为“临时约法”的文本;二是认为立法如“受命于政府,有损立法独立之尊严”,应由参议院自行起草。
——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阅读材料一,概括韩非子所说“法”的主要特征,并分析其在当时的积极意义。(6分)
(2)材料二中,参议院关于“新法”的认识和孙中山有何不同?结合相关史实,说明参议院的主张是否得以实现。(6分)
(3)阅读材料三,针对当时“法”出现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哪些主张?结合所学,简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成就。(6分)
下图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某次局部战争示意图。这次战争产生的重要影响是
A.为中东地区的动荡埋下了最初的隐患
B.阿拉伯国家遭受领土和人员重大损失
C.“石油武器”运用,引发西方世界经济危机
D.美苏开始“填补真空”,走上中东角逐前台
1936年《反共产国际协定》签订后,希特勒说:“利用布尔什维主义的幽灵来遏制凡尔赛诸国,……这是我们度过危机、摆脱凡尔赛和约和重新武装的惟一方法。”下列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实质是德国准备发动战争,夺取世界领导权
B.为德国公开撕毁《凡尔赛和约》作了准备
C.德国以此为幌子建立三国轴心同盟
D.德国企图迷惑“凡尔赛诸国”
《国际联盟盟约》宣告:“凡任何战争或战争之威胁,不论其直接或间接涉及联盟任何会员国,皆为有关联盟全体之事,联盟应采取措施,以保持各国间之和平……”以上内容主要体现国际联盟的
A.“维护和平”原则 B.“集体安全”原则
C.“委任统治”原则 D.“公正民主”原则
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以下关于孙中山先生奋斗的业绩,叙述正确的是
A.为推翻清王朝统治,率革命党发动武昌起义
B.为防止袁世凯独裁,颁布《中华民国约法》
C.为推动民主革命发展,重新解释三民主义
D.为完成反帝反封建任务,领导进行北伐战争
一位传记作者写道:“他写了大量的著作。由于这个人在各个领域中的卓越成就,我想应当把它们列成一表。”随之,一份涉及数学、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生物学等的多领域书目清单诞生了。“他”最有可能是
A.孔子 B.亚里士多德 C.牛顿 D.爱因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