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帝国国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此规定表明帝国国会
A.代表人民监督政府
B.是帝国的最高权力机构
C.依照直接民主原则产生
D.其产生方式具有民主特征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条文规定:“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一修正条文的意义在于
A.消灭了保守势力
B.摒弃了等级制度
C.有利于巩固共和制
D.平民可直选总统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作者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A.联邦制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
B.三权分立实现了分权制衡
C.地方各州自治权力不断增强
D.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结合
从社会转型的角度看,英国《权利法案》的颁布表明
A.国王受法律约束,只能依法行事
B.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C.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已成定势
D.以法律为标志的国家权力取代专制王权
罗马“公民与臣民之间的差别从此消失;除奴隶外的自由民,已取得了私人的平等地位”。材料中的现象主要得益于
A.“陶片放逐法”的实行
B.《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C.万民法的推行
D.公民法的制定
《世界文明史》介绍:罗马成文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罗马城市行政官在执法过程中所做的决定……行政官……可以根据每一个别案例的情况做出裁量,而不必僵硬地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判决。他的这种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判例法。”由此可见,罗马法的显著特点是
A.具有较为明显的习惯法传统
B.内容庞杂且受行政因素影响
C.结构松散但有普遍的适用性
D.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