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范在《中国历史通论》中说:“西周政治里显然有深厚的贵族色彩,而‘共生’名义下的地方分权体体制……与秦以后一统的君主‘独制’格局泾渭分明。”引文中“‘共生’名义下的地方分权体制”指的是( )
A. 宗法制 B. 分封制 C. 君主制 D. 郡县制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谭嗣同在《仁学·自叙》中毅然宣称:“流涕哀号,强聒不舍,以速其冲决网罗,……初当冲决利禄之网罗,次冲决俗学若考据若词章之网罗,次冲决全球群学之网罗,次冲决君主之网罗,次冲决伦常之网罗,次冲决天之网罗,次冲决全球群教之网罗,终将冲决佛法之网罗。”……他以极尖锐、极简明的语言概括道:“故常以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二者相交资,而罔不托之于孔。”
一摘编自冯天瑜《中华文化史》
材料二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同辈,即生育于此种“学问饥荒”之坏境中,冥思枯索,欲构成一种“不中不西,即中即西”之新学派,而已为时代所不容。盖固有之旧思想,既根深蒂固,而外来之新思想,又来源浅觳,汲而易竭,其支拙灭裂,固宜然矣。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
(1)根据材料,概括谭嗣同的基本思想观点。
(2)根据材料,结合社会背景,简要评述谭嗣同的思想。
【二十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940年10月14日,蒋介石召见英国大使卡尔:“我等中国人素讲信义,既不甘屈服于强国之威胁,亦不鄙视战争失利之国家。法国屈服之后,中央领袖确有大部分主张重新考虑我国策者,然我人仍主张坚守此项原则,不应更张。我人绝不改变我国家之特性。”1940年11月1日,蒋介石约见卡尔及美国驻华大使詹森,面交《中关英三国合作方案》。其原则部分认定中国之独立自由为远东的和平基础,提出英美与日本,或英美两国中任何一国与日本开战,中国陆军全部参战;英、美派遣军事与经济、交通代表团来华,组织远东合作机构。1942年,戈林的亲信洋克与桂永清谈判,要求中国“突攻印度,与德合作”,企图使德.日两军在印度洋会师。蒋介石6月18日日记云:“对德国路线,勿再探索为宜,以桂永清非长于此,不如严令拒绝之。”随后,蒋介石即命陈布雷以陈本人的名义复桂永清一电:指示其“谢绝”,“以为此种提案,决不可能,亦难转达其意,覆绝为要”。
——摘编自杨天石《蒋介石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蒋介石召见英、美大使时的二战形势。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蒋介石的对德态度及影响。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户籍制度萌芽于商朝,据殷商墟卜辞中记载商朝已经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战国时期,商鞅将户籍制度发展为“什伍连坐”法。两汉时期,口赋和算赋(人头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兵役与徭役则是国家要求每个丁男承担的重负,为此,两汉政权一直实行编户齐民制度。编户齐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使大量的人丁民户时时处在封建国家政权的直接控制之下……唐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风行,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徭役来源日益枯竭,为了解决危机,唐政府改革征税制度,不以户籍及其登记内容而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寡为征税依据。明洪武年间,政府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运动,编制鱼鳞图册,地籍与户籍彼此独立。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使身丁税与户籍相分离。从此,地籍便成为统治者征收赋税的主要依据,而户籍的作用则退居其次了。清政府下令彻底废除人丁编审,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考》
(1)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及其演变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法国历史学家派非常强调价值观念(或社会价值观)在引导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价值观念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制度,保罗·戴维称之为“历史载体”。经济史学家戴维将“契约和组织”归为制度的一部分。
——摘编自[美]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世界经济霸权1500--1990》
结合材料与所学世界史的相关知识,围绕“价值观念在引导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简述须有史实依据)。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材料二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监察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