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从19世纪50年代末以来就在考虑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制度,既能保持普鲁士王朝和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能在经济方面照顾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利益互相融合,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这种设想在1871年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最终促成了德意志新体制的形成。上述材料表明
A. 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可以相互补充
B. 统一使德国资产阶级利益全面保障
C. 德意志开创了适合国情的政治体制
D. 统一后德国制度更具有专制色彩
有人认为,美国民主政体的关键机制就是“自由的、公平的和公开的选举制度”,选举被认为是人民大众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必由之路。这体现了美国
A. 政党主导选举
B. 推崇权力制约平衡
C. 注重程序民主
D. 遵循天赋人权原则
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规定:国王不能随意赦免遭议会谴责而定罪的人。此举
A. 推动了司法权的独立 B. 促进了内阁制的形成
C. 保障了议会的立法权 D. 剥夺了国王的行政权
从1688年“光荣革命”到19世纪末,英国的君主立宪制逐步得以确立和完善。其中“光荣革命”以后,其政治制度方面的变化是
A. 议会立法权力得以大大强化 B.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C. 新兴工业资产阶级得到满足 D. 内阁如同第三院,地位重要
《尚书》记载:“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经,法律规定)”。古罗马的《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由此可见,两则材料都
A. 违背了法律至上的原则 B. 表明了法律的宽松灵活
C. 体现了一定的理性色彩 D. 反映了重罪轻判的理念
《十二铜表法》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一规定的目的是
A. 维护罗马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B. 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C. 保留罗马法注重形式的传统 D. 维护罗马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