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志》载:“夏禹定九州,寿地属扬州,殷商如制;周为六、蓼国地;襄王三十年,地入于楚;景王十六年,吴占寿地;贞定王二十二年,复入于楚;楚考烈王二十二年,置寿春县。”对“寿地”沿革理解正确的是
A.行政级别由州降县
B.诸侯争霸影响地方沿革
C.中央集权由强到弱
D.贵族政治决定沿革结果
《吕氏春秋·慎势》说:“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无别则宗族乱。”材料体现了宗法制的作用是
A.维护社会的安定
B.加强了周王的权力
C.区分血缘的远近
D.保证贵族特权地位
有学者认为:“政治与血缘的结合,看似牢不可破,其实不然。既然周天子授土授民给诸侯叫做‘建国’,诸侯授土授民给卿、大夫叫做‘立家’,因此对于士、庶民而言,就有‘国’与‘家’的对立,他们把自己的宗族称为‘家’,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效忠于‘国’。”材料表明
A.周天子是天下人的大宗
B.宗法制与分封制是互为表里的关系
C.分封制在历史上的作用是弊大于利
D.分封制隐含着国家分裂割据的因素
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是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签署并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1921年他却在《五权宪法》中指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在一次讨论中他又说:“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国会且然,何有内阁?……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据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等
材料三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据材料二,孙中山对《临时约法》有诸多不满意的理由,但依然签署和颁布它。请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原因。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实现“民治”的?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屈辱和抗争中不断走向觉醒和团结。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阶段和主题 | 史料 | 史论 |
①1861~接轨 | 奕:“窃维制造轮船,实中国自强要著。臣于闽浙总督任内请易购雇为制造,实以西洋各国恃其船炮,横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无,不得不师其长以制之。” | “自强”和“求富”是洋务运动的宗旨 |
②1898~变局 | 梁启超:“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谭嗣同:“革去故,鼎取新”。严复:“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 | 维新思想汇聚成一股进步的社会思潮 |
③1945~复兴 | 台儿庄一役,中央部队和原来是地方部队的桂军.冯军和川军等部队,协力作战,以四比一的伤亡,歼灭了日本一个半师团。 | 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全民族的抗战 |
材料二大致说来,近代中国的变革至少贯穿了下面四条明显的线索,或称之为四个过程——自身衰败的过程.半边缘化即半殖民地化过程.革命化过程.现代化过程。……从起因来看,第一和第三两种是内源性的变化,第二和第四两种是外源性的变化。从效果来看,第一.第二两种趋势引向沉沦,第三.第四两种趋势引向复兴。
——摘编自罗荣渠《现代化新论》
(1)材料一表格中的三则史料和史论,哪个史论可以由所给史料直接推导出?对于不能直接推导出的另两个,请补充材料或修改结论,使之材料与结论相符
(2)从“引向沉沦”和“引向复兴”方面各选一个。分别概括其含义并进行说明。
一个民族或一个历史时期的“政治文化”,对于相应的地域或时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动有深刻的影响。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宋太宗在即位诏书中说:“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之为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宋代士大夫们在谈及国家的政治取向.制度原则时,经常与“祖宗之法”联系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祖宗之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两宋对于“祖宗之法”的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①宋代中央集权的活力与僵滞,权力机构的分立与集中,②文武制衡关系的形成,乃至赵宋王朝的兴与衰,处处都会遇到所谓“祖宗之法”的问题。
——摘编自陈苏镇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研究》
材料二 “有明诸藩,分封而不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盖矫枉鉴覆,所以杜汉.晋末大之祸,意固善矣。然徒拥虚名,坐縻厚禄,……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
——《明史•诸王传》
(1)依据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一中的①②。
(2)阅读材料二,对比先秦分封制,概括明朝分封制(藩王制)的特点,指出其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