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家徐中约曾说:“这种制度提供了布衣可以做宰相,可以为公卿,可以参政的机会。于是而有政治上社会对流的可能性。……政治获得了非常大的弹性。”该“制度”最有可能是
A.世官制 B.察举制
C.皇帝制 D.科举制
春秋初诸侯遍行采邑(封地),中后期始行县-郡制度,“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战国时边地繁荣,始于郡下设县,形成郡-县两级制。以上历史现象根源于
A.诸侯争霸的推动 B.铁犁牛耕的使用
C.分封制走向崩溃 D.法家思想的推广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岳飞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朴素节俭,以“奉身俭薄”著称于世……史书记载他“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已,不求华巧”。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已私”。岳飞“乐施踈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为了对付女真骑兵,他曾命宅库“赊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高宗为笼络诸将提出给岳飞建造府邸,岳飞则力辞道:“敌未灭,何以家为?”李心传在《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说“飞握重兵许久,家无踈财,自是贤矣”,《武穆谥议》对岳飞清廉不贪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岳飞廉政思想的历史探源与借鉴》
(1)根据材料概括岳飞廉政节俭的表现。
(2)简要分析岳飞廉政思想的现实意义。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19年7月,德国国民会议通过了《魏玛宪法》,宪法规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另设参议院,由各邦选派的代表组成。最高法院有权裁决联邦政府与政府之间、各邦之间的争执。国家政府即内阁,由总理与各部部长组成,由总统任免,向国会负责,内阁成员必须得到国会的信任,否则需辞职。总统有统帅军队、任免总理和文、武官员以及解散国会之权。宪法第48条特别授予总统“国家强制执行”权:当德国境内公共秩序受到扰乱时,总统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力,届时公共基本权利“全部或一部停止之”。
材料二 1949年5月,联邦德国制定了《基本法》,规定:设立“建设性不信任条款”,规定只有当联邦议院选不出新的总理,或者对总理的不信任案得不到议院法定多数票支持时,联邦总统才有权根据联邦总理的建议解散联邦议院;联邦总理只有当联邦议院在提出不信任案的48小时内以多数票选出新总理时,才得下台。联邦总统所颁布的法令必须得到联邦总理和有关部长的副署才能生效。
——以上材料摘自丁建弘《德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魏玛宪法》所体现的原则和存在的主要局限。
(2)比较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基本法》关于“建设性不信任条款”的规定如何避免了《魏玛宪法》的消极影响。
【重大历史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秦汉时期山林属国家所有,不允许私家占有山林湖泊。东晋以后,巨室大族在南方擅占山泽,晋成帝颁布了“占山护泽,强盗律论”的禁令,但难以执行。豪强之家违法占山封水,政府无力制裁,平民百姓却无此特权,“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南朝宋孝武帝实行改制,允许私家合法拥有山泽产权;按官阶等级设限,第一、二品可占山三顷,依品级递减,九品及百姓占山一顷;“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缺)少,依限占足”。私人合法取得山林产权后,山林开放成为常态,产权国有与私有并存。
——摘编自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作用。
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马勇在《重寻近代中国》中写到:如何评估1928年之前的中华民国史,过去的言说,不论是中共,还是国民党,都将这一时间段看作是“北洋军阀反动统治”,即便是中性表述,也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或“北洋时期”。如果从大历史视角观察,1912年至1928年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的正统。继续妖魔化这段历史,其实是对中国历史的不尊重。
依据材料中一种或两种观点就北洋政府时期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加以评论。(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