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A.首相有权力解散帝国议会
B.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C.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控制
D.联邦议会没有任何立法权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说:“需要筑起一道篱笆,即挑选一部分经过启蒙的公民,人数有限而立场坚定,时时能够起来提出异议,对付激进狂躁的众议员,保护有可能受到多数人压迫的少数。”据此判断,美国设立参议院的主要目的是
A.削弱众议院的职权 B.实现制衡的最大化
C.精英政治取代平民政治 D.避免多数人的暴政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统帅于一身,除拥有属于其本职的行政权、外交权和军事权之外,还掌握着部分立法权和部分司法权。这里“部分立法权和部分司法权”指的是
A.对立法拥有一定的否决权 B.对法官拥有灵活的任免权
C.对宪法拥有权威的解释权 D.对国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戴维·罗伯兹在《英国史:1688年至今》中写道:“成干上万的英国人民,以往从来没有行使过政治权力,而今竟能投票决定由谁来管理他们,有时,甚至自己也变成了管理者之一,这真是一个伟大的进步。”英国这一“伟大的进步”是缘于
A.“光荣革命”的胜利 B.议会改革的实行
C.《权利法案》的颁布 D.内阁制度的确立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这样评价一件史事:“顺利地在旧瓶里装上新酒,还不至于引起爆炸。”并认为这“可以说是宪法方面的胜利,这种胜利应该当作是一种惊人的技艺。”汤因比所评价的是
A.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B.美国联邦共和制的建立
C.法国共和制战胜君主制
D.近代德国宪法和议会掩饰下的皇帝专制
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对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A.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B.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D.罗马法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