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A.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B.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形式
C.为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D.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体系树立了楷模
公元前242年,罗马设立外事大法官,外事大法官在审理涉外案件之时,一方面不能援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诉讼程序,另一方面又无其它明文规定的诉讼程序可供依循,客观上使其只能通过行使“自由心证”的裁量权,自行创制诉讼程序。“自由心证”裁量权的行使
A.以保障罗马帝国公民的权利为前提
B.反映出罗马法基于实际逐步完善
C.调节的是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
D.因随意解释法律而损害平民利益
在古希腊“喜剧之父”阿里斯托芬的某喜剧中,一个叫德谟斯(Demos/汉译为“民众”,它也是英语Democracy/“民主”的词源)的猴子,被一个狡诈的政客牵着鼻子进行哄骗、愚弄并做出各种滑稽的动作。结果,该剧受到雅典人的普遍赞扬。由此可知该时期希腊( )
A.城邦文化高度发达 B.民主可能导致暴政
C.精英反对民主政治 D.公民直接享有权力
雅典人的政治与宗教经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雅典宗教活动中妇女经常参加并拥有特殊地位,而且常常担任祭司和预言者的身份;伯利克里的法令规定享有公民权利之人仅以父母双方均为公民者为限。这说明雅典妇女
A. 通过宗教拥有政治权利 B. 虽无政治权利但部分人有公民身份
C. 完全被剥夺了公民身份 D. 与男性一样都可拥有完全的公民权
公元前415年,雅典发生毁坏神像案,迅即被与酒会联系在一起。报案者称,虽然没有目睹神像被毁的过程,但以前经常看到阿西比德和他的同伴一起聚饮,其间有诸多可疑言行,定为他们所为,结果身为雅典将军的阿西比德及其同伴均被判有罪。材料表明在古代雅典城邦
A. 私人生活空间不被尊重 B. 个人都有参与城坏管理的权利
C. 雅典民主政治问题严重 D. 私人集会只能在市政广场举行
“想参加陪审团的公民按先后秩序依次进入,直到既定的人数到齐为止……开庭审理前,陪审员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了解整个案情、进行判决的唯一依据是诉讼人的演说陈述。”古雅典的这一制度
A.体现了其民主的运作方式
B.表明公民只享有形式上的平等
C.保证了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
D.为后世提供了完备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