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本历史著作有这样的叙述:“在万历的祖父嘉靖皇帝以前,大学士为三至六人,皇帝可能对其中的一人咨询较为频繁,但从名义上说,他和另外的几位大学士仍处于平等的地位.这以后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张居正名为首辅或称元辅,其他大学士的任命则出于他的推荐,……”文中所指的制度是( )
A.汉代尚书台 B.唐代三省六部制
C.明代内阁制 D.清代设军机处
下列历史论文的标题中,出现明显科学性错误的一项是( )
A.《浅议我国世袭制度的创立者——黄帝》
B.《趣谈周武王与分封制》
C.《论 隋唐三省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D.《谈谈清雍正帝与军机处的设置》
康熙帝临终前用“立遗诏”的方法解决皇位继承问题,后来传位于第四子胤禛(即后来的雍正帝)。康熙这种做法明显破坏了中国古代的( )
A.世官制 B.分封制
C.宗法制 D.王位世袭制
(20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宋元之士,自有国学及府县之学,而此外又有书院者,盖学校多近于科举,不足于餍学者之望,师弟子不能自由讲学,故必于学校之外,另辟一种讲学机关。其官立者,虽有按年积分之制,而私家所设,或地方官吏自以其意延师讲授者,初无此等拘束,故淡于荣利,志在讲求修身治人之法者,多乐趋于书院。此实当时学校于书院之大区别也。宋时州县学校,皆有田产,以赡学者。然以属于官吏,亦可为强权所夺。……若书院创自私人者,其田产当然属于书院,不致为政府没收。……故当时定令,各地虽皆有学校,而士大夫仍于学校之外增设书院,不以并行为病,是亦书院与学校异趣者也。
——摘编自柳诒徵《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清末书院的改革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整顿、改良旧书院:主张裁减旧的诗文词章之学,在保证传统的经史之学的基础上,“兼习算学,凡天文、地舆、农务、兵事,与夫一切有用之学,统归格致之中,分门探索,务臻其奥”。
(二)另建新型书院:如上海格致书院,聘请西方学者教授格致之学(即自然科学技术),后分为矿务、电务、测绘、工程、汽机、制造六学,学生可任取某学,逐次讲习。
(三)将旧书院改造为新式学堂:始于1896年刑部侍郎李端菜在《请推广学校折》中建议:“令每省每县各改其一院,推广功课,变通章程,以为学堂。”然后再逐渐推广。于1901年8月下令将各地所有书院一律改为学堂。至此,延续千年之久的中国古代书院即告结束,以后虽仍有以书院命名的,但已是属于新教育范畴了。
——摘编自《中国教育史》网络课程
据材料一概括宋元书院与官学的不同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元书院兴盛的原因。(10分)
(2)据材料二归纳近代书院教育的新变化,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其影响。(10分)
(12分)以下材料是《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关于“一五计划”的总结摘要。
1933年,斯大林同志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一月联席全会上作的报告,对第一个五年计划作了总结。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党和苏维埃政权在过去这一时期,在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取得了如下的基本成绩。
(一)苏联由农业国变成了工业国,因为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全部生产中的比重已增长到百分之七十。
(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消灭了工业领域的资本主义成分而成了工业中唯一的经济体系。
(三)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消灭了农业领域的富农阶级而成了农业中的统治力量。
(四)集体农庄制度消灭了农村中的贫穷、困苦现象。
(五)社会主义体系在工业中消灭了失业现象,在一些生产部门里保持八小时工作制,在绝大多数企业中已改为七小时工作制,在有害于健康的企业中规定了六小时工作制。
(六)社会主义在国民经济一切部门的胜利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
(七)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这些成绩的意义,首先就在于它们使工人和农民彻底摆脱了剥削的桎梏,并为苏联全体劳动者过富裕而有文化的生活开辟了道路。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你对“一五计划”的总结中任意一条的看法,并阐述理由。(看法要明确,理由可多角度展开,符合历史事实)
(20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一条 联邦领土由下列各邦组成:普鲁士与洛恩堡、巴伐利亚、萨克森、符登堡、巴登、黑森……律贝克、不来梅和汉堡。
第二条 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五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的同意。
第十一条 皇帝……以帝国名义宣战,必须取得联邦议会的同意。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七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摘编自《l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材料二 1905年、1907年清政府两次派出以政府高级官员为首的政治考察团赴欧美和日本等西方国家进行考察,它拉开了清末预备立宪的序幕。在考察中,考察团对德国的宪政考察尤为用心、仔细。……最终,在立宪问题上,清廷采取了师仿德日的政体模式。
——摘编自柴松霞《清末五大臣对德国宪政的考察》
材料三 清末新政时期,中国“依法治国”的首倡者、近代法律学先驱沈家本参照西方各国法律,建立了近代法律体系和律法制度,包括制定了《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等根本性大法,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后来的法律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它们)废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旧名词,西方已习以为常的禁止刑讯、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改良监狱等也逐步进入中国法律体系。
清末新政法律体制改革……是中国法律史上前所未有的革命,趾高气昂的中华法系第一次低下头来学习各国法律优长,为此后中国法律走向规定了大致不变的路线图。
——摘编自马勇《晚清二十年》
据材料一,概括宪法所赋予德意志帝国皇帝的权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该宪法的影响。(10分)
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指出,清政府的考察团“对德国的宪政考察尤为用心”的原因。结合材料三概括清末法律改革的特点,并谈谈你的认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