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说:“《权利法案》显然打破了世袭的权利,这种世袭权利是旧政体复辟的基础,而被以议会为代表的民族意志所取代。……将它看作是彻底否定了关于政府的概念的历史转折点,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这说明《权利法案》
A. 使议会权力居于国王之上 B. 反映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C. 废止了英国社会的世袭制 D. 彻底否定了英国的君主政体
17世纪前英国人普遍认同“国王即使在上帝和法律之下,但不在任何人之下”,17世纪后“君主派”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君主意志绝对自由,制约君主行动的只能是自我克制”,“议会派”的解释是“国王只是上帝的使臣,只有行使(上帝赋予的)权利的权力,权利之外,没有权力”。这体现了
A. 英国对王权制约的传统 B. 君权神授理论遭到否定
C. 议会与国王的矛盾尖锐 D. 君主派和议会派的妥协
近代欧洲曾出现“罗马法复兴”的现象。如14世纪,在意大利兴起“评论法学派”,注重罗马法与现实社会的关系;17世纪,在荷兰以格劳秀斯为代表的“理性法学派”,主张从人类理性出发研究罗马法;19世纪,在德国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则主张在民族法学中复兴罗马法传统。这一现象说明罗马法
A. 基本内容仍具有生命力
B. 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C. 某些原则仍具借鉴意义
D. 成为史学研究的理论指导
有学者指出:“罗马法的发展基本上不是按立法程序制定的,也不是君主个人独裁意志的结果,而主要是凭借裁判官的审判实践和法学家的理论活动,在改造和继承旧有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这说明罗马法在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特点是
A. 开放性和灵活性
B. 民主化和程序化
C. 随意性和实用性
D. 主观化和杂糅化
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被告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A. 缺乏作为法律的严肃性
B. 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C. 坚持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D. 侧重维护贵族利益
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政治繁荣。当时喜剧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多讽刺社会上的著名人物或者当权人物。这反映出当时( )
A. 公民言论相对自由
B. 人们认识到雅典民主的局限
C. 喜剧题材比较狭窄
D. 雅典政治生活被少数人左右