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麓先生说:“时代变了,道光帝浑然不觉,结果脚随之跟入新时代,而头脑却依旧留在旧时代。在专制社会中,旨意决定一切。道光帝由此断送了机会。”对这段话最好的理解是
A. 中国社会历史悠久、结构牢固
B. 封建自然经济是君主专制的基础
C. 自给自足心态滋生封闭保守观念
D. 皇权专制延缓中国近代化历程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曾纪泽(1839-1890年),曾国藩次子,曾担任清政府驻英、法、俄国大使。面对西方各国“越海道数万里以与中华上国相通,商舶循环于海上”的局面,他认为:“中国不能闭门而不纳,束手而不问”。在向西方寻求富强根源的过程中,他认为:“近今百年西人之富,不专在机器之创兴,而其要领专在保护商会……其制造、军旅、水师诸大端,皆其末焉者也。”因此,“至商贾管什之利权,子母盈馀以蓄妻子养身家,此又人情所同,中外一致,非可岐而视之。”“欲拒绝通商,屏斥洋货,言中国修德力政,而远人自然宾服者,此迂远而阔于事情者也。”为改变中西通商中“吾华之金钱日流于外洋,有出而无入”的不利局面,他极力主张“博心一志,自讲商务,上下同心,与洋人争利,然后可免坐困之弊”。
——据唐月民《论曾纪泽的近代开放观》
(1)根据材料概括曾纪泽“开放观”的具体主张,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曾纪泽的“开放观”。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一1951年9月,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在政府声明中说:“新的德意志国家及其公民只有感到对犹太民族犯下的罪行,并且有义务做出物质赔偿时,我们才算令人信服地与纳粹的罪恶历史一刀两断。”他还曾说:“赔偿是我们的责任,它虽然不能洗刷我们的罪恶感,却是和解的前提。”从战后到2002年,德国的战后赔偿金额达到1040亿美元,它每年还继续向10万受害者赔偿6.24亿美元的养老金。1994年,德国总统赫尔佐克在勃兰特“惊世一跪”的20年后,对波兰再次表示,“我请求你们宽恕德国人给你们造成的痛苦”。对于德国有关纳粹大屠杀的历史教育,世界犹太人大会主席辛格说:“学校普遍进行纳粹大屠杀教育,正视历史,已经成为德国民族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
——摘编自张景云《日德两国不同的二战史观论述》
材料二二战后,日本不仅对侵略历史“不反省、不道歉、不谢罪”(“三不主义”),而且不断制造事端,篡改历史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发表歪曲历史的言论、每年在广岛举行和平大会等。日本学者藤原彰指出:“日本人十分缺少从加害者的角度认识战争的意识。”战后初期,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免除了头号战犯裕仁天皇的战争责任,释放战犯并允许其重返政坛、军界,执掌国家大权。在战争索赔问题上,多数亚洲受害国,基本上自动放弃了对日战争索赔权。最后只有越南、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四国接受了日本有限的赔偿。意大利政治家台尔察尼在《日本人的自负与傲慢》一书中指出:“财富使日本人变得更加狂妄。”于是就有人叫嚣说:承认侵略并向亚洲国家谢罪是“自虐”行为,妨碍日本成为“政治大国”和在国际新秩序中发挥“领导作用”。
——摘编自王丽萍《中日两国“二战史观”的分歧论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知识,概括二战后德国对待法西斯罪行的态度和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知识,指出二战后日本“三不主义”态度的成因。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奏定学堂章程》(1904年1月)
各类学堂 | 培养目标 |
初等小学堂 | 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 |
普通小学堂 | 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各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以实业日多,国力增长,即不习专门者亦不至暗陋偏谬为成效。 |
高等学堂 | 大学堂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供任用为成效;通儒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
实业学堂 | 以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其学专求实际,不尚空谈。 |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04年清政府教育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概括清政府教育改革的主要特点。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以下是有关马歇尔计划的两则漫画,图一为苏联漫画,漫画标题为美国最新战车(1947),图中文字是财政贷款。图二为英国漫画,漫画中一个英国妇女脚踩着两只高跷,高跷上分别写着“MARSHALL(马歇尔)”和“AID(援助)”,她前面的英文是“BETTERSTANDARDOFLIFE(更美好的生活)”。
图一 图二
比较两幅图片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创作者设计意图的不同,并选择其中一种意图进行评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传统户籍制度源远流长,发展于春秋,定型于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历经变化。传统户籍制度是与中国王朝体制相联系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教化乡里、规定身份等级、稳定宗族组织、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等诸项社会整合功能。科举考试也往往与户籍联系在一起,考生必须要有籍贯,这是参加科举考试的首要条件。在唐代初期,士人是由户籍所在地举送。宋朝时期,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士子只能在本籍应试。此后,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清朝更是按省划分科举名额,并为官籍、商籍等设立科举名额,创立宗室科举制度。为了贯彻分省取士制度,清政府还要求严查考生的户籍。
——摘编自李文芝《明清科举冒籍研究》等
材料二进入20世纪以来,户籍制度及其功能发生重大变化。清政府在参考日本和欧美等国户籍法规的基础上,于1911年初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律意义的《户籍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世界通行的户口登记与管理方式来规范的户籍法律,其将“人籍”(记载出生、成婚、死亡等有关人之身份的事项)与“户籍”(记载入籍、除籍等户口变动的事项)分立。1912年《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1915-1927年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等户籍管理法规。清末民初制定的户籍法律,将表现欧美个人主义的个人身份证书和体现中国家族主义的传统户籍相结合,使户籍有了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的功能,不再单纯是国家管制工具;还规定民众对户籍吏处置不当行为有诉讼抗告权利,民众不再只是义务载体。新的户籍法律解脱了过去的人身束缚,促进了社会的流动,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成为第一批城市化的新市民。
——摘编自王海光《中国户籍制度现代化演进路径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的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早期户籍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