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与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这是因为有的只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候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它;再者,人类也只有一个共同的主人和统治者,这就是上帝,因为他是这一法律的制定者、颁布者和执行者。”材料要表达的是
①法律是自然的客观体现 ②好的法律是永恒不变的
③好的法律必须排除民族性 ④对法律要秉持信仰精神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虽然说这种民主对于古代雅典是一种必然,但对于整个世界历史却是偶发性的个案,也就没有多么重大的实际推广价值。”这一评价旨在
A. 肯定雅典民主的开创性 B. 强调雅典民主的具体性
C. 揭示雅典民主的普适性 D. 剖析雅典民主的阶级性
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一书中描述:“公元前594年,他被选为首席执政官,就任以后第一件重大的改革就是拔除在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保障小块农地的水源;禁止人身奴役和买卖奴隶。因债务流落异邦的人,也都回来了。”材料中的“他”是指
A. 梭伦 B. 克里斯提尼 C. 伯利克里 D. 普罗泰格拉
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外来民族中有许多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度适用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条,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对罗马人和非罗马人皆可适用的新法律.这个新法律是指
A. 《十二铜表法》 B. 《万民法》 C. 《公民法》 D. 《查士丁尼法典》
有学者认为:雅典民主“可以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在需要的时候它以绝对真理的面目向少数派和少数意见呼啸着压过去,轰然一声,连呻吟都一并埋在尘土中”。材料认为雅典民主
A.是一种直接民主
B.是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C.是少数人的民主
D.易形成集体暴政
易中天先生在《帝国的终结》一书中写道:“作为集权主义者,尤其是那些倾向于专制和独裁的‘雄略之主’,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认为前朝的覆亡乃是因为过度的集权。他们只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因此,他们吸取的教训,也只能是专制、专制、再专制,集权、集权、再集权。”汉武帝、宋太祖、明成祖采取的相似措施是
A. 沿用秦朝以来的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
B. 设立新的中枢权力机构,分割削弱相权
C. 设立新的中枢权力机构,加强专制皇权
D. 通过刺史制和行省制,加强官僚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