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妥协既是各方势力发挥政治智慧的结果,更是时代潮流推动的结果。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制宪会议每解决一个重大问题,每向前迈出一步,几乎都是冲突各方互谅互让的结果……正因如此,美国宪法被人们调侃为“妥协篓子”,制宪会议的领袖们则被戏称为“和事佬”。
——程汉大《美国立宪成功之道》
材料二从短期来说,1832年选举权的扩大,有助于实现以工业资产阶级为代表的中等阶级的政治一体化,从而缓解了英国当时“刀尖上的生活”……从长期来说,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以及通过赋予选举权实现以工商业资产阶级为代表的中等阶级政治一体化的过程虽不乏政治斗争,但也充满了妥协,这种妥协意识为英国后来的历次和平改革提供了典范。
——王可园、齐卫平《政治赋权与政治一体化》
材料三通过这民族、政治和权力这三大妥协,辛亥革命以较小的代价和低烈度的震荡推翻了至清朝垂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统治,较为顺利地达到了“不流血而贯彻共和之目的”制度变革的目标。……但这决不意味着是无原则的和平妥协。考察辛亥革命的历史,显然,妥协之所以成立,一方面是卷入革命的各种政治势力发挥了政治智慧,另一方面更是因为革命的共和底线确立及其大势所趋所逼。……纵观历史,因为变革社会制度而造成民族分裂、民族报复及原有的国家解体的事情不绝史书。但辛亥革命中无论是以孙中山为首的同盟会还是立宪派,对革命有可能造成的这一后果都保持了高度的警惕和有效的防范。
——薛恒《辛玄革命中的三大妥协及其历史遗产》
(1)材料一反映出制宪会议解决重大难题的策略是什么?这一策略在1787年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832年英国为什么会出现中等阶级政治一体化?这一现象有何积极影响?
(3)据材料三,为什么说辛亥革命“决不意味着是无原则的和平妥协”?“民族、政治和权力这三大妥协”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历史遗产?
(4)近代中外三次政治妥协为我们提供了什么启示?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汉武帝时,只叫地方长官每年要选举些孝子廉吏,但后来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都为之阻塞了,于是大家都争要为孝廉。本来所谓孝廉,一种是孝子,另一种是廉吏。后来规定每郡满二十万户口的只能举一个,如是则孝廉不分,仅成一个参政入仕的资格而已。后来又请托舞弊,逼得朝廷于察举孝廉后再加上一番考试。如是则全失却原来察举孝廉之用意。从此以后,无论选举或考试,都是分区定额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照人口比例来考选。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科举制大事年表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汉代选官制的依据和方式前后有何变化?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魏晋时期选官依据与汉代有何不同。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科举制演变的基本特征。
(3)综合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代中国人才选拔制度的基本认识。
邓小平在解放战争某时期说:“我们好似一根扁担,挑着陕北和山东两个战场。我们要责无旁贷地打出去,把陕北和山东的敌人拖出来。我们打出去挑的担子愈重,对全局愈有利。”材料中的“打出去”
A. 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 B. 揭开战略反攻的序幕
C. 基本消灭了国民党军队的主力 D. 推翻了南京国民政府
日本华北方面军某作战记录载:“盘踞华北一带的共军……于1940年8月22日夜,一齐向我交通线及生产地区(主要为矿山)进行奇袭。……此次袭击,完全出乎我军意料之外,损失甚大,需要长时期和巨款方能恢复。”这段记载反映了
A. 平型关战役 B. 台儿庄大捷 C. 淞沪会战 D. 百团大战
1927年,田中义一主持了日本东方会议,正式形成了大陆政策,明确提出将“满蒙”与:中国本土”相分离的方针。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关东军六名士兵炸毁南满铁路柳条湖段1.5米路轨,诬称中国中国军队蓄意所为并对中国守军发动进攻,制造“九·一八事变”。事变后日本政府对外声明爆炸事件是“突发”事件,中国守军破坏路轨,日军“有必要先发制人”。此后日本未立即惩处肇事人员并在四个多月内占领中国东三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九·一八事变”是日本蓄意制造的侵华战争,是中国抗日战争的起点
B. 柳条湖爆炸案打乱了日本政府的对外征战计划
C. 日本关东军挑起事变得到政府授意
D. “九·一八事变”是突发性的偶然事件
1936年10月10日《中央为庆祝红一、二、四方面军大会合通电》:“正当日本帝国主义准备好了举行对于中国新的大规模的进攻,我有五千余年光荣历史的中华民族处在空前未有的危急存亡地位的时候,我民族革命战争的急先锋,第一、第二和第四三个方面军在甘肃境内会合了,我们即刻就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了……”对材料中“新阶段”的理解正确的是
①长征胜利,革命形势开始转危为安
②重新掀起反抗国民党反动派斗争的高潮
③革命的中心地区从南方转移到北方
④中日民族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
A. 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