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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卷)雅典民主 根据所学知识,完成以下历史情景剧。 公元前5世纪后...

2015年上海卷)雅典民主

根据所学知识,完成以下历史情景剧。

公元前5世纪后期,一个外邦官员访问雅典,一天,他应邀旁听公民大会,为雄辩滔滔的演说而激动,又为无情的陶片放逐而感慨,对此他既好奇又困惑。这时他巧遇一位雅典智者,于是有了如下对话:

外邦官员:请问,你们的制度究竟有什么好处呢?

雅典智者:回答A

外邦官员:我很好奇,这种制度何以能够产生?据我所知,在很多地方都没有这种制度。

雅典智者:回答B

听完智者的回答,外邦官员陷入了沉思,然后说道:看来,你们的制度真不错,不过它真的完美无缺吗?

雅典智者:回答C

请你扮演雅典智者,回答外邦官员的问题。(在空格ABC处填上内容)

 

(1)水平1:能较完整地提炼古希腊民主制度的主要特征。 我们实行的是民主政治,权力掌握在全体公民而不是少数人手中,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参与政治。而且这种制度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水平2:能提炼古希腊民主制度的某一个主要特征。 我们实行的是民主政治,权力掌握在全体公民而不是少数人手中,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参与政治。 水平3:回答笼统。 有利于调动城邦公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进步。 其他答案。 (2)水平1:能较完整、合理地进行解释。 我们的城邦面积小、人口少,有条件实行这样的制度;另外,我们还有像梭伦、克里斯提尼、伯里克利这样的政治家使民主制度得以奠定和发展。 奴隶劳动为我们提供了闲暇时间参与民主政治;另外,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也推动了民主制度的产生。 水平2:能从一个方面进行合理地解释。 我们的城邦面积小、人口少,有条件实行这样的制度。 我们有像梭伦、克里斯提尼、伯里克利这样的政治家。 其他答案:解释不符合历史或不合理。 (3)水平1:能对历史进行批判性思考。 有的。我们的民主政治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此外,这种制度看似给了公民平等的权利,但实际上对那些受过教育、有钱又有闲的人更有利。 有的。我们的民主政治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此外,这种制度看似管理得很好,实际却有可能导致无政府状态。 水平2:能根据所学知识进行评价。 有的。奴隶、外邦人、妇女被排除在这种制度之外。 其他答案。 【解析】第(1)问,雅典民主制度的好处,其实是要回答雅典民主制度的主要特征。可从城邦成年男性公民的直接民主和强调法治两方面分析。如我们实行的是民主政治,权力掌握在全体公民而不是少数人手中,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参与政治。而且这种制度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2)问,条件可以结合所学知识,从小国寡民的城邦体制、平民争取政治权利的斗争、政治家改革的推动以及城邦奴隶制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分析。如我们的城邦面积小、人口少,有条件实行这样的制度;奴隶劳动为我们提供了闲暇时间参与民主政治;另外,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也推动了民主制度的产生。 第(3)问,实际上考查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局限性,可从直接民主制的适用范围、公民素质对民主政治的影响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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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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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山东德州高三上学期期末统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用,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二

(在马克思看来)法作为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定的社会关系相互关联。在特定的社会阶段,法很可能不能正确反映特定的生产关系,如此,法便成为特定生产关系这个“真实”表面的“面具”,只能歪曲的反映“事实”。

——李静《罗马法之歌——马克思与维柯的一场“对话”》

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二关于罗马法的观点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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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湖南衡阳高三上学期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秦朝以来,在中国社会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这与西方中世纪政治分裂、王权式微的状况截然不同。中央集权的核心是君主专制。秦汉以后,皇权集中成为中国政治的一大趋势。到清代,皇权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君主独裁成为清朝的“祖制”、“家法”,神圣不可侵犯,即所谓“天下大事,皆朕一人独任”。16世纪以后,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西方殖民势力的东来,“大一统”具有了新的时代意义。在这个时期,实现国家统一、抵御外来侵略成为明清两朝中央政府肩负的重要历史任务。

——摘编自高翔《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传统》

材料二

公元前5世纪中期,雅典公民总数大约4万人。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有近5 000名公民,即30岁以上公民的四分之一左右,担任过负责为公民大会决定议案、接待外来使节、负有重要监督职责的议事会议员。在此期间,议事会每天需要通过抽签产生一名主席。一个雅典公民担任议事会主席的机会,比一个赌徒掷出某个点的概率都要大。还有陪审法庭,它让雅典30岁以上的公民中,每年大概有四分之一以上有过听审经历。正因如此,雅典民主政治也成为一种迄今为止公民最广泛参与国家管理的制度。

——摘自晏绍祥《雅典民主政治的危机与民主信仰的重塑》

(1)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国与雅典政治制度的主要差异,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其形成原因。

(2)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古代中国与雅典两种不同政治制度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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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世纪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是一整套不成文的习惯,被认为是罗马遗产的一部分,只适用于罗马市民。……社会地位低下的平民鼓吹把习惯法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综合的成文规则来解决存在的疑问。这就是后来公民大会通过的《十二铜表法》。……这种法(万民法)被认为是一切文明社会法律的一部分。这些规则同样适用于公民和外邦人。

——摘自邓正来主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材料二

罗马法中,诉讼的基本分类之一是对物之诉(讼)和对人之诉(讼)……早期英国法学家了解并熟悉这种对诉讼上的划分用来区分不同种类的财产。大致说来,土地和附于其上的权益是为不动产,其他则可归于动产一类。……这种由诉讼种类的区分进到物本身的分类经历了漫长的时日,而其起点为罗马法上的概念是没有疑义的。

——摘自梁治平《英国普通法中的罗马法因素》

1)依据材料一,说明罗马法的发展经历了哪些变化。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发展原因分别是什么。

2)依据材料二,指出诉讼种类由罗马法发展到英国普通法发生的变化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评述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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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十二铜表法》的法律条文节选,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权

五、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九、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

十、但在上述情况下,可对改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

十一、在木料和建筑物已分离,或作葡萄架的柱子已从地中拔出后,则原所有人有权取回。

材料二

第七表土地和房屋(相邻关系)

二、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

五、疆界发生争执时,由长官委任仲裁员三人解决之。

六、在他人土地上有通行权的,其道路宽度,直向为八尺,转弯处为十六尺。

八、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

九、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

十、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材料三

第八表私犯

三、折断自由人的骨头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九、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十、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

十二、夜间行窃,如当场被杀,应视将其杀死为合法。

十四、现行窃盗被捕,处笞刑后交被窃者处理;如为奴隶,处笞刑后投塔尔佩欧岩下摔死。如为未适婚人,由长官酌处笞刑,并责令赔偿损失。

十八、利息不得超过一分,超过的,处高利贷者四倍于超过额的罚金。

二十一、恩主诈骗被保护人的,应作祭神的牺牲品

二十二、法律行为中的证人或司秤,如事后拒绝作证的,即为“不名誉者”,从此丧失作证的资格,亦不得请他人为之作证。

二十三、作伪证的,投于塔尔佩欧岩下摔死。

1)请你依据对上述法律的解读,简要描述当时罗马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

2)请你依据对上述法律的解读并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分析颁布《十二铜表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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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比较两幅图及文字材料所蕴含的异同各两处,并从两个不同角度分析出现这种不同的原因。(所指出的异同之处明确清楚,原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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