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朝时期刑罚野蛮,肉刑是重要的内容之一。汉朝初年缇萦救父是二十四孝经故事之一。缇萦,有姊而无兄弟,排行第五,自幼聪慧、孝亲。缇萦的父亲淳于意被人诬陷,要受肉刑的处罚。孝顺的缇萦将父亲的冤情上书汉文帝,以舍身救父得免肉刑的义行,感动汉文帝诏令废除肉刑。据此可知
A. 秦汉推行严刑峻法
B. 汉朝以孝治国
C. 汉朝妇女的地位较高
D. 法制不断进步
丞相制度在秦朝得以在制度上确立,明朝时废除。在清朝初期的进步思想家又主张重新建立丞相制度。据此可知
A. 社会走在循环论中
B. 时易则事变
C. 没有意识到君相矛盾
D. 君主专制受到削弱
商人兄弟相及,凡一帝之子,无嫡庶长幼,皆为未来之储贰,故自开国之初,已无封建之事。周人即立嫡长,则天位素定,其余嫡子庶子,皆视其贵贱贤否,畴以国邑。故殷之诸侯皆异姓,而周则同姓异姓各半。下列观点与材料不相符合的是
A. 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关系 B. 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
C. 西周家国一体的伦理政治形成 D. 分封制隐含着国家分裂割据的因素
《史记·秦始皇本纪》:“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当是之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据材料可推断,郡县制
A. 由秦王赢政创立
B. 春秋战国已出现
C. 全面取代分封制
D. 加强了君主专制
“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这说明该制度
A. 是中央派出机构,非地方行政机构 B. 地方缺乏自主性,不利地方政事推进
C. 所辖地区广阔,并且拥有较大权力 D.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为后世所沿用
《旧唐书·穆宗纪》:“(唐穆宗想破格提拔)前检校大理少卿、驸马都尉刘士泾为太仆卿。给事中韦弘景、薛存庆封还诏书,上谕之曰:‘士泾父昌有边功,久为少列十余年,又以尚云安公主,朕欲加恩,制官敕下。’制命始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唐代给事中具有封驳权
B. 给事中应隶属于中书省
C. 给事中可否决皇帝诏令
D. 相权可与皇权相互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