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两院联合组成的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内阁由总统任命,但对议会负责”;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皇帝在军事、财政问题上享有否决权。”这说明英、法、德三国
A. 议会都居于国家权力中心
B. 政体都体现了权力制衡的原则
C. 资产阶级完全掌握了国家权力
D. 法律地位至高无上
托克维尔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美国的民主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推广性
B. 美国的民主制度离不开特定历史国情
C. 联邦宪法是一件中看不中用的艺术品
D. 联邦宪法排除外部思想影响独创发明
历史学家钱乘旦认为:英国《权利法案》颁布后,国王有独立的行政权,是实实在在的行政首脑,他有权遴选政府大臣,并亲自主掌国务大事;当时议会对政府并没有控制权,大臣之间不存在横向联系,也不需要协商一致。这说明在当时英国
A. 议会无法限制国王的权力
B. 君主立宪制还有待完善
C. 责任制内阁已经基本确立
D. 《权利法案》遭到了破坏
1832年议会改革的结果,使英国的选民人数从48.8万人增加到88.8万人。有选举权的人口占了当时英国总人口比例也从大约2%增加到3.3%。这说明了议会改革( )
A. 人民群众大量获得普选权 B. 扩大了工业资产阶级参政权
C. 使民主范围有所扩大 D. 结束了不平等的选举制度
《十二铜表法》第六表规定:“出卖的物品纵经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转移。”这一规定表明《十二铜表法》
A. 维护奴隶主的利益 B. 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C. 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D. 限制罗马贵族的特权
《十二铜表法》规定: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唐律疏议》规定: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等八类人),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相比之下,两者最大的区别是
A. 皇帝是否拥有最高裁决权
B. 是否正视纲常伦理
C. 是否保护个人利益
D. 是否注重法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