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朝开始就有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从秦至明清,监察官员和监察机构并不代表社会履行职责,因此出现监察官员乃至监察机构贪赃枉法的情形,这种现象无法消失的根本原因是
A. 监察体制的效能有限
B. 监察官员和监察机构只是帝王的耳目
C. 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的
D. 监察官员不作为
汉时有皇帝说:“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这说明
A. 世官制限制人才选拔范围
B. 察举制失去举荐的公平性
C. 九品中正制导致士族专政
D. 科举制冲击传统门阀制度
钱穆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了一种选官的过程:一个青年跑进大学求学,毕业后,派到地方服务。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政绩,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然后才始正式入仕。这种选官制度是
A. 分封制
B. 世官世禄制
C. 察举制
D. 科举制
北宋初期,行使监察职能的御史弹劾官员时很少涉及宰相。至北宋中期,御史则与宰相“分为敌垒,以交战于廷”。这种现象反映了
A. 专制权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B. 监察官员与宰相权力基本对等
C. 官僚内部斗争集中于相位之争
D. 宰相位尊权重的传统开始改变
中国古代对监察官任职资格有严格要求,不仅要求监察官有刚正不阿的品质、丰富的为官经验和优异的政绩,还要求监察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宋代就曾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充任御史,明代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御史必得科举出身,否则不选。这些规定的直接意义是
A. 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和管理
B. 保证监察官的素质能担当重任
C. 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D. 有利于强化皇权、巩固统治
有学者认为,从秦汉起,中国官僚体制的核心问题,一是官僚的选拔问题,二是官僚体系内部的权力制衡。隋唐解决官僚体系内部的权力制衡问题的独创性举措
A. 提高了决策的周密程度
B. 丰富了官吏选拔的手段
C. 打破了世家的特权垄断
D. 推动丞相制度走向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