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宪法与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
A. 虚位君主为国家元首 B. 议会权利得到保障
C. 皇帝、首相掌握国家最高权力 D. 内阁对议会负责
“德意志?它在哪里?我找不到这样一个国家。”“(德意志)这个巨型怪物成为一个软如海绵的无抵抗能力的联合体”。主要反映了德意志
A. 处于四分五裂的政治状况 B. 资本主义发展水平较低
C. 恢复了君主专制的统治秩序 D. 建立了许多自由城市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时期,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这说明
A. 总统控制议会 B. 总统权大,议会权小
C. 总统的权力受议会限制 D. 行政权高于立法权
下列不属于美国1787年宪法内容的是
A. 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B. 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
C. 规定了总统由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举产生 D. 规定联邦政府权力
下列对美国联邦制国家成立后状况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 作为联邦组成部分的各个“邦国”变成了“州” B. 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
C. 国家主权属于联邦,联邦法律是全国的最高法律 D. 州权主义观念从此消失
翻开美国历史,包括克林顿在内,共有九位总统曾在美国众议院被提案弹劾。其中有泰勒、强森、克利夫兰、胡佛、杜鲁门、里根、老布什和克林顿,民主党和共和党领袖均未能幸免。它体现了美国政体的哪一重要原则
A. 中央集权 B. 分权制衡 C. 两党制 D. 联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