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在司法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法为治具”思想,后来成为了历代传统。晋刘颂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都沿用了这一司法思想,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显示了中华法制文明的灿烂。唐太宗多次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进而要求“人有所犯,一断于法”;主持变法的王安石盛赞商鞅以诚信执法,取得成功。在古代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援法,又考量理与情的影响,形成了“执法”、“准理”、“原情”司法程式,提高了法律的权威和影响力。(据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据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据材料二指出古代罗马刑法体现的法制理念与中国古代法制理念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序言中说:“哲学的全部任务看来就在于从各种运动现象来研究各种自然之力,而后用这些方法论证其他的现象。”据此,牛顿注重
A.总结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
B.实验和数学运算的有机结合
C.实验、理论和应用相结合
D.运用哲学原理解释自然现象
18世纪法国很多学者认为:上帝作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创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但创立之后上帝就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而让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存在和发展下去。这一主张
A.促进了宗教改革在整个欧洲的开展
B.为卢梭的分权学说奠定基础
C.表达了封建王权独立于教权的意愿
D.有利于理性主义的广泛传播
下表据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绘制。表中数据表明
年代 | 钢(吨) | 生铁(吨) | 煤(吨) | 锰矿石(吨) |
1935年 | 256565 | 787062 | 36091747 | 31400 |
1936年 | 414315 | 809996 | 39902985 | 43400 |
1937年 | 556347 | 958683 | 37230469 | 79187 |
A.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成效显著
B.国家实现统一且社会稳定
C.国防工业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D.列强放松对华经济侵略
1555年,欧洲奉行新旧教两派的国家签订奥斯堡和约,协议由各国统治者全权决定该国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迁居他国。由此可知,这一和约对国家发展的影响主要是
A.界定了新旧教派的势力范围
B.有利于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
C.进一步推动了欧洲宗教改革
D.促成欧洲世俗权力高于教权
明末,某地出现了收蚕、烘煮、缫丝、制丝、织绸、浆染等家庭作坊几百家,并有“桑植满田日,户户皆养蚕;步步闻机声,家家织绸缎”的民谣。这说明该地
A.手工工场普遍建立起来
B.农业生产地位降低
C.手工业实行专业化生产
D.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