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国”和“家”对统治者而言是紧密相连的。从政治角度看,古代社会中“国”和“家”的重要联结点是
A.禅让制 B.嫡长子继承制
C.郡县制 D.察举制
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谈及周代的某制度时说:“任天者定,任人者争;定之于天,争乃不生。”对这句话理解最准确的是
A.该制度是指周的分封制 B.该制度带有神秘色彩
C.所谓“天”就是天理 D.该制度有利于秩序稳定
山东素有“齐鲁之邦”之称,这与西周的分封制有关,但山东的简称是鲁,而不是齐。 关于是鲁不是齐的原因,下列解释最合理的是
A.鲁国的历史更为悠久 B.受宗法制正统观念影响
C.因孔子受到历代推崇 D.由分封制等级体系决定
下图是古代木板年画——《子孙万代童子图》,图中孩子个个聪明伶俐,讨人喜爱。该年画体现了古代中国哪一观念
A.重男轻女 B.多子多福
C.安土重迁 D.返朴归真
西周时期的学校实行“六艺”教育,所谓六艺是礼(礼仪规范)、乐(举行各种仪式时的音乐舞蹈)、射(射箭)、御(驾车)、书(书写)、数(计算),其中礼、乐是核心,而教师则由政府中的礼官和乐官及军队中的高级军官担任。关于上述西周时期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培养封建官吏为目标 B.具有学在民间的特点
C.体现出鲜明的等级色彩 D.教学内容以儒学为核心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我国古代自秦汉以来,地方上的行政和司法机关是合一的,对其审判权限的规定并不严格。到唐代,明确规定县只能决断杖以下的刑罚,州只能决断徒以下的刑罚,中央司法部门只能决断流刑以下的刑罚,宰相有决断流刑的权力,但必须复奏。死刑决定权则一律控制在皇帝手中。自宋代起,审和判分离,县和州对重罪犯只有初审权和拟判权,而无判决审定权,终审判决统归中央,经中央批准,州县方能执行判决.中国封建社会在司法工作上表现为重刑轻民.一般民事纠纷被称为“户婚细事”,往往只由族长和乡、里进行调处解决。但唐代州县的户曹的职任中,便包括有处理民事诉讼的内容,这是将刑事和民事案件分别管辖处理的最初步骤。至南宋时期,对民事案件的审判便单独成为一个体系,即州县负责审判,而最终的裁决权归属于户部,在户部左曹分置三案以分工管理。这种民事案件审判体系的建立,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摘编自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等
(l)根据材料,概括唐宋时期司法行政制度发展的表现。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宋时期司法行政制度发展的原因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