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部罗马法的内容中,“私法”部分是精华,其特点是保护私有财产和承认个人人格。“私法”在当时的主要意义在于( )
A.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B.保证人人都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C.调节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纠纷
D.促进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谈到他生活时代的雅典时说“这里的公民灵魂变得非常敏感,只要有谁建议要稍加约束,他们就觉得受不了,就要大发雷霆……他们真的不要任何人管了,连法律也不放在心上,不管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柏拉图在此主要强调的是( )
A.民主和人权思想在当时的雅典已经深人心
B.改造城邦政治的必要性
C.雅典的直接民主制面临体制性的危机
D.雅典公民充满了自由精神
伯利克里(约公元前495年—公元前429年)说:“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共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深使我们心悦诚服。……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这说明当时古代雅典( )
A.法律制度为民主政治提供保障
B.法律只在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
C.受罗马帝国万民法的影响
D.初步改变了贵族专权局面
有当代学者评论道:它“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所握权利大而不专,七百年来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既深且巨”。这里的“它”指( )
A.郡县 B.行省 C.封国 D.内阁
明朝内阁虽处中枢,但官阶较低,因此,内阁大学士通常由六部尚书和曾任经筵讲官(皇帝的老师)的人来兼任。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 )
A.内阁大学士的地位提高 B.内阁大学士的权力提高
C.皇帝与内阁的关系改善 D.皇权受到内阁的限制
宋朝有一条规矩,“官员不入酒肆”,一旦发现官员在酒店吃喝,不管公款私款,即刻遭到御史弹劾,重则罢官免职,轻则纪律处分。另一条规矩是:王公贵族“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不得向各地索要特产和美味佳肴。这些规矩产生的积极作用是( )
A.遏止了官吏横征暴敛 B.便于约束权力的滥用
C.君主有效控制了臣属 D.形成严密的反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