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1902年到1911年,清政府著派沈家本将一切现任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在沈家本等人的努力下,清政府法律修订馆,连同法制变革的另一机构——宪政编篡馆,翻译了大量的外国著名法典与法学著作如德意志刑法、日本现行刑法等,制定或修订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等十多部主要法典和法典草案。这些法典中不仅有宪法、行政法规、刑法,也有民法、商法、经济法,还有诉讼法等门类。
沈家本陈言:“国家既有独立体统,即有独立法权,法权向随领地以为范围。各国通例,惟君主大统颌,公使之家属从官,及经承认之军队、军舰有治外法权,其余侨居本国之人民,悉遵本国法律之管辖,所谓属地主义是也。独对于我国藉口司法制度未能完善,予领事以裁判之权,英规于前,德踵于后.日本更大开法院于祖宗发祥之地,立权日削,后患方长。”
材料二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具有宪法作用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就明确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有:(1)参政为官权;(2)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3)人身自由权,即不受非法逮捕、监禁、处罚权;(4)诉讼权;(5)财产权;(6)住宅不受侵犯权。义务有:(1)依法纳税;(2)依法当兵;(3)遵守国家法律。
——卢军《浅谈清末修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归纳清政府修律的原因。(5分)
(2)结合材料及所学指出清末修律的特点,并对其进行评价。(10分)
(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北宋以来,“官既众,事益繁,增将吏之衙参,添簿书之拥滞。”“官有其名而不除(差遣)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
从元丰三年(1080年)六月开始,宋神宗下令于中书设立“详定官制局”,仿照《唐六典》,制定新的职官制度:“几百司庶务皆以类别,所分之职,所总之务,……有革有因,有损有益,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自.事以上,本末次第,各区处而科条之。”同年八月,宋神宗发布改革官制的诏令。九月,批准实行新的寄禄官阶(即“寄禄新格”)。元丰五年二月,颁布新的官制条例(“三省六曹条例”)。
材料二 清代学者钱大昕评论说:“元丰以前所云尚书、侍郎、给事、谏议,诸卿、监、郎中、员外郎之属皆有其名而不任其职,谓之寄禄官,以为迁叙之阶而已。”“寄禄新格”将旧的文武散阶增减编定为二十四阶。自元丰三年九月推行之日起,寄禄官不再以尚书、侍郎、卿、监等职事官为名,而“以阶易官”,同时取消旧的文武散阶,于是统一了职官的品与阶。如阶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阶特进,即为正二品。此外,凡领空名的职事官一律罢去,这就为后来职事官的正名举职创造了条件。
(1)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概括元丰改制的背景和内容。(10分)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元丰改制的积极影响。(5分)
(12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下图为安格斯·迈迪森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中所采用的中国与西欧人均GDP水平基本变化趋势比较(公元400-1998年)。根据下图,指出图中中西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最悬殊时段,并分析导致该时段差异巨大的经济、政治因素。
(25分)结合材料及所学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官员一般称为“宪官”或“法吏”,在行使监察权力之时,监察机关与监察官员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察。历朝对于严格监察官员的选任主要奉行三条原则:其一,注重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其二,注重在具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有良好治绩的各级官吏中选拔监察官。其三,晋升从优,出将入相。御史台至东汉时已开始独立行使职权,魏晋以后成为皇帝亲自掌握的机构,台官的地位也相对独立,往往不受台主牵制,而直接向皇帝上章弹奏。唐玄宗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庭弹奏。宋朝规定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称为“月课”,如果上任百日还无所纠弹,就要被罢黜,或调任外官,或受罚俸减薪之处分。同时加大对失职者责任的追究,监察官员倘有滥用权力,除受到同行纠弹之外,也常要负实际责任;如有案件长期积压、定罪量刑错误、钱粮埋没等项依律处理。清代“科道合并”,“台谏”进一步合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纠官与谏官的两种职能也无形中变为一种职能即纠举百官。康熙初年,干脆废除巡按御史制度,“事权尽归地方的总督或巡抚”。雍正时,又将“六科给事中”改隶都察院。自此,历史上封建监察制度的影响也不复存在。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一次演讲中指出,“中国古时举行考试和监察制度,也有很好的成绩,像满清的御史,唐朝的谏议大夫,都是很好的监察制度。举行这种制度的大权就是监察权。监察权就是弹劾权。”“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样就证明了,用输入物质文明的方法不能改良中国,只有用根绝官吏贪污的办法才行。”因此,中国的前途“只有革命”。
孙中山指出:“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权;政权就可以说是民权。治是管理众人之事,集合管理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治权。所以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这两个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孙中山认为:“将国外的规制和本国原有的规制,融合起来,较为完善。”“欧美对于民权问题的研究,还没有彻底。因为不彻底,所以人民和政府日日相冲突。因为民权是新力量,政府是旧机器,我们现在要解决民权问题,便要另造一架新机器,造成这种新机器的原理,是要分开权和能。人民是要有权的,机器是要有能的。”“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建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12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归纳并评论孙中山有关权力监督的主张。(13分)
撒切尔夫人在蝉联首相之后说:“在头两个任期里,现政府砍断了束缚着格利弗的数千条绳子中的许多条。这一切都要求对政府的作用加以限制,但是在那些限制以内,政府必须具有决定权。”下列措施与撒切尔经济政策一致的是
A.动用赤字财政、适度通货膨胀等手段
B.弱化政府对私营部门的调控措施
C.政府广泛补贴出口产品
D.增加政府开支,降低税率
到1959年,苏联几乎每个农户都养了奶牛。此外,城镇居民还养了350万头奶牛。全国牛奶产量明显增加。几年内,羊的头数增长了一倍,猪和家禽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一果园又兴旺起来。私人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从1954年起开始下降,农贸市场日趋繁荣。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A.集体农庄规模迅速扩大
B.副业义务交售制取消
C.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
D.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农村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