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罗马法规定:“有疑,当有利于被告人之利益”。这体现了罗马法奉行( )
A疑罪从无原则 B容易损害原告利益
C有很强的证据意识 D司法制度有待完善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曾经说过:“如果无知、笨拙的人开出的不是治病的药而是致命的毒物,这就不可能称之为医生的药方;同样,一个民族的任何法规也不能称之为法律,即使该民族不管这是一个毁灭性的规则而已接受了它。”作者意在说明( )
A“恶法非法”是古罗马的立法原则 B法律的目的就是保护弱者
C法律的合理与否决定国家兴衰 D法律的制定应该遵循自然理性
欧洲中世纪商人法的“跨国平等对待”这一特征对于外国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护,它使他们不会因在地方法中不享有资格以及因为地方法律、习惯的其他变化莫测的因素而蒙受损害。该特征源于古代罗马的( )
A习惯法 B公民法 C万民法 D自然法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雅典)最初是实行君主政体,以后让位于由九个执政官主持的寡头政治。这九个执政官是主要执政官,全部属于贵族……后来朝民主化方向发展。急速发展的贸易创造出一个强有力的中产阶级,他们同失去产业的农民联合,要求政治自由化。”当时,“政治民主化”体现在权利分配标准发生的变化,即( )
A扩大民主权利 B打破贵族世袭特权 C以财产取代血缘关系 D实现雅典民主政治
有学者认为,古希腊人的心目中,法律生活是属于城邦文明的公共生活的象征和城邦共同体与周边的蛮族区别开来的标志,所以宁愿以武力维持对于属地的霸权地位而不屑以公民权的方式去管理城邦界限之外的蛮地,构造起在人口众多、疆域广大的殖民条件下的合法而有效的“国际”法治秩序。上述观点主要说明了( )
A古希腊的直接民主是近代西方民主宪政的源头
B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实质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
C希腊法律适用于其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D雅典直接民主的根本弱点在于“大众的无能”
《希腊哲学史》中写道:“(城邦)一旦制定了法律,它就作为共同条例公诸于众,平等地不偏不倚地对待所有的人。……它又是城邦 一致协议而规定的,以此规范每个公民的生活。”这表明古希腊法律( )
A反映了城邦居民的共同意愿 B是维护民主政治的有力工具
C限制了城邦公民的自由权利 D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